簡單的邏輯推理,沒費多少周折,警察就知道Tammy 的兒子就是雜貨店持刀搶劫的人,他被抓了起來。Tammy 跑到老金那裏,哭求老金別起訴。老金無可奈何地說,我也沒起訴呀,他們用警車拉著我,又是錄像,又是筆錄的,折騰得我們半天沒開門營業。起訴的是警方,不是我。 老金說的對,起訴的是警方,負責Tammy 兒子案例的就是我們的男主角。在加拿大,法律對一個15歲的孩子束手無策,幾個月的少年管教所,釋放之後的跟蹤監視,不過如此。
Tammy 的兒子出來後就搬了出去。眼不見,心不煩,雖然心裏還是堵得慌,Tammy 又回到天真快樂的本性。
我前麵提過Tammy 愛說話。她不僅愛說話,而且會說話。愛說話的人很多,但會說話的人就少多了。有些愛說話的女人被人稱為"嘮叨嘴子",從早晨睜開眼睛到晚間上床睡覺,這期間她們的嘴巴一直在說,就象我們的腦子一直在想事一樣。文明人用腦袋思考,自然人用嘴巴想事。以前看電影時,對這樣的場麵不理解:生死關頭,一夥劇中人需要安靜,不能讓敵人發現他們的藏身處,總是有一個人,男的或女的,要說話,急得觀眾恨不得跑上去,把他/她拍死。在小鎮住久了,也就明白了。不管在什麽情況下,誰也控製不了大腦的活動啊! 不讓某些人說話,就等於不讓他們的大腦想事。你能讓你的腦袋空白五分鍾嗎?
我們的Tammy 就是一個非常愛說話的女子。她說話的時候,聲情並茂,不停地甩動秀發,還配合適當的動作,就像話劇舞台上明星級的演員在表演。誰都愛聽她說,她站在路邊眉飛色舞、行雲流水地說話的時候,人們都要站住腳,停下車,聽一會兒。她的店裏總是坐著一群人,不買sub, 隻喝咖啡,本來是想磨磨嘴皮子,卻插不上嘴,隻有聽的份兒。我曾問她,為什麽不去找一個靠說話賺錢的工作,比方說,演員,節目主持人,電台播音員。她嗓音圓潤地笑起來,
"Are you kidding me? Those big cities scare me to death, with all the gunshots and bad stuff. This is where I stay. Oh, the traffic…” 我懷疑她是否去過多倫多,見過那兒的traffic。
到小鎮子巡邏的警察,看到人多的時候也會把車停在路邊,走下車來,看看熱鬧。負責Tammy 兒子的警察也經常來Tammy 的店,詢問一下Tammy 兒子的情況。他,一米八三、四的個頭,健身房練出來的肌肉硬梆梆的,警服穿在他身上,格外地英姿颯爽。五官端正的臉不苟言笑,與小鎮人閉不上嘴的常態形成鮮明對比,更顯出他的高人一等。每次帥警察來到店裏,Tammy 的笑聲更脆了,說話聲更甜了。一次,我遛狗路過她的店門口,見她正與那位警察說話。她,左手放在腦後,右手搭在腰窩,扭動著軀體,風情萬種、仰慕地、仰視地看著他,說著什麽。說兒子?表情神態不吻合。我搖搖頭,心裏發笑,Tammy 呀,你這是怎麽了? 美女遇上靚仔,動動情,也無可厚非。人嘛,尤其是Tammy 這樣的自然人。警察嚴肅地站在她的麵前,身體微微前傾,全神貫注地聽她講話。天空又高又藍,街道寂靜空曠,不遠處的伊利湖發出悅耳的波浪拍擊聲,鳥兒鳴唱著飛過頭頂,一對男女,一個在說,一個在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