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注冊的時候,陰差陽錯的把自己的農曆生日改到弟弟的陽曆生日,雖然我們的陽曆生日才相隔幾天,但這一錯就錯了30多年。
在國內的時候爸爸媽媽總會在我農曆生日的時候給我過生日和打電話。我自己則在30歲那天請了2桌過了一個大生日,從那以後發誓不再過生日。
弟弟去世20多年了,他要在,今天該50歲了。他有唐氏征,隻會最基本的生活自理;他走的頭一天,我還回了家,順便送兒子回去給我媽帶,自己第二天就去了湖北招生。弟弟是淹死的,聽說當時前後不到100米處都有人可就沒有人看到他掉水裏,是我媽媽當時心裏很堵的慌要找他才有人說好象看到他在塘邊走,撈起來還很熱,聽說他麵目很祥和,沒有一點痛苦的樣子。我那2歲的兒子當時看到奶奶哭的很傷心,還很天真的安慰奶奶說,小舅上天堂了。其實村裏的人都安慰父母,說他走了對他自己和爸爸媽媽都是好事,但做父母的輪到這事誰不傷心?
早上起來一如既往的和其他休息日一樣,老公說我們出去吃早餐吧,上了車,發現一張生日卡在自己的位子前,跟他講今天不是我生日也沒用,他照樣給你買卡,晚上出去吃飯。
上幾張室內花給在天堂的弟弟過陰生,也給自己給過過證件上的生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