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月品茶夜談

生於美麗的杭州。小時愛在西湖邊上賞月納涼,品茶夜談。好詩詞,小說,和數學。1989年人在北京,那一天,那些人,那些事,從此改變了我。風花雪月隨歲月遠去,政治,曆史成為了我的新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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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推翻純屬謠傳的數據?

(2013-09-16 07:15:29) 下一個
 黎明: 少兒與人民不宜 |  

前幾日,有媒體報道稱,“按照不同的統計數字,中國每年失蹤兒童不完全統計有20萬人左右,找回的大概隻占0.1%”。就此,《法製日報》記者聯係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以辨真偽。陳士渠告訴記者“這些數字純屬謠傳”,此前,他已通過其微博對此辟謠。
 
從辟謠微博的內容看,難說辟謠有效,它隻是表示了否定態度,但缺少否定所需的證據。比如,“目前兒童失蹤被拐基本都發微博,會有網友立刻轉發給我,看看我的微博”。這話顯然不成立。個人微博不是集中全國失蹤被拐兒童信息的地方,各地警方和當事人對其沒有匯報的必要,故而,拿個人微博上的“報案量”做證據很不妥當。
 
再如,“中國2011年出生人口是1600萬,按照媒體所稱的統計數據每年20萬,那就占到每年新生人口的1.25%,隨便挑幾個小學問問,他們學校有多少人被拐了,都知道這數字嚴重失實。”且不說這種算法是否合理,小學生並非失蹤被拐的主要群體,也不是信息特別靈敏的一群,實際上不會有關切者專門就此去請教小學生。
 
辟謠不簡單,尤其是對流傳數據的辟謠,需要更高的技術水平。“每年約有20萬兒童失蹤”,如果是謠言,那也屬於“舊謠”,它曾被多家中央媒體引用傳播,相關機構對此素無質疑之聲,這無疑使得後來的引用者有了相信的充分理由。
 
這“純屬謠傳”的數據,最初來源是鳳凰衛視的《社會能見度》節目,2007年的。謠言發自何時何處,對辟謠者來說不可不察。由於那時說的不是現時的事,“追究謠言有效期”已過,這就不好對多年前的數據辟謠。同時,而今有媒體引用多年來沒被正式機構否認過的數據,將視其為“造謠”也不對頭——該有數的地方沒有數,別處說出的有數你也沒否認,多年間也沒有數據更新,於是引用似乎有理有據,而辟謠的一方縱然渾身是嘴也說不清楚。
 
可以理解,大家希望從公安部權威人士那裏得知真切的兒童失蹤數據,這種與“謠傳數據”不同的數據一旦擺出,辟謠工作也就完全成功,可是,公安部沒有這方麵的數字。
 
這個數據應該有。和高難度的“失蹤人口”統計不同,對“失蹤兒童”的準確統計,在全盤把握“失蹤人口”數據之前就能做到。對失蹤人口實現準確、全麵的統計,僅公安係統一家的報警與辦案信息還不夠,而統計“失蹤兒童”,僅匯總當事人報案信息,就基本反映事態全貌了。亮出來這種“不完全數據”,辟謠也不至於如此乏力。而現在,我們從辟謠過程間,看到了一項該做的實際工作沒有做。
 
確認是否“謠傳數據”,非了解原數據的收集方法和統計口徑不可,否則就沒法予以置評。中國失蹤兒童問題嚴重嗎?當然嚴重,設立專門的“打拐辦”並一直忙活,本身就是問題嚴重的證明。況且,大家在網上常見找人籲求,看到尋人網站層出不窮,走在大街上不時會見到尋人啟事,這些都是平時的生活經驗。
 
不過,要認定當年傳媒說的“每年20萬兒童失蹤”的信息真的誇大了許多,還是有武斷嫌疑。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2006年美國的人權紀錄》指出,“美國兒童失蹤數量驚人,美國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萬宗兒童失蹤或綁架案”。若統計口徑一致、信息可比,中國失蹤兒童數量比沒有兒童買賣市場的美國要少得多。
 
“貪官外逃糊塗賬”和“失蹤兒童糊塗賬”可有一比。2011年8月,《人民日報(海外版)曾做了一次稀裏糊塗、有苦難言的公開道歉,原因是引用的“4000貪官、卷500億美元”這組數據“未經確認”。應該說,那組2004年起就被各大媒體傳播也被中紀委領導引用的數據,確實是公認的未經確認,而既然未經確認,那就沒人能夠認定這數據是否有誤、是否造謠。其實,這組數據並不是很負麵,一份央行報告引用中國社科院的調研資料稱:“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可是,沒見過有誰辟它的謠。
 
對流傳的數據辟謠,僅表態不行,你得有“真數”,即便沒有完整的真數,也得提交可供客觀推算的部分真數。你既然認定謠言發生,那就得趕緊阻止它,坐看謠言、假數“長期有效”,那你就已經失敗。除了你他人沒有辟謠條件而你卻毫無作為,客觀上你也是謠言和假數的幫手。謠言、假數就憑著你沒數不脛而走,它指出了你的軟肋或無德、無能之處。“好師傅”,提醒你該做哪些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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