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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與諸葛亮是中國曆史上的兩位著名的丞相。不過從他們治國的成就而言,蕭何是中國最好的丞相之一而諸葛亮則是最爛的丞相之一。在蕭何治下的漢皇朝是中國曆史上最繁榮的盛世之一,他的繼承者曹參蕭規曹隨,無為而治也當了十幾年的太平宰相。反觀在諸葛亮治下的蜀漢皇朝,盡管書上歌頌他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但也掩蓋不了他的政策下人才凋零,民眾困苦的事實,蜀中無大將,廖化為先鋒。是三國中最早滅亡的一個。
如果曆史記載是真實的話,蕭何與諸葛亮都是非常優秀的人才,若論聰明才智,諸葛亮也許還略勝一籌。他們之間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治國方法的不同:諸葛亮是兢兢業業,每事必恭,雖然辛苦得讓人肅然起敬,但效果卻肯定是非常糟糕的:許多人才在這樣的長官下因為無用武之地而被埋沒;隻有沒有獨立思考和決策能力的秘書型人才能生存。雖然諸葛亮有天縱之才,但出將入相,管理這千頭萬緒的事務,失敗是必然的。而蕭何則是讓官員們個司其責,按規矩辦事,結果政府發揮出了最好的功能。盡管他個人沒有象諸葛亮“錦壤妙計” 之類的驚人才華,卻把國家治理的興旺發達。
縱觀世界曆史,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好的製度,一個能讓大部份人自由發揮其才華的體製,才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保證。而在偉人倍出的年代裏,即使偉人們個個是天才,也不可能把一個國家搞好----因為偉人的光輝盲目了許多人的眼睛,剝奪了大部分人獨立思考的能力。
大到國家,小到家庭都是一樣的道理。在父母認為“隻要孩子們聽話就是好”的家庭裏長大的孩子們有幾個有出息的?而成功的人士多數都是在自己獨立的環境中長大的。
諸葛亮有天縱之才,但出將入相,管理這千頭萬緒的事務,失敗是必然的。而蕭何則是讓官員們個司其責,按規矩辦事,結果政府發揮出了最好的功能。——
這就是為什麽要有法律,也就是蕭規曹隨的“規”。法律的核心(不是全部)是官與官之間的約,為的是限製公權力私人化,大家都歪用、濫用,用權謀私沒有底線,結果必然是整個權力集團垮台(囚徒困境)。諸葛亮沒參透這個,所以累死了。手裏的權力分配不出去,給誰都麵臨著私人化的危險。就自己攥著。
法律的最大功能就是既能一層一層地授權管理,又能控製權力集團陷入囚徒困境。(被授權的人都想利用手中的權力最大化個人利益,結果是集體利益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