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熊

白熊,達拉斯人。幹科研的,是個愛運動的基督徒,也愛唱歌,熱愛生活,願我的博客能交很多朋友!
個人資料
正文

我的馬拉鬆故事

(2012-12-13 17:24:07) 下一個

踏著菲迪皮得斯的足跡  

                                                      ---我的 第一個馬拉鬆 Big-D 馬拉鬆                                                          

 什麽是Big-D? Big-D是指大達拉斯地區,包括Fort Worth Arlington。達拉斯是美國第四大城市,人口430萬。雖然,比不上紐約,洛杉磯有名氣,但這裏是牛仔的故鄉,牛氣衝天。牛在那裏?NBA 2010—2011賽季,達拉斯的MAVERICS得了總冠軍,明明LOGO是一烈馬,卻要叫小牛。敢4-0贏前科冠軍,也敢0-4輸新科冠軍,小牛敢作敢當。美式橄欖球達拉斯斯的COWBOBY得了三次全美冠軍在1990年代,牛仔們稱自己得的是世界冠軍。這是大牛。更牛的是,龍卷經常光顧這裏,4月初(4-3-2012)的龍卷吧一輛大卡車刮上了天空,通過一個特出的管道YOUTUBE刮到了全世界,讓世人都知道了卡車不僅在達拉斯的HighWay上跑,還在天上飛。最牛的是,就是這裏盛產總統,Bush父子都當總統,還有死在達拉斯的肯尼迪總統和因總統死了而繼任總統的約翰孫總統。但Big-D 馬拉鬆卻沒有什麽可牛氣的。這隻是個中等SIZE的馬拉鬆,比起BOSTON馬拉鬆,三萬人參加,北京馬拉鬆3萬人的規模,Big-D 馬拉鬆隻是個小弟弟。900人報名跑全程,不到700人完成。2500人報名跑半程。可是由於龍卷影響的陰影,天氣預報比賽日有大雨或大風,直到起跑槍聲響前的30分鍾,才決定比賽照常進行。果不其然,4-15-2012 Big-D 馬拉鬆遇上了大風和大雨。我也在這次大風大雨的洗禮中,完成了我的第一次馬拉鬆。
 

提起菲迪皮得斯,沒有幾個人知道。但知道馬拉鬆是怎麽回事的卻有很多人。490 BC 馬拉鬆一戰,希臘人打敗波斯人,菲迪皮得斯從馬拉鬆跑回雅典報告了勝利的消息,當他抵達雅典時,隻說了一句  我們勝利了”,就倒地而亡。為了紀念他,第一現代奧運會將馬拉鬆列入比賽,延續至今。
 

 我為什麽要跑馬拉鬆呢?說來還是了受我的同事朱梅芳的感人事跡的蠱惑。當年有篇文章“ 颯爽英姿朱玫芳 登載達拉斯新聞上,讚歎的英姿颯爽,感歎怎麽跑馬拉鬆的華人麵孔那麽少呢?華人占人類的四分之一,跑馬拉鬆的有N分之一?!


有幸與女士同乘首次通車的GREEN LINE去上班,她興致渤渤,侃侃而談,一路50分鍾說個不停。好像跑馬拉鬆的餘力未盡,不僅自己跑,還要拉上個把人一起跑。我也就此上了賊船,一發而不可收了。


今年人家參加BOSTON馬拉鬆,馬失前蹄,脫水抽筋,經救護後仍然堅持跑完全程,雖敗猶榮。她似乎是睡了一覺,仍然比我的馬拉鬆成績快5分。看來從達拉斯跑出去的人都這麽牛氣。


當講述我的第一個馬拉鬆的故事時候,起點卻是從掛上馬拉鬆FINISHER的獎章那一刻開始。此刻,為了此刻的到來,我準備了不止一年多的時間,按計劃跑了一千多英裏。吃了不止百隻豬蹄,喝了十數加侖的運動飲料,流了噸數的汗水,報廢了兩三雙跑鞋 (按跑500MILE/雙計算),此刻都煙消雲散化作了這塊紀念牌而不值得一提了。


為了跑馬拉鬆,我把堅持了近40年的冬泳都停了。我也沒想到為了達到一個目標,人 可以做出的犧牲是多麽的大。我16歲時,跑過2萬米。但即使是那時我也沒想過要跑馬拉鬆。61歲時,反而要跑馬拉鬆。我是在跑了6-7 1/2 馬拉鬆之後,才挑戰全程馬拉鬆的。真是我26歲沒想過的事情,62歲反而實現了。跑了一個就想要跑第二個。每天真累啊,跑的最多時, 我一周跑50英裏。有時一天跑14英裏,也就理解了馬家軍當年一天一個馬拉鬆是怎麽回事了。功夫不負有心人,我跑下來了。體重減了近10 磅。真是瘦成一把骨頭了。每天不敢睡的晚了,每天必須吃肉。上網受到限製。整個一個苦行僧似的。 接下來是第二個馬拉鬆,是在……某某年,某某月的全程馬拉鬆。我的目標是去波士頓 馬拉鬆,就是朱梅芳跑的那個馬拉鬆。波士頓馬拉鬆的進入標準很嚴,即使我一輩子都達不到,我也要盡力去做。人是在和自己競爭。我不能和別人比,隻能和自 己比。我努力了,就沒有遺憾了。朱梅芳是有天賦的,她的成績在我們長跑俱樂部也沒幾個人能達到。我們PLANO  PACERS有個73歲的人,從79年,他40歲時才開始長跑。他62歲是定了一個目標,要10年功夫跑赤道一 周,就是坐地日行八萬裏的那個八萬裏。2012年五月份,他達到了自己的目標。我們俱樂部還給他發了個報道。他跑了24902 英裏。我與他近在咫尺地打量著他,沒什麽特別的一個老頭。當槍聲響時,和我們一起起跑,隻是在途中跑的飛快,他真是一匹老馬,我隻能望其項背。在他們 麵前我才感到了年輕,他們都是我的追趕的目標。
 

如果說最先鼓勵我跑馬拉鬆的是ZHU的話,那些DRC俱樂部和PLANO PACERS俱樂部的跑友,更是功不可沒。我們在每月一次的10K15K的 追逐中,建立了友誼。網上的跑友,文學城的廣陵曉陽,阿唐,森林朝陽的博客文章是我欣賞的精神食糧,讓你感到對馬拉鬆的追求和理解是海外華人共享的,天涯 海角都能遇到知音。而最終都追溯到哪位叫菲迪皮得斯的希臘傳令兵,他奉命把勝利的消息轉告固守待援的雅典。當從馬拉鬆跑到雅典後已經用盡了生命,隻說了句   我們勝利了 !” 就倒斃 在廣場上。為了紀念他,從第一屆現代奧運會開始,就有了馬拉鬆比賽。原來,馬拉鬆是在證明生命的偉大。這個證明體現在挑戰自我,戰勝自我的過程之中。在這個過程中,我邁出了第一步。正如托爾斯泰所說的:

“The most difficult thing butan essential thing is to love life. To love it even one suffers. Life is all.Life is God. To love life is to love God.”。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pnr2013bnc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白熊fro奧m北京' 的評論 :

有意思。
白熊from北京 回複 悄悄話 對不起,才看到你的問題。吃豬蹄是個人愛好,我喜歡吃。要說道理嗎,豬蹄和牛筋都含有豐富的膠原蛋白,對跟腱,關節,都有好處。我看到文學城上的一個網友,也在他的博客中提到吃豬蹄,還介紹個他的美國跑友吃。不過美國跑友說,怎麽隻有皮,沒有肉啊?他以為啃豬蹄與啃牛排一樣簡單呢?看來還是文化差異。
丁香泡泡 回複 悄悄話 想問一個問題,練習長跑為什麽要吃那麽多的豬蹄?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