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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為否定文革,鄧小平解體人民公社,引起在的三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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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NewChina166 2011月07月02日12:32:3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回 答:和鄧小平毀掉文革載人航天一樣,為否定文革,鄧小平毀掉運-10 由 NewChina166 於2011-07-02 12:22:26




人民公社的解體過程



作者: 竇娥當 日期: 2007-04-17 16:38 來源:Entanglement Broken 鏈接地址



為了實現農村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基本路線,毛澤東先後發動了合作化運動和“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從而使得中國農村走上了一條集體主義的社會主義基本道路。

在毛澤東在世期間,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沒有人敢於再撼動農村人民公社集體所有製的基本地位了。可是,當毛澤東去世之後,右派解散人民公社,實行資產階級的小農經濟的富農路線,實際上是冒著很大的政治和經濟風險的。其實行了一套連環計策,比如首先提高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這樣看起來使得農民得到了實惠,從貨幣上表現為農民收入的提高。也就是說,即便糧食等不增產,也會由於表麵上的貨幣收入的提高來平息某些怨言。

但是,如果農民的收入提高,而工人的收入就會相對減少。這樣又不得不給工人的增加工資的貨幣補貼。僅僅靠發行貨幣隻能抬高物價,虛假增加人們的收入而已,不會起到任何實質性的作用,所以不得不靠借外債和依靠進口糧食及食物來為自己的政策鋪路和開道。恰恰是1978—1984年,糧食進口平均每年都超過了1000萬噸。

可以計算一下,1噸為2000斤,假如一個人一年需要400斤口糧,那麽,1噸糧食就可以養活5人,每年進口1000萬噸糧食,就可以養活5000萬人。這對於當時隻有城市人口2億左右來說,就等於依靠進口糧食就養活了其1/4。這就為他們消滅人民公社找到了突破口。

到1984年人民公社基本壽終正寢了。人民公社搞起來不容易,但是,解散和破壞起來倒是相當迅速。要建立人民公社就必須首先進行合作化,隻有在合作化的基礎之上,才能建立人民公社,所以建立農村人民公社集體經濟實際上是從1953開始搞合作化,到1958年開始大規模地搞人民公社化,到1959年初基本實現了人民公社,而由於三年自然災害,到62、63年又有一部分地區回複了單幹。從64年起有被毛澤東重新拉到了人民公社之中,正式實行了人民公社三級所有的集體所有製。由此說農村合作化、集體化, 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建立,大約進行了11年之久才得以確立。整個文革期間,人民公社的基本地位得到了保持和鞏固。誰砸掉了人民公社的牌子,誰也就毀掉了農村社會主義集體經濟。揭掉人民公社這麵紅旗,搞農村個體單幹的小農經濟,當然會承擔極大的政治和經濟風險的。

也就是說如果突然遇到了重大的自然災害,那麽,直接就會衝擊到糧食生產,進而就會使得人們離開集體機製存步難行。
解散人民公社,其毀滅的是人們的共同富餘,毀滅的是整個社會的公有製經濟。

試想如果農民家庭分到了一份土地,他們除了依靠這份土地進行生產和生活之外,並不會得到的更多,不能說分田單幹人們就無法生存和生活了。也不能說在單幹的情況下農業生產就不會有發展了。每個農民的家庭其要過上富裕的生活,其依然基本需要精心地把自家的農業生產和家庭經濟搞好的,盡管力量微薄,但是,對於多數農民而言,除此之外,其沒有其他別的什麽太多的高招可以施展。

由於農業的勞動生產率一直是比較低的,由此,從短期看,即便實行單幹,農村的農業勞動生產率,也不會降低或提高多少。這點恐怕走資派也是事先就基本考慮了的問題。農民為自己進行生產,其不管怎樣都是會有一定的積極性的。也就是說,其把農民推到了沒有退路可走的境地。其如果不進行生產,其就無法生存下去。這樣以來,這種小農經濟的生產關係就決定了農民的生產狀況,其不可能不賣力地生產,但是其又不可能超出小農經濟的局限。

曆史的慣性作用。原來農村所建立的水利體係,依然在澆灌著農民的私家的農田,盡管會經常出現紛爭,但是,總是在原有的基礎之上才有可能。同一片土地,由於選用種子、澆灌和施肥情況的不同,就出現了高低和長勢的不同,嚴重的差別就會出現青黃決然不同的景象。也會存在相互爭地的現象。

農村的既有土地近乎是不變的,但是各個家庭的人口會發生變化。每個家庭的勞力的多少也會出現較大的變化。孤兒寡母的情況,就會較為艱難,直到現在依然如故。每個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也極為不同,那些有疾病或殘疾的家庭以及喪失勞動能力較多的家庭,就會出現真正的生存危機。

農業種子的改良和化肥、農藥的使用,是提高單產和高產的一個重要的途徑。這些科技進步的措施,逐漸顯現。但是,這三樣東西,主要不是來自小農經濟,而是淵源於原有的農場、集體和工業體係及農業科技體係。由於農業科技體係和農用生產資料工業暫時還沒有荒廢,其依然是促進農業發展的重要的推進劑。所以在這些改良措施的推動下,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產量是會繼續逐步增產的。所以,農業生產的增產並非完全是小農經濟的結果,而是整個農業技術進步和農民勞動的結果。不管怎麽說,農業技術的推廣,還是受到農民的普遍歡迎的。當然,由於試驗田的限製,這種新的農業科技成果的取得越來越困難了。不得不說還是有一定的曆史慣性在起著微妙的作用的。也就是說盡管上層走資本主義道路已經是鐵了心的,但是,由於其依然還是宣揚著繼續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旗號,那麽,就基層的政權來說,其或多或少地還是會有某些社會主義的東西會表現出來的。另外就是一些人僅僅憑自己的良心,也會為社會做出某些貢獻的。

……
作為一種對社會發展實際判斷,往往需要從經濟的增長和人們的實際生活水平上來考察和比較。如果說“包產到戶、分田單幹”是一種私有化的政策,變更了農村的生產關係,從公有製轉向到了私有製,其顯然正是如此,但是,並不能僅僅從這個生產關係方麵考慮問題,還要看其是否促進或延緩了生產。也就是說,僅僅單純地看農村這一個方麵的問題,那麽,如果農村的生產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就不能完全否定“包產到戶、分田單幹”的私有化政策的某些積極的作用。

中國這樣的一個人口大國,80%的人口在農村,最大的問題就是首先解決人們的吃飯問題。怎樣解決糧食的生產問題,始終是一個突出的並且重大的問題。很顯然,“包產到戶、分田單幹”,在基本的思路上就是要農民個人及家庭自己解決自己的吃飯問題。總共土地就那麽多,每家能夠分到的土地也隻能是一份份地,這些土地都給你們農民個人及自己的家庭了,剩下的問題,就隻能是農民個人及家庭如何設法實現自己的家庭生產和經營了。

中國小農經濟幾乎延續了幾千年,為什麽幾千年下來都沒有得到多少發展,那麽,現在重新實行小農經濟之後其就會得到突出的發展呢,很顯然在邏輯上是不能成立的,即便有所發展,也必然是有其固有的局限和缺陷的。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地主經濟被消滅了,這樣農民頭上沉重的負擔,被解除了,這是小農經濟依然可以獲得一定的發展的一個重要的變化,否則,由於地主階級的剝削和壓迫,農民又會重新回到悲慘的境域之中。

土地當然是農民的命根。隻要不剝奪農民的土地,那麽,就還不能說當局的政策是太過反動了。

如果僅僅看實行小農經濟政策的短期結果,那麽應當說其是一個奇跡。所謂其是奇跡,就在於其不但沒有破產,而且在短期內還使農業獲得了豐收。這種變化首先從人們的生活水平上體現了出來,這個突出的變化就是突然之間人們從原來的吃粗糧的狀態轉變到了吃細糧這個生活水準之上了。也就是說,當權者可以得意地說,看看人們的生活有了極大的改善,那麽由此就把“包產到戶、分田單幹”的政策當成了造成這種生活水平提高的原因而加以吹捧了。這樣以來似乎更無法動搖小農經濟的私有化的基本路線了,似乎依靠農村人民公社集體經濟就不能取得同樣的成效了。顯然這是一種荒唐的結論,其發生在一個荒唐的年代。

首先需要認識的問題就是,人民公社是否能夠提高農業產量,在曆史中是否從來沒有提高過農業的產量。要回答這個問題,完全可以用曆史數據來說話的。

單位 1949 1950 1955 1960 1965 1970 1975 1980 1985 1990 1995 2000
糧食 萬噸 11320 13213 18374 14350 19455 23996 28450 31822 37911 44624 46662 46218

糧食產量,1970年比1965年增加23.41%,1975年比1970年增加18.56%。1980年比1975年增加11.85%,1985年比1980年增加19.13%,1990年比1985年增加17.71%。

年 份 糧食總產量
萬噸

1949 11318
1950 13213
1951 14369
1952 16392
1953 16683
1954 16952
1955 18394
1956 19275
1957 19505
1958 19765
1959 16968
1960 14385
1961 13650
1962 15441
1963 17000
1964 18750
1965 19453
1966 21400
1967 21782
1968 20906
1969 21097
1970 23996
1971 25014
1972 24048
1973 26494
1974 27527
1975 28452
1976 28631
1977 28273
1978 30477
1979 33212
1980 32056
1981 32502
1982 35450
1983 38728
1984 40731
1985 37911
1986 39151
1987 40473
1988 39408
1989 40755
1990 44624
1991 43529
1992 44266
1993 45649
1994 44510
1995 46662
1996 50454
1997 49417
1998 51230
1999 50839
2000 46217.5

1979年比1975年增加16.73%(不要忘記到1979年末,基本上依然是實行人民公社的)。

也就是說如果依然繼續實行農村人民公社集體所有製,那麽按照其原有的農業生產增長勢頭,糧食產量會繼續逐年提高。為什麽呢,因為農作物品種會繼續改良,化肥農藥會繼續增加投入,農業水利設施會繼續改善,這就決定了農業糧食產量一定會繼續提高。特別是機械化水平的提高,農業生產的勞動條件和技術進步會得到有效的發揮。由此可以預計,繼續堅持農村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發展並不會取得亞於小農經濟的成就的。也就是說,與小農經濟進行比較,那麽,如果說到1985年小農經濟能使全國基本變吃粗糧為細糧,那麽,人民公社也絕對可以實現這一變化。

問題恰恰就出在這個農業生產的高增長階段,恰恰是把原有的集體經濟所取得的成就,土壤改良、農田水利建設、品種改良、化肥農藥的實施和機械化和農業科技的進步的積累,變成了小農經濟的功勞了。
人們可以假定,如果從解放後,就一直實行小農經濟而不力圖進行合作化和集體化的發展,那麽,土壤改良、農田水利設施、品種改良就很難取得什麽成效,結果必然是農業生產長期落後的狀況無法根本改變。

所以說,走資派當權,隻不過是投機取巧而已。但是,其就是這樣而欺騙了所有的人。

而糧食產量,1995年比1990年隻增加4.57%,2000年比1995年減少0.95%。當然,人們會說,糧食已經夠吃了,種那麽多幹什麽。但是,糧食也可以出口啊,中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和單個農民的糧食單產率已經夠高了嗎,顯然根本不是。如果農業勞動生產率無法提高,那麽中國的糧食價格出口就沒有優勢。當然,也就不可能競爭過農業發達國家的糧食貿易了。而生產更多的糧食也是發展養殖業的一大前提條件。糧食生產無法有效增加,那麽最終決定養殖業的發展也會停滯不前。通過20多年的實踐,小農經濟所能夠發展的高度已經達到了盡頭,其重新陷入了遲緩的僵局之中,已經明顯地開始阻礙農村及農業生產力的發展了。

有人提出“免費搭車”的觀點,那麽小農經濟就是“免費搭車”而走過了一個短暫的增長階段,這段“免費搭車”的基礎已經不再存在之後,其後勁跟著也就失去了。自然災害不斷,抗拒洪水的能力突然衰減,多年失修的水庫接近枯幹,常年無人維護的河道,已經變得破爛不堪。隻所以仍然保持了一定的河流堤壩,那不過僅僅是為了解決城市人所需的生活用水而設置的堤防,一旦這道堤防也決堤了,那麽,小農經濟就隻能變成一種自生自滅的惡性循環狀態而已。

個體經濟終歸是一種私有製經濟,個體經濟的發展必然要向資本主義經濟的方向上直奔而去。所謂的農村鄉鎮企業,就是這種複辟時代的變態產物。原本人民公社已經有了一定的工業和副業的經濟基礎。但是這些集體的工業、副業很快就變成了鄉鎮官僚的私有經濟。加上一些富裕的農戶或商戶也開辦了私營企業,這樣就集成為所謂的鄉鎮企業了。八十年代中後期就是這些性質上基本是私有製的鄉鎮企業鼎盛的發展時期。到了九十年代,由於鄉鎮企業大量地製造和銷售假冒偽劣的產品以及環境汙染,從根本上也就動搖了其繼續發展的潛力。

農村的貧富兩極分化也是及其嚴重的。其主要表現在兩種形式上,一種是不同地區之間的較大的貧富差別,僅僅在中國自身就實際存在著三個世界,另一種就是不管任何農村地區之內,都普遍存在著相當程度的貧富分化,少數人的富裕和富有,而多數人繼續相對貧困,就是一個不爭的農村社會的現實。

所以說凡是有正常頭腦的人,如果把人民公社也可以取得糧食生產增長的事實表述清楚,那麽,整個事情也就豁然開朗了。由此遮在人們頭上的烏雲也就會逐漸散開而去。

也就是說,既然人民公社從1965年到1975年取得了糧食產量增長46.23%的成績,那麽如果繼續堅持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發展道路,糧食產量就會一點也不增加嗎,顯然是要繼續增加的。即便平均每5年增加15%來計算,那麽,到1980年糧食產量將增加到32717.5萬噸,到1985年糧食產量將增加到37625.125萬噸,到1990年糧食產量將增加到43268.89375萬噸。90年代按平均每5年增加10%計算,那麽,1995年糧食產量將增加到47595.783125萬噸,2000年糧食產量將增加到52355.3614375萬噸。

單位 1949 1950 1955 1960 1965 1970 1975 1980 1985 1990 1995 2000
實際糧食 萬噸 11320 13213 18374 14350 19455 23996 28450 31822 37911 44624 46662 46218
公社預計 萬噸 11320 13213 18374 14350 19455 23996 28450 32717 37625 43268 47595 52355

要知道,如果中國的農村繼續堅持人民公社集體發展的道路,到2000年各個公社的農業集體經濟實際上就變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的農場,在原有的農業機械化的基礎之上,農業的也就大致呈現出了一個基本實現機械化和現代化的大農業的大致狀態了。其所產的糧食不但會比小農經濟多,而且一個的初步現代化、規模化的農業格局也就基本建立起來了。這是一種絕對的質的不同。

1978年冬季,在全國之中已由兩、三個省份(安徽、四川、內蒙)開始實行農業生產責任製,其中安徽估計是最早開始實行包產到戶的(安徽鳳陽縣梨園公社小崗村於1978年11月某一天18戶農家,20位農民,秘密地召開了一次會議,據傳簽訂了一紙分田到戶的秘密協議)。

1979年。根據1980年1月 11日至2月2日。國家農委在北京召開的全國農村人民公社經營管理會議的情況,關於農業生產責任製,會議認為,去年全國一半以上(50%以上)的生產隊實行小段包工,有1/4的隊包產到組,一般都收到程度不同的增產效果,都需要總結完善和提高。會議一致認為:“除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和邊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單家獨戶外,不要包產到戶”。

1980年。1980年5月,鄧小平同中央負責工作人員談話時,談到關於農村政策問題:“農村政策放寬以後,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效果很好,變化很快。安徽肥西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包產到戶,增產很大。‘鳳陽花鼓’中唱的那個鳳陽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大包幹,也是一年翻身,改變麵貌。有的同誌擔心,這樣搞會不會影響集體經濟。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鄧小平的談話,是農業生產責任製有包工到組和包產到組發展到包產到戶的一個關鍵。同年9月,中共中央召集全國各省市第一書記在北京召開座談會,討論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製的幾個問題。會議認為“包產到戶是依存於社會主義經濟,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沒有複辟資本主義的危險,因而不可怕。”這個文件一下,全國的包產到戶和包幹到戶有非法變成為合法,農業生產責任製從而向前邁出了一大步。

198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在北京召開全國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大會決定趙紫陽為總理。華國鋒不再擔任總理。

1980年底,實行包產到戶和包幹到戶的生產隊,從年初的生產隊總數的1.1%增加到14.9%。

1981年。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召開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會議同意華國鋒辭去黨中央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請求,選舉胡耀邦為中央委員會主席,趙紫陽、華國鋒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鄧小平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組成,他們是: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華國鋒。

1981年 6月,全國實行農戶家庭承包責任製的生產隊已經占全國生產隊總數的86.7%。

1981年,全國農村已有90%以上的生產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生產責任製。全國各地實行的各種農業生產責任製形式,可分為聯產和不聯產兩類,不聯產的責任製主要是過去沿襲下來的小段包工、定額計酬的方法。據1981年10月底統計,實行這種辦法的大約占全國基本核算單位的16.5%。另一類聯係產量的,約占81.3%,該類主要有五種形式:

1、專業承包、聯產計酬。主要是專業隊、專業組、專業戶承包,目前實行這種責任製形式的約占全國基本核算單位的5.9%。

2、聯產到組。其特點是以作業組為單位承包生產任務,勞力、土地、耕畜、農具四固定到組,包工包產包投資,超獎減賠。這種辦法約占10.8%。

3、包產到戶。其特點是把大部分或全部耕地承包到戶,基本上以戶為單位進行生產。這種形式約占7.1%。

4、包幹到戶。是堅持大型生產資料及土地公有製的前提下,生產對把更低承包到戶耕作,把牲畜、農具固定到戶管理使用,實行分戶經營的生產責任製。生產投資由社員自籌,產品分配在完成國家任務和扣除集體提留後,全部歸承包社員所有。其特點正如社員所說:“上交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其餘全是自己的”。這種形式比較廣泛,約占38%。

5、聯產到勞。在分工協作的基礎上,按照勞力承包土地,蠊產量計酬。這種形勢約占15.8%。

1981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趙紫陽已經出任總理(198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全國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決定趙紫陽任總理),並做了《政府工作報告》。

1981年12月,召開全國農村會議。

1982年。1982年元旦,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1981年12月,召開全國農村會議。會議紀要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關於農業生產責任製”。其中,第一條強調,截止目前,全國農村已有90%以上的生產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製;“大規模的變動已經過去,現在,已經轉入了總結、完善和穩定階段”。第二條中指出,目前實行的各種責任製,包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聯產到勞,包產到戶、到組,包幹到戶、到組,等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製。不論采取什麽形式,隻要群眾不要求改變,就不要變動。其實,至此包產到戶和包幹到戶終於在中央文件裏麵作為農業生產責任製的合法形式確定下來。

1982年9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對農村生產責任製作了充分的肯定:“近幾年在農村建立的多種形式的生產責任製,進一步解放了生產力,必須長期堅持下去,隻能在總結群眾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加以完善,決不能違背群眾的意願輕率變動,更不能走回頭路。”

1982年12 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農村縣以下的基層政權作了鄉(鎮)社分離的規定,鄉(鎮)之下的農村,憲法規定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村民委員會。

1983年10月12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於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通知”說:隨著農村經濟體製的改革,現行農村政社合一的體製顯得很不適合。憲法以明確規定農村建立鄉政府,政社必須相應分開。“通知”提出,“建立鄉政府的工作大體上在1984年底以前完成。”

1984年。生產隊總數569.2萬個(1981年生產隊總數600.4萬個),村民委員會及大隊總數933485個,鄉社總戶數18792.6萬戶,實行聯產承包責任製的隊數569.0萬個,其中:實行大包幹的隊數563.6萬個,大包幹隊數占全國總隊數99.0%。實行聯產承包責任製的戶數18397.9萬戶,其中:實行大包幹的戶數18145.5萬戶,大包幹戶數占總農戶數96.6%。未實行聯產承包責任製的隊數0.2萬個。鄉社總數91420個(1981年人民公社總數54368個),其中:鄉社已分開的鄉(鎮)政府91171個(內仍有經濟組織的人民公社28218個),村民委員會926439個。鄉社未分開的的農村人民公社249個,其中,生產大隊數7046個,生產隊數12.8萬個。實際上在名義上依然保留人民公社的總數是28467個(比1981年人民公社總數54368個即便是名義上也減少了接近一半)。

1985年。全國農村基層組織,鄉村總人口84419.7萬人,鄉村總戶數19076.5萬戶,鄉村勞動力37065.1萬人,村民委員會總數940617個,鄉鎮政府91138個,其中:鄉政府83182個,鎮政府7956個。
應當說,至此,人民公社以及與人民公社配套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農村基層組織,徹底結束。

這樣需要用一張表把這個演變過程表示出來。

人民公社解體及包產到戶的演變過程表:

年份 農村人口 農村勞動者 人民公社 生產大隊 生產隊 農戶 鄉社總數 鄉鎮政府 村委 責任製隊 包產到戶隊 包產到戶戶數 占農戶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年份 萬人 萬人 個 萬個 萬個 萬戶 個 個 萬個 萬個 萬個 萬戶 %

1975 78142 29946 52615 67.7 482.6 16448 **** **** **** **** **** **** ****
1976 79200 **** **** **** **** **** **** **** **** **** **** **** ****
1977 80280 **** **** **** **** **** **** **** **** **** **** **** ****
1978 79014 30342 52781 69.0 481.6 17347 **** **** **** 4.8 0.5 17.4 0.1
1979 79047 30582 53348 69.9 515.4 17491 **** **** **** 128.8 25.6 874.6 5.0
1980 79565 31371 54183 71.0 566.2 17673 **** **** **** 226.5 84.9 2633.3 14.9
1981 79901 32227 54368 71.8 600.4 18016 **** **** **** 540.4 298.0 8791.8 48.8
1982 80387 33278 54352 71.9 597.7 18279 **** 1000 12.00 567.8 418.4 12795.3 70.0
1983 78369 34258 25000 35.0 590.0 18500 **** 50000 60.00 572.3 531.0 16650.0 90.0
1984 70469 35368 249 0.70 569.2 18792.6 91420 91171 92.64 569.0 563.6 18145.5 96.6
1985 66288 37065 0.000 **** **** 19076.5 **** 91138 94.06 **** **** 19076.5 100.0
1986
1990
1995
2000

2000

其實,這些東西從當時公開的資料中就可以了解的基本差不多的。但是,要對這些問題認識清楚的確隻能在時間的延續下才能逐步顯現出來,也就是同一件事物,如果可以與以前進行比較,又可以與以後進行比較,那麽,才能把握的比較準確和確切,才能看出其中的名堂。

如果僅僅主要有農村的“分田單幹,包產到戶”的所謂改革,而沒有對應城市改革的相關情況呈現出來,就等於隻能了解到其中的一個側麵,而不能全麵地把握其整個的進展的麵貌。

對於農村的所謂改革而言,其實際上也僅僅是依據一種假定,這個假定就是,其假定人民公社不能有效地促進農業生產力的發展。或者說其假定小農經濟能夠更為有效地促進農業生產力的發展。總之,都是一種以一定的思想觀念為出發點而推行的某種意誌的政策。而當這種政策實際的結果出來以後,特別是當小農經濟確是還使得糧食常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的情況出來以後,這些人感覺,這種政策靈驗了,由此把鼓吹和推行這種政策的人,看成是有先見之明的人了。但是,如果曆史地檢驗一種政策,就不能那麽簡單,盡管已經過去的曆史本身不能改變,但是,做為一種對曆史事件的評價,還需要更縱深的曆史背景上來考察和分析,不能僅僅把某一個階段的結果隨意運用到更為長久的曆史階段上去看待,也就是說一種政策當其僅僅取得了某種階段性的結果或成果時,是否其能夠適宜更為長久的曆史階段。如果其僅僅適宜於相當短暫的時期,超過這個時期之後,某種潛在的重大的弊端開始逐步地顯露了出來,那麽,還能夠說其政策是成功的嗎,必然要引起根本性的質疑。

往往某一項事物的進展是由多種原因所造成的,甚至收到社會整體的各個方麵的影響和作用,並且存在這前期成果的積累和延續的結果的起著特定的作用。

比如說農業水利設施,當形成了一定的水利設施體係,那麽其就會在相當的階段內對農業的生產發揮效用。而假如損毀了這套水利設施,或者取消了這套水利設施,那麽人們必然要退回到原來的基礎之上,問題在於整個的過程有著一定的量變和質變作用,這就好比修築一條運河,當整個運河開通之後,其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否則即便修築了很長的時間,就差那麽一點沒有能夠開通,結果從作用上與沒有修築幾乎看不出來會有什麽兩樣。同樣如,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也是這樣,如果前人沒有把樹栽起來,後任就隻能自己再去栽樹,幾年後方能乘涼。所以其有一種時滯關係。

如作物良種的培育和推廣,如果一種良種已經培育出來,那麽實際推廣仍然需要一定的時間,究竟能夠推廣多大的麵積還要看實際的氣候及土壤條件能夠適合的程度和範圍以及人們怎樣才能認可或接受這種改良,特別是人工雜交品種,究竟其是否會造成對人體的危害,還需要檢驗,也就是說其並非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推而廣之的問題,還有人們的種植習慣和生活飲食習慣能否接受這種新的作物品種的問題。也就是說其作為一種植物品種是否為能夠在生態上和品質上都能適宜傳播。這樣以來在每個地區都要首先進行實驗和適應性的檢驗和驗證,隻有不存在問題而且又能夠增加產量和品質,那麽其才能真正地適合與這個地區或區域。

這樣以來,如果一種科技的成就,就此停止不前了,那麽等於其也就到了盡頭了,但是實際上緊跟著的就是一序列的雜交新品種被開發出來。

比較複雜的問題是糧食產量是一種綜合作用的結果,到底那一個因素對糧食增產的作用更大,則一方麵可以通過科學實驗來驗證,另一方麵可以通過比較分析來得到某些結論。當然其結果總是綜合作用的結果,由此引起產量的一個增量就是各種因素的綜合結果,但是如果取消某些因素,突出某一種因素,其單個因素對產量的增加,以及每個單個因素對產量的增量,是否就一定等於綜合作用形成的產量增量呢,也不一定,有可能綜合作用是相互促進的進而總增量較大,也可能綜合作用是有一定的相互抵消的,由此總增量較小。總之多少會有一些差別的。

這樣人們就可以形成一種假定的理論模型的思路,比如在糧食增產中,①、直接投入的農業勞動的增加作用,②、增加使用化肥的作用,③、增加使用農藥的作用,④、增加灌溉的作用,⑤、改良品種的作用,⑥、土壤改良的作用,⑦、氣候變化的作用。

總之可以大致劃分成這樣幾種作用。

也就是說如果其他條件基本不變,那麽,僅僅由於品種改良,可以增加多少產量,如10%或20%,或30%。

而使用化肥也可以增加產量,但是,最高使用化肥量,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在這個方麵其是存在遞減作用的,當然在不同的施加量上也有可能出現遞增作用。這裏與使用改良品種不同,使用改良品種是一下子就基本確定了的,而使用化肥則存在一個使用增量和產量增量的關係問題。也就是說其必須在原有的化肥使用量的基礎之上增加一個化肥的增量,求得產量上的一個對應的增量。

比如每增加1%的化肥使用量,糧食產量會增加多少,或者用使用化肥的絕對量及絕對增量,比如每畝增加使用化肥10公斤,每畝糧食產量會增加多少公斤,假如可以增加40公斤,那麽如果糧食原來畝產為300公斤,現在也就變成了340公斤了。如果這個對應增量是可靠的,那麽在沒有達到使用化肥量的上限的條件下,繼續增加使用化肥量,50公斤,則每畝的糧食產量也就會跟著增加到540公斤了。如果原來每畝使用化肥量是每畝30公斤,則總使用化肥量為每畝90公斤。如果扣除化肥的使用,那麽就可以認為在不使用化肥的情況下,原來的糧食畝產隻能是180公斤了。

以上是一種理論觀念上的假定,那麽是否可以根據糧食產量的實際變化和使用化肥數量找到它們的一定的依存關係呢。多少也可以進行這種分析上的嚐試。

中國使用化肥量與糧食產量增量的關係

年 份 人口 糧食總產 人均糧食 餘糧 糧食進出口差 化肥用量 耕地麵積 單位化肥增糧 化肥純產糧估算
萬人 萬噸 公斤/人 萬噸 萬噸 萬噸 千公頃 萬噸 萬噸

1949 54167 11318 208.95 -4931.90 —— 0.6 97880 12 7.2
1950 55196 13213 239.38 -3345.98 115.89 1.5 —— 12 18
1951 56300 14369 255.22 -2521.11 197.11 2.8 —— 12 33.6
1952 57482 16392 285.16 -853.03 152.87 3.9 107920 12 46.8
1953 58796 16683 283.74 -956.02 181.16 5.0 —— 12 60
1954 60266 16952 281.28 -1128.18 168.1 6.7 —— 12 80.4
1955 61465 18394 299.26 -45.48 205.12 7.9 —— 12 94.8
1956 62780 19275 307.02 440.71 250.2 11.1 —— 12 133.2
1957 64238 19505 303.63 233.18 192.58 15.1 111830 12 181.2
1958 65346 19765 302.46 160.75 265.99 19.4 —— 12 232.8
1959 66012 16968 257.04 -2835.87 415.55 26.6 —— 12 319.2
1960 66207 14385 217.27 -5477.30 265.68 40.5 —— 12 486
1961 66457 13650 205.39 -6287.49 -445.47 29.7 —— 12 356.4
1962 67295 15441 229.45 -4747.66 -389.21 46.4 —— 12 556.8
1963 69172 17000 245.76 -3751.89 -446.19 64.8 —— 12 777.6
1964 70499 18750 265.96 -2399.78 -474.93 100.8 —— 12 1209.6
1965 72538 19453 268.17 -2308.88 -398.87 172.6 103590 12 2071.2
1966 74206 21400 288.38 -862.27 -355.28 240.9 —— 10 2409
1967 76032 21782 286.48 -1027.95 -170.75 164.1 —— 10 1641
1968 78198 20906 267.34 -2553.94 -199.51 110.9 —— 10 1109
1969 80335 21097 262.61 -3003.72 -154.88 174.9 —— 10 1749
1970 82542 23996 290.71 -766.81 -324.05 243.5 —— 10 2435
1971 84779 25014 295.05 -419.65 -55.57 299.4 —— 10 2994
1972 86727 24048 277.28 -1970.43 -183.06 370.1 —— 10 3701
1973 88761 26494 298.48 -134.91 -423.48 459.2 —— 10 4592
1974 90409 27527 304.47 404.12 -447.74 422.2 —— 10 4222
1975 91970 28452 309.36 860.84 -92.89 524.7 99710 10 5247
1976 93267 28631 306.98 651.00 -60.18 524.4 —— 10 5244
1977 94774 28273 298.32 -159.22 -568.78 723.8 —— 10 7238
1978 96159 30477 316.94 1628.93 -695.53 884.0 99389.5 10 8840
1979 97542 33212 340.49 3949.47 -1070.4 1086.3 99500 10 10863
1980 98705 32056 324.76 2443.93 -1181.1 1269.4 99305.2 10 12694
1981 100072 32502 324.78 2479.78 -1355.1 1334.9 —— 9 12014.1
1982 101654 35450 348.73 4953.60 -1486.5 1513.4 —— 9 13620.6
1983 103008 38728 375.97 7825.51 -1147.2 1659.8 —— 9 14938.2
1984 104357 40731 390.30 9423.43 -725.5 1739.8 —— 9 15658.2
1985 105851 37911 358.15 6155.23 336 1775.8 96846.3 9 15982.2
1986 107507 39151 364.17 6898.72 169 1930.6 96229.9 8 15444.8
1987 109300 40473 370.29 7682.69 -890.8 1999.3 95888.7 8 15994.4
1988 111026 39408 354.94 6099.76 -824.6 2141.5 95721.8 8 17132
1989 112704 40755 361.61 6943.69 -1018.2 2357.1 95656.0 8 18856.8
1990 114333 44624 390.30 10324.27 -789 2590.3 95672.9 8 20722.4
1991 115823 43529 375.82 1832.32 -259 2805.1 95653.6 7 19635.7
1992 117171 44266 377.79 2084.47 194 2930.2 95425.8 7 20511.4
1993 118517 45649 385.16 2981.88 783 3151.9 95101.4 7 22063.3
1994 119850 44510 371.38 1363.89 426 3317.9 94906.7 7 23225.3
1995 121121 46662 385.25 3058.30 -1985 3593.7 94970.9 7 25155.9
1996 122389 50454 412.24 6393.60 -959 3827.9 130039.2 6 22967.4
1997 123626 49417 399.73 4911.66 416 3980.7 130039.2 6 23884.2
1998 124761 51230 410.62 6315.40 550 4083.7 130039.2 6 24502.2
1999 125786 50839 404.17 5555.96 399 4124.3 130039.2 6 24745.8
2000 126743 46217.5 364.65 589.35 1063 4146.4 130039.2 6 24878.4
2001 127627 45263.7 354.65 -682.80 532 4253.8 130039.2 6 25522.8
2002 128453 45705.8 355.81 -538.21 1197 4339.4 130039.2 6 26036.4
2003 129227 43069.5 333.28 -3452.94 1987 4411.6 130039.2 6 26469.6
2004 129988 46946.9 361.16 150.78 -502 4636.6 130039.2 6 27819.6
2005 產量的

可以看出,由於使用化肥量的大量增加,導致糧食產量至少可以提高20000萬噸。如果加上品種改良可以增加糧食產量20%以上,約合6000萬噸,那麽僅此兩項就可以使糧食產量增加26000萬噸。如果以1975年糧食產量28452萬噸計算,則到2000年至少可以實現糧食產量54452萬噸。如果綜合各種因素的作用,那麽,在2000年實現糧食產量60000萬噸,基本也是有把握的。可以實現出口糧食1億噸的目標。

當權者解散人民公社可是需要給出一定的理由的,其需要找到兩個理由,一個是把農民自己推出來,指出農民自己是要搞包產到戶的。但是另一個理由需要適當地釋放出來,這個理由就是要農民過上好日子或者說過上富裕的生活。但是,僅有這兩個理由是根本無法擺開拆散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破壞社會主義公有製的嫌疑的,而即使不怕背上這個黑鍋,那麽,怎麽證明這種行徑還能夠屬於馬列主義者的作為呢,至少在理論的邏輯上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說當僅僅把拆散人民共設作為一種暫時的舉措,多少可以緩解一下這個方麵的壓力和嘲諷,但是,如果要把其當成一種長期的製度加以確定,人們不僅要問,農業的公有製準備什麽時候再搞以及何時才能重新回到集體及公有製的方向上來呢。總需要給出一個明確的交代,如果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那麽與消滅公有製有什麽區別呢。

要知道,其是一個有很多人組成的政黨,在這個政黨中,人們或多或少地還是具有馬列主義的基本常識的,不管怎麽辯解,人們都可以看清楚這種小農經濟的政策就是肢解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把戲。鄧小平等人是無法自園其說的。

一種政策確定下來,但是還需要給出能夠說得過去的理論上的解釋,除了實際的結果之外,必須要有理論上的說明和交代,那麽這種理論上的工作,看來就必須要有一幫寫作和鼓吹班子去鼓搗了。至於把其吹成了什麽樣,也不過就是挑著好聽的使勁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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