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美國國慶日,芝加哥郊區高地公園(Highland Park)的節日遊行被突如其來的的槍擊案劃上了句號。7死30多人傷,舉國悲哀!
從新聞中得知,高地公園是個以白人為主,大約有3萬居民的富有的鎮。我立馬就知道這是怎樣一個鎮。
美國是一個高度自治的國家,不僅州有很大的自主權,就是各個城鎮亦如此。因為每個鎮的大小可以差別很大,財力的區別也很大。似乎是不成文的規矩,某個比較大,或者比較富有的鎮,就承擔起周邊很多個鎮的文化中心的作用。我們隔壁就有這樣一個鎮,我們經常戲稱那個鎮為a rich town(一個富裕的小鎮)。
這類富裕的小鎮往往有最大最好的公共圖書館,有最多最好最有特色的各種商店,有可以比較便利地進城的巴士和火車,甚至有的還承當了大城市以外的一個長途汽車中轉站。如果說這類小鎮有一個比較統一的象征,那可能就是7月4日國慶節這天的大型焰火表演。
我們隔壁的小鎮就是我們方圓多少裏唯一一個每年國慶日放焰火的鎮。那個鎮有100多個餐館,從號稱大部分食材直接采購於意大利美食故鄉托斯卡納(Tuscany)的意大利餐館,到以正宗法國味自豪的麵包店,五大洲口味應有盡有,據說某甜品店的冰淇淋是新澤西最好的。鎮裏名目繁多的各種商店還為小孩子的生日爬梯提供了很多與眾不同的選擇。自然而然地那個鎮也成了周圍其他鎮居民生活的一部分。
這也是為什麽國慶日芝加哥郊區高地公園的大型槍擊案對上中產階層觸動很大,就像近年多次發生於很好的學區的校園槍擊案一樣。如果說以前中產隻要選擇在富人區買房就可以躲避暴力襲擊的話,現在似乎已經沒有一個完全靠譜的方法可以達到那樣的目的了。槍擊案越來越成為所有人的話題,因為你已經無法逃避。
槍擊案也越來越頻繁。事實上,美國現在每天都有槍擊案,隻是新聞有沒有報道罷了。
公園高地當地禁進攻型武器,凶手的槍是合法購買的,說明那些控槍法律無效?
公園高地2013年開始就禁止半自動武器和大容量彈夾了。現在警方還沒有公布凶手羅伯特·E·克裏莫三世(Robert E. Crimo III)到底用的是什麽武器類型,隻說是“類似於AR-15”的高功率武器,而且他的武器是合法獲得的。
讓人尤感挫敗的是,克裏莫多年前就因為一係列行為問題在警察那裏有過記錄,按理這樣的記錄應該阻止他合法購槍。這就是很多控槍法律中的“紅色預警”(red flag)。伊利諾伊州的“紅色預警”包括:如果法庭認定某槍支所有者“有直接和即刻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危險”,則允許警方扣押其槍支。而撥款鼓勵各個州製定和實行“紅色預警”法案也是拜登政府剛剛通過的控槍法案的核心內容之一。
於是有人說,這證明了那些控槍政策根本沒用,還不如讓大家都有槍,到時候可以自衛。
自衛的問題後麵再談。禁槍政策(為說話方便起見,本文以禁槍代表禁進攻型武器,但不是指禁所有的槍)是不是有用必須具體分析。
對高地公園案官方的解釋是,當克裏莫發生行為問題時還沒有持槍證,所以,他的問題就沒有與任何一張持槍證連上。這就是法律漏洞啊!問題記錄不應該隻是用於已有持槍證,還應該在發放新持槍證時也發揮作用。現在發現了漏洞,正確的做法是不是應該趕緊堵?
就好像你把菜園子圍起來防止動物來糟蹋,結果發現你用的網網格太大,防了鹿卻沒能防小鬆鼠。這時候你會怎麽做?是不是換成網格更小的網?該不會幹脆把圍欄全部去掉吧?這個圍欄至少防了鹿呢!
而我要說,這反而證明了紅色預警有道理!事實上,對已經實施紅色預警的19個州所收集數據的研究表麵,紅色預警的確可以挽救生命。
我們不妨再以加州為例來看看如何理解控槍政策的效果。
1989年加州一個小學發生了大規模槍擊案後,州政府就推出了禁止AR-15型半自動步槍之類攻擊性武器的法律,並陸續製定了一係列控槍法律,結果加州每10萬人中死於槍支暴力的人數從1999年的9下降為2019年的7。看上去好像數字變化不大,但這是在其他州同時期這個數字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達到的,所以效果相當不錯。
特別有意義的是,加州推出控槍法律的同時做了科研,發現控槍所獲得的效果是一項項條款點點滴滴聚集起來的,沒有任何單個法律能夠有效地大量降低槍擊案。
時報記者肖恩·哈伯勒(Shawn Hubler)在《紐約時報》的一個播客節目裏麵就特別提到這樣的現象,他說加州的研究人員溫特穆特(Wintemute)博士在被他采訪時說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這裏請允許我用播客中的原話:“他說,人們會說加利福尼亞有各種各樣的法律,但它們仍然不起作用。幾周前,加州這裏剛剛發生了一起大規模槍擊事件。很明顯,這些法律沒有發揮作用。但你不會說,與全國其他地區相比,一項法律降低了你的槍支死亡風險——你不會說這項法律是失敗的,隻是因為它不是百分之百。你會說,哇,你知道嗎,我在加州安全多了!因此,一個減少槍支死亡的方法不會因為它沒有百分之百地杜絕那些槍支死亡而被認為是失敗的。”
加州的實踐也告訴我們,很多法律需要細調。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漏洞就趕緊補。漏洞一個個被發現又一個個被堵上,效果自然就會越來越好。
車也可以有很大的殺傷力,為什麽不禁車卻要禁槍?
有人在微信群裏把槍與車子比較,問,難道我們還要禁車嗎?說實話,我被這個問法逗笑了。
我曾寫過一文,其中有把車與槍做比較的內容(詳見:槍擊案泛濫的最直接原因:被NRA阻止的聯邦科研撥款),但卻是從一個完全不同的角度。再次借用下麵這張宣傳畫吧。該畫的標題是:如果槍也像汽車那樣被管理。畫中左邊分列了汽車受管理的範圍和內容:一輛車出廠後在銷售的每一步都是可以追蹤的;司機必須經過訓練,拿駕照要通過筆試和路考;有健康要求;車子必須買保險並定期檢測。右邊則假設槍也同樣被管理,可以被追蹤,需要買保險等。
因為NRA(美國全國步槍協會)成功地阻止了與槍擊案有關的任何科研,也就阻止了對槍的合理管理。試想,如果我們有類似造成機動車死亡的數據,或者有類似吸煙造成的傷害的研究,槍支製造和銷售業還可能完全避免法律的約束嗎?
該有多偏見才會想到拿車子做類比為反對禁槍辯護?而且這樣說話的人忘記了一個最基本的東西:車在美國是日常生活的必需。槍也是嗎?兩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有可比性嗎?
車子再危險你也隻能管理而不能禁。有人曾告訴我,美國那種邊遠小地方考駕照非常容易,考官明知道你開車技術還不過硬也讓你過,因為你的生活需要駕照。這背後的邏輯是相信技術不好的人會小心開,慢慢地就越開越好了。甚至會有這樣的事情:你路考犯了太大的錯誤,怎麽也不可能讓你過了。這時候,如果你願意再試一次,回到辦公室後你可以當場再注冊一次路考,然後馬上就考。很可能你第二次就過了。
但如果是考大卡車的駕照,你看考官會不會高抬貴手!
問題是,考官高抬貴手,你還真不能說是草菅人命。美國總體來說還是一個講科學、講道理的地方。長期以來的數據說明,開車新手出車禍的概率很低,就好像遊泳淹死的往往都是水性不錯的。不過新手裏麵有一個群體的確車禍概率很高,那就是剛到考駕照年齡的十多歲的孩子,所以法律上對這個年齡段的駕照要求一直在往更嚴格的方向走。不少州甚至規定了,這個年齡有駕照的,沒有大人同車的話,一輛車裏隻能帶一個家庭以外的人,因為造成車禍最多的情況就是幾個十多歲的孩子同車時嘻嘻哈哈。這些規矩都是由數據決定的。
講真,如果反對禁槍的人能夠拿出過硬的數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說服對方應該不是一件難事。拜登政府通過的那個控槍法案隻是一個開始,還有很多工作需要持續不斷的努力。雙方完全可以拋開政治,以科學態度來審視各項研究和數據,去掉無效的內容,補充令人信服的方案。隻要有數據支持,什麽地方需要高抬貴手也沒問題啊。
為阻止聯邦政府投資與槍擊傷害有關的研究,NRA花大力氣讓國會通過了《迪克修正案》(Dickey Amendment)和《蒂亞爾特修正案》(Tiahrt Amendment),為與槍擊案相關的數據收集和研究畫下了休止符,就說明NRA做賊心虛嘛!(詳見:槍擊案泛濫的最直接原因:被NRA阻止的聯邦科研撥款)
而反對禁槍的居然會用禁車做類比,不是無知就是真的理屈詞窮了。
自衛是不是出路?防止暴政是不是無稽之談?
我總感覺反對控槍的理由已經脫離了常識。比如說老百姓有槍就可以防止政府暴政。簡直是無稽之談啊!難道真的有人相信老百姓手裏的槍是可以對付國家機器的?這也需要辯論?
在美國,我們手裏最強大的東西難道不是選票嗎?極具諷刺的是,反對控槍的人,往往還是反對國會和司法部對1月6日暴亂進行調查的人。1月6日的暴亂和所謂拜登“偷”了2020年總統大選的陰謀論,都是在動搖美國民主的根基啊!對這個都不在乎的人,還談什麽防止政府暴政呢!(如果您直到今日還相信川普贏了2020年總統選舉,我除了指出您完全不懂得如何做事實判斷外,真的不知道說什麽好了。)
其實,如果接受百姓手裏的武器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國家機器的對手,那麽徹底禁止進攻型武器的理由就更充足了。
回到前麵說的控槍政策沒用,還不如自衛的說法。這就是又一個脫離常識的例子。雙方對射,隻有在同時有準備,武器裝備相同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進行較量,否則一定是有準備或武器更好的一方完勝。這等於是說要真正達到自衛的目的,你隨時隨地必須處於準備射擊的狀態,還必須是隨時隨地以進攻型武器武裝著自己。這可能嗎?你能夠保命還必須假設你的功力比凶手高一籌。
看看上麵這個推文怎麽說的!我翻譯如下:
對於"持槍的好人"來說,這是一個災難性的夏天
水牛城——武裝保安被槍手殺死
烏瓦爾德——全副武裝的警察未能阻止槍手
高地公園——武裝警察沒有阻止槍手
不否認也有武裝警察或路人成功阻止一個慘案的時候。但是,反例也很多啊。看看下麵這個《衛報》截屏新聞正文的第一段:“科羅拉多州的一名男子射殺了一名手持突擊步槍的槍手,但他本人隨後被警察打死,他被譽為英雄。”一個多麽讓人悲哀且無語的故事!
2017年拉斯維加斯那個大規模槍擊案,60死400多人傷,慘極了。當時凶手是從一個酒店向外射擊。同一酒店裏帶了槍的人不少,但都根本不敢把槍拿出來去對抗,因為很可能會被警察當成凶手。事後他們中有人說,這個經曆讓他們明白了,好人有槍可以去打有槍的壞人就是一個笑話。
當然,我們不能用個例下結論,要看統計數字,用常識判斷。前麵說過了,假設自衛是一種好的方案,好的選擇,是無視常識。
事實上1993年一項具有裏程碑意義的研究就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家中有槍比沒有槍更危險。而正是這項研究給了NRA一個靈感——阻止類似的研究。於是就有了《迪克修正案》和《蒂亞爾特修正案》這樣反智的法案。
其實NRA就是希望把真實的數據埋藏起來,以達到走一條反智的路的目的。
該不該控槍的靈魂之問:我們要選擇怎樣一種生活?
對我來說,前文那個推文所列出的三個例子裏麵,最後一個“高地公園——武裝警察沒有阻止槍手”才是最刺激神經的。
高地公園就是那種最吸引高中產買房,最安全的小鎮。但是,這個國慶日遊行卻是在有大量警察“護航”的情況下進行的。不要說這樣也沒能防止慘劇發生,就是警察真的及時打死或捕獲了槍擊手,甚或什麽事情也沒有發生,我依然認為一個國慶日遊行需要這樣重兵把守本身就是個悲劇。這也是為什麽我不久前發出了我認為是該不該控槍的靈魂之問:我們要選擇怎樣一種生活?
我們看一下美國的擁槍情況。上圖是2018年平民擁槍最多的頭十名國家。美國居首,平均每100人擁有120.5把槍,是居第二位的也門的兩倍不止,也是唯一一個平民擁有的槍支數多於人口數的國家。而且美國人還在不斷地購買更多的槍支。2011年平均每100人擁有的槍支數還隻是100。
再看看下圖槍權組織(紅色)與控槍組織(藍色)不同年份的花費對比。如此不成比例的投入,難道我們不需要擔心政客被槍權組織控製,百姓被槍權組織忽悠嗎?
還記得那個來自伊利諾伊州的17歲少年凱爾·裏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嗎?2020年8月25日,他帶著一支半自動AR-15型步槍去了有“黑人的命也是命”抗議活動的Kenosha,說是去保護那裏的私人企業。結果莫名其妙地發生了他在街上打死兩人打傷一人的慘案。雖然他最後被判無罪,這件事情怎麽說都很扭曲,也很悲劇。
首先,17歲的裏滕豪斯隻讀了一學期高中,連一個學年都不足,是個高中輟學生。另外,為了買槍,不到買槍年齡的他還連累替他買槍的姐夫。而他買槍的錢是疫情救濟款。據說這是他從來沒有得到過的一筆“大款”。難得有一筆“大款”,花在什麽地方不好,卻去買槍,還害了兩條命。這難道不是也從一個側麵說明了美國的槍文化有病嗎?
當人們都在說被裏滕豪斯打死打傷的人是受害者時,我總覺得裏滕豪斯本人也是受害者——是槍文化的受害者,也是美國越來越離譜的貧富差距的受害者。
我甚至想有沒有這樣的可能:如果美國在減少貧富差距上邁大步,結果是,不僅減少槍擊案的效果出奇,甚至連反對控槍的聲音都不知不覺地消減了?
真的,我們麵臨的是一種生活態度的選擇。讓我們要求改變,擁抱少槍少暴力的生活,擁抱更公平合理的生活吧。
因為,現在,美國已再無安全港。
參考資料:
本文原創首發於“美國華人雜談”公眾號
使用的是同一種北約軍用標準子彈,即5.56mm口徑,這不是什麽樓下說的“手槍子彈”的概念,是目前西方軍隊常規軍用步槍殺傷力最強的子彈(區別於狙擊槍和輕機槍之類的子彈)。
第二,說芝加哥槍擊案多,要考慮這是大城市。美國大城市沒有罪案低的,因為人口基數擺在那裏。而正是因為人口基數太大,人均資源也就小,社會產生矛盾的機率就高,在這種局麵下,允許社會擁有致命武器,就是幫助惡性案件上升。
而正是因為大城市裏人均資源低,就要求社會成員有更高的共享意願,否則你無法在城市裏生活,那麽民主黨的社會主義理念就必然占上風。所以,即使在紅州,比如德州,大城市地區也是藍區。
別問我為什麽美國不消除大城市,那太侮辱你自己的智商。
第三,槍擊案有兩個要素,缺一不可,開槍的人,即罪犯,與槍支。其中任何一個要素不成立,槍擊案就無法發生,那麽就看這兩個要素中哪個更有可能消滅?
你是無法在人們犯罪前就確定他是罪犯的,至多隻是一種犯罪的可能性。所謂red flag法在現實中的可行性並不高,因為是否屬於red flag有極大的主觀因素,這次芝加哥槍擊案的主犯就是例子,警方在之前已經沒收了他的幾十把刀,但不認為他屬於要標注red flag的,因此在其父親擔保下買了槍,完全合法。
任何罪犯在第一次犯罪前,你都不可能確定他會犯罪,這屬於常識。除非minority report中那種局麵,但那是科幻片,不是現實,而且在現實世界裏違法。
而既然不可能消除罪犯這個要素,剩下唯一可以製止槍擊案的方法就是消除第二個要素,也就是禁槍。可惜的是,這麽簡單的道理對美國人來講是理解不了的。
樓下說什麽警察畏手畏腳的,如果罪犯的武器甚至比警察都強大,警察有什麽能力製止犯罪?
這次事件中罪犯使用Smith & Wesson M&P15,美國警察絕大多數人裝備的武器無法與之匹敵,除了SWAT,但誰沒事讓SWAT在街上巡邏,那豈不是成為戰爭國家?
至今也能在不同的支持擁槍的言論裏看到什麽可以保護生命財產之類的說法,在美國用槍支保護財產是違法的,這是絕大多數擁有槍支的人不懂的。密蘇裏那兩個律師夫婦就是因為這個因素而被起訴,沒收槍支和被罰款,並且認罪留下犯罪記錄。好在沒有開槍導致傷亡,否則會坐牢。他們辯護的理由是保護房屋不被BLM示威破壞。
可以看出支持擁槍的很多人甚至不懂相應法律,甚至包括律師。
而你覺得讓這種人有權利擁有槍支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美國如今在等待低烈度內戰的大規模爆發,而且也沒有能力阻止,因為最近民調表明有30%的人希望進入內戰。這些人認為自己有槍,能贏。
可以預料政治暗殺事件會發生,從這次中期選舉開始。甚至連相應的鼓勵使用武力解決政治問題的競選廣告都有了,兩周前成為社會話題。是哪個黨派的,不難推測。
1.關於槍和車。開車是特權,privilege,擁槍是基本權力,right。你說,美國法律腦殘呀,車是必須品,槍多久才用到。可是你想,槍是保命的。生命都沒了,開什麽車?靈車是別人開的。
2.關於AR-15,我可以告訴你,槍手用的是打手槍子彈的卡賓,根本不是步槍。這就是左媒惡心的地方,說什麽類似AR-15,如果是的話早就公布了.為了禁槍,編造這樣的謊言有必要嗎?
Kyle Rittenhouse 的視頻我不知道看了幾遍,我看的結論就是當時他沒有AR-15的話,死的就是他。這就是為什麽要擁有AR-15的原因。
3.你說NRA阻止的聯邦科研撥款,那麽左派也不查選舉作弊啊。不查就說沒有,還說質疑的人完全不懂得如何做事實判斷。我也同樣可以問你們,要掩蓋什麽?幾萬騾子嗎?
4.回答你的問題,我們要什麽樣的生活?很簡單,法律得到尊重和有效執行的生活。罪犯要受到起訴,該關的關,該殺的殺,治安自然就好了。按你們的搞法,一邊把罪犯放回街上,一邊把守法公民的槍收了,一邊警察畏首畏尾,這是你要的生活嗎?
Rep. Massie: “祝你在犯罪暴漲的大民主黨城市入夜好運” https://youtu.be/k7oSlmyRQm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