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的美國,在我們剛說完“又一起大規模槍擊案”的時候,再次發生了“又一起大規模槍擊案”。美國病得不輕。
兩周前水牛城超市槍擊案發生時,現場是有一名武裝保安的,但保安所佩手槍對案犯穿的防彈衣沒有作用,而案犯有巨大殺傷力的AR-15型半自動步槍,輕易就打死了保安。幾天前發生於德州一所小學的最新一起大規模槍擊案,在現場已經有了19名警察的情況下還不對凶手發起攻擊,而是等待更多、有更精銳武裝的警力到來。為什麽?還不是因為作案人手裏的AR-15型半自動步槍太恐怖嗎?
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在德州小學槍擊案三天後召開年會,而且也是在德州開。會上發言人都反對控槍法律,但他們都必須靠扭曲事實和假數據來尋找理由。
德州參議員特德·克魯茲(Ted Cruz)居然還在堅持認為對德州小學槍擊案的答案是在學校配備武裝警衛。難道一個學校要由一隊手持衝鋒槍的警衛來維護安全嗎?
什麽“不是槍殺人,而是人殺人”,什麽“對付拿槍的壞蛋的最好方法就是拿槍的好人”。這些人根本就不在說人話。而且他們知道自己在說鬼話。所謂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公民無限製的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或者說擁有武器的目的之一是防止暴政,也都是無稽之談。
真的疲倦了,沒力氣也沒必要與說鬼話的人理論。今天換個方式,談談我們要選擇怎樣的生活。也許這才是該不該控槍的靈魂之問。
無論哪個國家,一旦發生大規模殺傷的槍擊事件,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是對槍支所有權施加新的限製。不同的是,其他國家真正去做了,而美國沒有。
1987年,一名英國槍手殺死16人後,該國禁止了所有類似他使用的半自動武器。1996年的一起校園槍擊案後,英國對大多數手槍也采取了同樣的措施。現在,英國是發達國家中槍支相關死亡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在澳大利亞,1996年的一場大屠殺引發了強製性槍支回購,據估計,多達100萬支槍支被熔化成渣。隨後,大規模槍擊事件的發生率從每18個月一次驟降到迄今為止的26年中隻有一次。
采取類似行動的還有加拿大,德國,新西蘭和挪威等。而槍擊案為全世界之最的美國卻是例外。為什麽?
答案可能不是單一的,也見仁見智。要我說,這體現的,一是對生活方式的選擇,二是民主機製的作用還有多大。
美國所謂的槍文化不是獨創,上麵說到的國家都有類似的槍文化。比如英國,其運動狩獵曆史已經根深蒂固地形成了擁有槍支的悠久文化傳統,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澳大利亞與美國更接近的地方是,其槍文化也有政治親和力,對選票有影響。但這些國家的槍文化並沒有阻礙他們的政府采取適當措施控製殺傷力巨大的半自動步槍,甚至對手槍也采取了一定的控製。
這樣的行為叫什麽?叫正常反應,叫從常識出發。槍文化從來就不應該成為無視常識的借口。
每當人們說起美國的槍文化,我總會想起一個與槍有關的悲慘事故:2014年8月,在亞利桑那州的一個靶場,來自新澤西州的一個9歲小女孩在練習烏茲衝鋒槍(Uzi)射擊時,因後坐力太大,完全失控,打死了在邊上指導她射擊的教練。
事後很多專家質疑,為什麽讓一個9歲女孩去練習射擊後坐力很強的烏茲衝鋒槍?我說,這事也需要專家來評估?難道我們徹底拋棄常識了嗎?哪怕烏茲衝鋒槍後坐力不強也不該讓個孩子去玩啊!
再看看下圖所示一個家庭驕傲地展示的各種武器“財產”。小女孩那麽小!如果這是美國槍文化的特色,這樣的槍文化,不要也罷!
從安全角度來說,擁槍並不更安全,這是有數據支持的。但哪怕假設擁槍更安全,那麽我認為更重要的是,一個自己沒有槍就不安全的社會,不是我們向往的社會,更不是我們應該選擇的社會。真的,這是一種生活態度和生活方式的選擇。
讓我們拒絕一個必須自己隨時用槍來保護自己的社會。
那些反對控槍的人,是硬要逼著我們生活在一個暴力社會中。我說,讓這樣的文化見鬼去吧!
美國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應該尊重民意,是不是?但是,太多議題上,美國走在違背民主的路上。
美國民眾對控槍的支持與否始終存在很大的黨派分歧,但其中不少手段可以說是長期得到多數甚至絕大多數支持的。比如下圖所示,2021年的民調結果是,多數美國人支持以下措施:防止有精神疾病的人擁槍(87%),背景調查(81%),建立一個追蹤所有槍支銷售的聯邦數據庫(66%),禁止持有超過10發子彈的高容量彈匣(64%),禁止殺傷力極大的突擊式武器(63%)。該圖表也顯示隻有少數人支持下列政策:允許人們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更多場合攜帶隱蔽的槍支(43%),在中小學允許教師和校方人員攜帶槍支(43%),縮短購槍者的等待時間(35%),在任何場合允許人們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隱蔽的槍支(20%)。
下圖是蓋洛普控槍民意調查1991年至2021年的曆史數據。圖中綠色實線代表支持更嚴格控槍;藍色實線為支持維持現狀;綠色虛線是支持更少的控製。可以看出,支持控槍的人基本上長期占多數。
下圖為另一個蓋洛普民意調查結果,分別是2011,2013和2019的數據,問被調查人是不是認為比較容易獲得槍支對槍擊事件有影響。答案從左至右分別為:很有影響(Great deal),有一定影響(Fair amount),影響不大(Not much),完全沒影響(Not at all)和沒有觀點(No opinion)。認為有影響的始終是占絕大多數。
但是,上麵這些長期得到多數支持的措施卻始終無法成為法律,長期被民意反對的也無法被法律禁止。罪魁禍首,就是NRA。
NRA是美國政治中最有影響力的利益集團之一。它自稱有550萬會員,那就是有550萬選票。會員數量同時也代表了資金數量。根據BBC一個2019年的報道,那時NRA總體年度預算約為2.5億美元,分配給教育計劃、槍支設施、會員活動、讚助、法律宣傳和其它相關工作。
2016年,NRA花了400萬美元用於遊說和直接向政客捐款,以及超過5000萬美元用於政治宣傳,包括估計有3000萬美元用於幫助川普當選總統。
早先,NRA的政治捐款是不分黨派的。而民主黨人懾於美國的槍文化,也不敢得罪NRA及其代表的選民。
但隨著大規模槍擊案在數量和程度上不斷升級,民主黨順應民意,於1994年通過了《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Federal Assault Weapons Ban,簡稱AWB)。從此,NRA就轉向了,給民主黨候選人的捐款懸崖式驟跌,給共和黨候選人的捐款則以相同的幅度增長。現在基本上就是隻支持共和黨了。下圖分別為2016年和2022年從維護槍支權利組織得到最多捐款的前20名國會議員,他們全部是共和黨人。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麽共和黨總是阻擾控槍法案了。但這不僅僅是控槍這一個問題,更重要的是,NRA破壞的是美國的民主機製。人們總喜歡說要防止民主製度成為多數人的暴政。但在控槍這件事情上,絕大多數人的意誌長期被壓製,是不是已經成為少數人的暴政了?有沒有不寒而栗的感覺?
不久前我在一個微信群裏看見上麵這個發言。征得當事人同意,在這裏曝光讓大家都見識見識。雖然NRA用金錢影響美國政治早就是公開的秘密,但手段如此肮髒,特別是那種讓你惹不起還躲不起的霸道,還是有點讓人驚訝。
可能有人要問,既然控槍有民意支持,為什麽選出來的政客不是多數支持控槍呢?問題是,支持控槍的選民中,控槍並不是他們特別在意的話題,而反對控槍的選民非常在意這件事,所以那些反對控槍的共和黨人在NRA的支持下還是能夠當選。隻有當足夠多的選民用自己的選票來為控槍發聲,控槍法案才有通過的可能。
但是,共和黨政客並不是沒有選擇。曾幾何時,就是民主黨候選人反對擁槍自由也必定丟選票。那時的民主黨人,哪怕對槍不感興趣,為了選票,就是裝,也要說愛槍。記得十多年前,希拉裏競選時也對選民講小時候跟著爸爸打獵的故事與愛槍的選民套近乎。後來據說是打鴨子。這是迫於槍文化的民意。但是,當民主黨全體轉向後,就徹底擺脫了槍文化的束縛。
現在共和黨政客麵臨的問題是,如果支持控槍,初選必敗。但是,如果共和黨全體轉向,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所以,共和黨政客的立場是一種選擇,他們選擇屈服於NRA的威脅,選擇無視民意,選擇無視無辜生命的喪失。
不是所有槍擊案都是相同的起因,阻止不同槍擊案的方法也不同,所以必須多管齊下。某種手段在某個案例中沒有能夠阻止槍手殺人,不代表在另外一個案子中不會起作用,千萬不要被那些強詞奪理沒有邏輯的言論誤導了。很多從常識出發的措施已經被多個國家證明了是有效的,我們為什麽不拿來用呢?也許我們不可能杜絕槍擊案,但每一種手段都會有一定作用,累積的效果就會很可觀。
除了一些憑常識出發的措施外,投資於科學研究也非常重要。有詳實的數據和科學的分析有助於我們防止治標不治本的錯誤。NRA最成功的地方可能就是有效地阻止了對槍支安全方麵的研究,致使現在都還沒有比較大量、深入的數據及分析。
其實這就又回到了前麵說的靈魂之問:我們要選擇怎樣的生活?
周一,已經有了嚴格槍支管理的加拿大對美國連續發生的槍擊案做出反應,計劃禁止手槍銷售和擁有攻擊性武器。總統特魯多說:“這是關於自由。人們應該可以自由地去超市、學校或禮拜場所,而不用擔心。人們應該可以自由地去公園或參加生日聚會,而不必擔心會吃槍子兒。” 特魯多說的不就是生活態度的選擇嗎?加拿大拒絕的不就是好人還必須靠槍來保護自己的生活方式嗎?
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新西蘭、挪威等國家與美國的區別不僅僅是他們通過了比較嚴苛的控槍法案,還在於他們有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包括醫保,養老和其他福利等,特別是他們的貧富差距都遠不如美國那麽嚴重。這也是生活方式的選擇。很可能這就是為什麽在他們還沒有開始嚴格控槍時,他們的槍擊案數量也遠低於美國的部分原因。
槍支造成的死亡並不止於大規模槍殺案,還包括數量更大的自殺事件。這些事件的大部分原因都是來自於深層的社會問題,而貧窮是最主要的起因。
有沒有這樣的可能:如果美國在減少貧富差距上邁大步,結果是,不僅減少槍擊案的效果出奇,甚至連反對控槍的聲音都不知不覺地消減了?
十年前的Sandy Hook小學大規模槍擊案死26人,包括20名孩子,最小的才6歲。遇害者人數之多年齡之小,在全國產生了震撼的力量。那一次很多人都說“這一次會不同”,結果沒有。
四年前,佛羅裏達州Parkland的高中發生大規模槍擊案,那些幸存者都是大孩子了,成了極有力量的控槍呼籲者,人們又說“這一次會不同”,因為這些大孩子不似小學生那樣沒法為自己發聲。果然,他們推動在槍文化盛行的佛羅裏達州通過了一些控槍法律。但是,聯邦層次還是什麽也沒有。
今天,又有人說“這一次會不同”,因為人們真的受夠了!
希望是真的。但是,不管這一次是不是真的不同了,我們不會放棄努力。
如果您讚成控槍,請用您的選票說話。這不僅是生活態度的選擇,也是對民主製度的維護。
參考資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2/05/25/world/europe/gun-laws-australia-britain.html
https://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21/09/13/key-facts-about-americans-and-guns/
https://news.gallup.com/poll/1645/guns.aspx
https://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41489552
https://www.cnn.com/2014/08/26/us/arizona-girl-fatal-shooting-accident/index.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2/05/26/us/republicans-gun-control.html
本文原創首發於“加拿大和美國必讀”公眾號“細說美國”專欄
同意你對下麵那位網友所說的推論。
是全球移民來的最多的國家,文城60%用戶在美國(資料來自文城官宣)。在美國,擁槍 = 憲法保障的權力(目的:一和政府鬥,二和壞人鬥,簡稱戰天鬥地),禁槍 = 違憲 = 不可能,(華人)公民要積極擁護憲法(這不是偉大的思想境界,是入籍的誓言),所以(華人)公民們:武裝起來擁護憲法吧!
2 p.m.: Shooter buys AR-15. 5 p.m.: Shooter uses it to kill doctor.
我想他是要等到共產主義社會,社會資料極大豐富,人人按需分配,人民群眾的精神文明高度發達,沒有了仇恨和暴力,槍支問題迎刃而解了。
巨大殺傷力的AR-15型半自動步槍?先Google一下半自動和全自動的區別吧。半自動步槍用起來都是一樣的。
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公民無限製的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或者說擁有武器的目的之一是防止暴政,也都是無稽之談?所以憲法的解釋權,在左派的宣傳機器?這不正是暴政嗎?怪不得左派最恨槍。因為槍製止了你們的專製之路。
讓我們拒絕一個必須自己隨時用槍來保護自己的社會。同意,但是原因不是你說的:那些反對控槍的人,是硬要逼著我們。。。你看看這次警察的表現,你願意警察給你收屍,還是自己反抗罪犯?
NRA破壞的是美國的民主機製?沒錯,遊說捐款是美國政治的毒瘤。可是跟其它組織比,NRA真的很小兒科。你說NRA每年4百萬捐款,教師工會一年的直接捐款還不到兩千七百萬。NRA的捐款就是一個零頭。說NRA捐錢就破壞了民主,你好意思嗎?選擇擁槍是一種態度,不是被NRA綁架的。
我同意要治本。這個本是社會的仇恨和公民素質的滑落。美國需要彌合,靠著製造仇恨,把禍水引向右派,絕對達不到這個目的,或者說左派根本不想解決槍支暴力的問題。
如果社會承擔起這種責任,比如人人帶槍行使警察職責對付犯罪,那麽這個國家客觀上也就失去了這種國家機器。
也就是不再是一個合理管理的國家。這個事情表現了美國反智主義的程度,這個國家走向解體是不難理解的。
至於樓下說上海封城不會發生在美國的,不如看看幾年前發生的內華達邦迪一家在放牛事件中武裝對抗政府的結局,那件事吸引力全國支持擁槍的激進分子的援助,很多人持槍跑去行使反抗政府暴政的權利,最終結果如何?
還不是該判的判了?
其大兒子帶領二十多人為了表示“公民權利”,占領了一個沒人的公園小屋,直播宣傳。結果當地僅僅是派出兩個鄉警一部車堵在下山路口,要求他們投降。幾個人不服氣,帶著槍兩部車下山試圖衝擊封鎖線,被鄉警當場用手槍擊斃一個,其餘人放棄武器下山投降。隻有一個20歲的傻小子直播說這裏有價值一萬多的武器被丟棄,太可惜,被回帖你要是還不逃就是等死。
最後一眾人等為首分子被判刑,包括邦迪大兒子。
這件事在於警察可以合法開槍殺死持械衝擊的人,但這些人卻不敢開槍,盡管武器遠比警察強大。因為警察背後是國家的力量,殺死兩個警察下山並不難,但你也別想能逃脫法律懲罰。
這是這些人投降的原因。到了21世紀還談論什麽武裝反抗暴政,難道不知道第二修正案原始目的是因為所有國父們不服氣隻有大專文憑的華盛頓當總統而限製他權力的玩意?
美國獨立戰爭是華盛頓堅持了八年勝利的,他帶有兩萬大陸軍。但戰爭中堅是八千費城民兵,不是華盛頓的大陸軍,而這些民兵是五個國會議員控製的武裝,也就是如今國民警衛隊的前身,理論上是國會的軍隊。
第二修正案目的是保證民兵可以合法存在,畢竟華盛頓是職業軍人,美國第一任總統客觀上是軍人執政,比如華盛頓把自己的傳令兵也任命為內閣部長。
如今的美國早就不是軍人執政。
但在六十年代高法重新解釋第二修正案,割裂了民兵與擁槍的關係。既然如今可以再次解釋墮胎法案,何不再次解釋第二修正案?或者發起新的修正案否定第二修正案?這事情也不是沒在美國憲法發生過(第二十一修正案否定第十八修正案)。。
擁槍是一種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這是目前的解釋。但任何權利都有代價,都要付出犧牲,隻不過擁槍權是以孩子作為犧牲品的,那麽問題就是是否值得?
還是隻要不是我的孩子就無所謂?這是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有的態度嗎?
內務府 發表評論於 2022-06-01 15:32:56
很好的問題。我不揣冒昧,試圖替樓主回答一下。歡迎批評指正。舉例說明民主黨的什麽做法使得槍殺案多:
1. 降低幫派犯罪的懲罰力度。舊金山正在被罷免的激進民主黨檢察官Chesa Boudin,上任伊始就把整個舊金山檢察院處理幫派案件的所有律師都解雇了。幫派械鬥,是槍擊案的重要源頭。
2. 降低槍擊犯的懲罰。聖荷西激進民主黨州議員Alex Lee,2021年提案AB1509,減輕持槍犯罪的刑罰。減輕處罰,就是縱容槍案。
3. 直接走私槍支。加州前州務卿民主黨候選人Leland Yee,大力主張禁槍,卻因為試圖和黑幫分子一起走私包括自動武器在內的軍火進入美國而鋃鐺入獄。走私進入美國軍火給黑幫,用途能是什麽?
4. 在各個城市推行defund the police。減少警察,必然造成各種犯罪包括槍案的增加。
"槍迷球迷" 對於用槍問題沒有發言權! 因為過於癡迷於此, 就像一個酒鬼對禁酒議題沒有發言權一樣。 癡迷陶醉完全妨害了判斷力! Intoxication impairs judgement!
"辛虧一位隱蔽持槍女良民", "辛虧"!
https://www.usatoday.com/story/news/nation/2022/05/28/armed-woman-kills-man-firing-rifle-party/9975381002/
防止校園槍殺的辦法是有的,可惜左派媒體避而不提還故意阻撓:允許有執照教職員工在校隱蔽持槍就可以了。如果不放心,可以再增加一道要求更高的背景調查和特別培訓。美國有些州(如整個猶他州)是允許教職員工帶槍上班的,這些學校從來沒有發生過屠殺案。以色列從1974年校園被襲事件後規定中小學必須有一定比例的教職員工隱蔽持槍,40多年來再沒有發生過校園槍殺案。殺手選擇學校的主要原因是知道學校裏是沒有人能還擊的。 如果知道有些老師有槍, 殺手根本就不會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