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圖所示,目前地球的洋流就是大型的全球傳送帶:氣流從溫暖的赤道吹向寒冷的兩極時會帶著表層海水一起流動。海水被寒冷的極地空氣冷卻後,密度增加,沉入深海,然後又被從表層新沉降下來的密度更大的水推回赤道(並在這一過程中變暖、密度降低、上升),如此周而複始,並同時運輸和混合營養物質。
很多因素會影響洋流變化,尤其是氣候變暖造成的冰層融化。大量淡水湧入兩極導致海水密度降低,下沉速度變慢。如果沒有同樣的下行推動力,整個全球大循環可能會減弱。2018年,科學家認為大西洋主要洋流的速度已經降低了約15%。一些研究預測到2100年情況可能進一步惡化,減速可能達到30%以上。
如果哪一天沒有足夠的推力維持這個洋流了,地球會怎樣?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在波士頓看鯨魚的船上,遇見一對德國夫婦和他們的小女兒。那女孩子因為剛到美國不久,英文還不怎樣,她的爸爸媽媽就主動和我們打招呼,希望我們女兒與他們女兒一起玩。大人孩子都相互介紹後,孩子一起玩,大人也一起坐下來。
在我們四個大人還沒有人來得及談起任何話題時,與我麵對麵坐著的德國爸爸,直視著我,認真地問:“How do you see the usage of energy in America?”(你如何看待美國的能源使用情況?)
不知是不是故意的,他問得很大聲,周圍人都聽見了。我先看他一眼,又掃視了周圍的人(當然都是美國人),才同樣大聲地回答:“Americans don't have the right to consume the way they do.”(美國人沒有權利以他們的方式進行消費。)那個德國爸爸還沒來得及說話,德國媽媽就以控製不住的驚喜大聲喊“你說得太對了!”我們幾個人相視而笑。隨後,我和那個德國爸爸開始了一次關於能源消費的對話。
當我為地球日開始碼字這篇關於環保的文章時,不禁想起那次交流,同時忍不住猜想,如果我們在十多年後的今天再次交談,我們的談話內容會有多少相同和不同。
近些年發生的災害給發達國家上了嚴峻的一課
這幾天美國新聞裏已經有了山火報道。現在每年都會聽見新聞裏說“從來沒有山火發生這麽早的。”以前山火主要是秋天的季節性“特產”,現在感覺大半年都在燒,而且程度越來越嚴重,範圍越來越廣。
去年夏天歐洲水災的程度和規模震驚了氣候科學家。那場水災造成至少243人死亡,其中德國196人,比利時43人,羅馬尼亞2人,意大利1人和奧地利1人,經濟損失至少為100億歐元(118億美元)。洪水對基礎設施的破壞在比利時和德國尤為嚴重。
事後,各界都強調與全球極端天氣的趨勢有關,特別是氣候造成的更頻繁的暴雨。新聞報道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都在強調災難現場的樣子,根本就不像是發達國家。
是的,這樣程度的損害以前似乎隻在比較貧窮的國家才看見,但最近幾年這樣的界限被打破了。為什麽?因為災難的程度和範圍都是空前的了,就連基礎設施比較好的發達國家也抵擋不了。
真不知該說幸運還是不幸運,隻有當全世界一起共同承受後果時,發達國家才醒悟:這是誰也逃避不了的災難,富有國家必須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和義務了。一句話,現在是“有難同當”的時刻了。
今天不得不“有難同當”,是因為當初沒有“有福共享”
雖然個別能源富有的非發達國家能源消耗很高,總的來說,發達國家的人均能源消費遠高於非發達國家。不僅如此,還因為製造業向非發達國家的轉移,很多能源消耗和環境汙染也一並轉移了。
西方國家在中國、越南等國家開的企業,汙水、汙氣的排放標準與自己國家的是不一樣的。這樣做並不違法,短期看,似乎隻有當地在付代價,比如中國的霧霾。而富有國家則逃避了本國的環境汙染,其企業也獲得了高利潤,還讓本國百姓享受了廉價商品。
但是,最後誰都逃不脫懲罰,隻是早晚而已。現在全球範圍的災害就是全體在還債。
我總認為,無論是談能耗、排碳還是汙染,我們首先必須有一個公平的概念。比如說,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一次能源消費國,中國當然有很大的責任。但如果我們把產業鏈、消費鏈等都完全隔離開看是不是合理?作為“世界工廠”,中國是不是在為全世界付代價?我們能不能更公平一點?我隻是以中國做例子,類似的情況很多,都必須一並考慮。
那天我們談話時,那個德國爸爸憤憤不平地說,“你們美國的油價太便宜了,應該6美元一加侖(當時美國油價大概是3美元左右一加侖),讓你們感覺到痛。”我說:“如果6美元一加侖,我會感覺到痛,但也僅此而已。可是,窮人就活不下去了。”
我們這裏說的是個人承受的負擔。其實國家承受的負擔差不多也是這麽回事。如果把責任都推給窮國,這件事一定做不好。
既然當初沒有做到“有福共享”,那麽,今天就也不應該止於“有難同當”,而是當初多享福的今天多擔當。
也許我是癡人說夢。但夢還是要有的。說不定就實現了呢。
環保方麵誤區不少,需要用政策來限製或改進
保護地球需要從很多方麵著手,用可再生能源取代煤、油和天然氣隻是一個大的方麵,還有很多不大不小的地方需要政策的限製和強化。但我發現環保問題上誤區特別多,也有一些被忽略的盲區。這裏略舉一二。
一、用電一定比用油幹淨嗎?
現在用電比用油幹淨似乎已經是一個共識了。其實不然,取決於電的產生是不是幹淨、高效。如果是用煤生電,而且設備老舊,那麽,很可能就環保而言更不經濟。所以,在人們趨向於用電取代油的情況下,政府有責任責成電廠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保證環保效益。
二、回收一定比不回收好?
很多環保愛好者特別熱衷於回收。凡是標有回收標誌的塑料包裝等都規規矩矩地洗淨回收。其實,回收是個最大的迷思之一,你真的不知道背後的運作是如何的。我了解到的情況就包括:
1)有些公司環保回收簍是標配,但公司所租的辦公樓可能根本就沒有回收服務。所以,最後清潔工把回收簍裏的東西與普通垃圾簍裏的東西完全等同對待。
2)環保回收垃圾是要付費的。一般來說地方政府的環保回收預算是固定的,而且往往不夠用。結果是,到了月底,錢用完了,居民分開放置的環保回收垃圾最後也與其他垃圾一樣處理了。
3)不是所有標有回收標誌的材料都可以回收。有的回收標誌隻是生產廠家的“麵子工程”。如果什麽都歸入回收垃圾,最後很可能因為負責回收的企業沒有足夠的人力去分揀,反而隻好連可以回收的垃圾也放棄回收了。
如果最後的結果是沒有回收,但我們卻還費水費力地去清潔那些垃圾以利於回收,這不是得不償失嗎?所以我們目前需要的是,這方麵的實踐要透明。這樣我們才能夠根據實際需要去做。當然,加強回收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三、環保代價應該正確計入產品價格
我一直有個想法:產品價格中必須考慮環保代價。如果沒有這樣的政策,必然是所有的行業都把環保的代價往下一家踢皮球,直踢到垃圾場,等於全球買單。這也的確是我們的現狀。
什麽叫一個產品的價格應該包括所有的環保代價呢?舉幾個例子就比較容易理解這個概念。我選擇例子的時候也盡可能讓每個例子暴露一個特殊的問題。
1)手機等電子產品成為垃圾後,對環境有相當的危害。所以我們應該加強回收,把這樣的產品對環境的損害減少到最小。這個代價不一定是消費者負擔全部,可以與企業分攤,甚至企業全包。蘋果等公司盈利驚人,卻讓全世界共同為其環境汙染買單,不合理。所以需要設計一種機製,讓企業負擔全部或部分環保代價。這同時也說明了,所謂計入環保價格,不代表消費者負擔一切。
2)計算一個產品的環保代價時,要考慮所有的內容,包括包裝材料等。有些產品的包裝裏三層外三層的,用的還都是不環保材料。如果計算入環保代價的話,相信很多產品的包裝就會考慮環保因素。
3)很多快餐、外賣的容器便宜得像不要錢一樣,而這也造成了大家不假思索地隨便用。如果計入回收的代價,那麽,餐館買這個容器時就不會那麽便宜了,我們叫的每一個外賣也不會不需要考慮環保因素了。
所有這些例子都說明,如果采取這樣的政策,需要很多細節,需要合理地“分配”環保的代價,不能不分青紅皂白把負擔全部推給消費者。但消費者也應該合理地一起承受一些痛苦。
四、不強迫消費者過度消費造成浪費
1)我發現美國這些年越來越多的東西用大包裝賣。這就容易造成浪費。比如,電池幾乎見不到一個一個賣的。要買就是10個一份,20個一包。用不了,過幾年也作廢了。或者,某個商品10個一包的賣20美元,如果隻買一個,卻也要5美元。這就是變相鼓勵顧客買大份,但很可能顧客隻需要4、5個,其餘的就浪費了。
2)美國餐館每個菜的份量太大。份量小一點,價格低一點,更合理。
3)有些商品硬性配套不合理。比如,很少能夠買到單賣的床單,一般都是一個床墊套加一個床單配套賣。有時還配上枕套。可是這些東西的損壞率是不一樣的,不讓單獨買,也是一種浪費。
個人還能夠做什麽?
政策上、國家層麵上的事情,我們除了談談自己的觀點和建議,最多也就是參與一些組織和活動去推動。但在個人層麵,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機會做點什麽的。
個人環保也有不少誤區。下麵是我收集的一些專家比較靠譜的建議。
1)對個人或家庭來說,少生一個孩子就是最大的環保。一個人一生所消耗的能量是巨大的。
2)換個小房子。房子大一倍,耗能遠不止多一倍。美國人住大房子能源消耗非常厲害。
3)少旅行。開車耗能。飛行的耗能更是開車的百倍千倍。
4)物盡其用。東西不要輕易扔掉。很多時候我們扔東西不是因為壞了,而是不想要的。為東西找個下家。小孩子的衣物、玩具等最符合這樣的情況。
5)少買東西。我們往往因為負擔得起,買東西比較隨意。是不是每家都有不少買來後隻用過一次甚至一次都沒有用過的東西?如果從環保出發,輕易不要添東西。
上麵這些,有的可能會被看成是搞笑的建議。那個少生孩子也許是。少旅行也有點同樣的味道。我包括這些,主要是方便讀者明白背後的概念,知道什麽影響大。至於如何做,這實在是很個人的問題,不可能有標準答案。
比較難的是,動到自己的奶酪了怎麽辦?比如,我本來就對大房子沒興趣,所以,在這方麵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要減少旅行,就很難割舍。其實,我除了回國探望親人,餘下的也就是一年一兩次度假旅行,自己看來完全合情合理。疫情關係,已經很久沒旅行了,如果能夠走動了,肯定不會放過機會。
說到底,每個人自己把握度。每個人能夠接受的度不同也很正常。我認為,我們必須時刻記在心裏的是:有的時候,有些事情,不是自己經濟上能夠負擔就可以消費。這其實就是我回答那個德國人問題時表達的意思:“Americans don't have the right to consume the way they do.”(美國人沒有權利以他們的方式進行消費。)
提升到權力的高度,可能有人認為過分了。見仁見智吧。我們必須明白的是,有些事情是不可逆的。本文開頭介紹的那個地球洋流就是一個例子。為了不把地球逼到不可逆的程度,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
本文原創首發於“加拿大和美國必讀”公眾號“細說美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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