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連篇累牘地報道這一新聞,不禁讓筆者想起自己在美國曾兩次與工會遠距離“擦身而過”。
第一次是在一個非營利機構。聽老員工說,八十年代的時候,該機構的技術人員要組織工會。機構試圖阻止,與員工談判達成協議:以大幅度提高工資為條件,員工放棄成立工會。結果每個人都漲了工資,漲幅分別為原來工資的20%-40%。
第二次是互聯網泡沫期間在一個初創公司。那時,這樣的公司加班加點是常態,希望有朝一日公司上市,每個人都大發。當時,公司給出的誘餌是,成功了,每個人都能有一棟帶私人海灘的海邊別墅。那時互聯網熱得不行,什麽人都想來分一勺羹,那個公司裏也是什麽人都有。
在美國,醫生是個高收入職業吧?那家當時隻有幾十人的公司裏,居然有一個事業有成的醫生改行來做互聯網。這裏要說的是一個大概30歲左右的女文青,以前是做媒體,那時做網頁設計,就是負責對碼農提要求的業務人員。
這位女文青對大多數人都加班加點看不過去,說過幾句話沒有任何回聲後,一天她公開大聲說,我們應該組織工會,不能接受這樣的工作條件。沒幾天,公司就與她達成一個協議:公司出錢送她去參加一個技術培訓,培訓完之後她不需要回來了。在那幾天裏,其他員工幾乎沒有人敢與那位女文青說話。
這兩件事都讓我體會到,工會是一個讓企業非常頭痛的東西。企業寧可付出比較大的代價,也要阻止員工成立工會。那麽,現在的亞馬遜也麵臨同樣的情況。
1、起薪是州最低工資兩倍,居然還不滿意要建工會
亞馬遜在阿拉巴馬州貝塞麥市的倉庫是去年4月開始運營的。亞馬遜給的起薪是每小時15美金,比當地最低工資的兩倍還多。當時有人說這簡直是天賜良機,到哪裏去找比這更好的工作。但是,工作條件之差,不到半年時間就把員工逼上了組織工會這條路。
其實,亞馬遜的工人抱怨工作環境差早就是常態了。比較普遍的抱怨是工作時間不夠靈活,以及工傷事故多和不合理的操作指標。根據亞馬遜向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提交的傷害報告,其傷害率是全國同類工種平均水平的三倍。
在紐約斯坦頓島上的一個亞馬遜倉庫工作的Rina Cummings說,她的工作是檢查和掃描包裹,規定每小時必須完成1800個包裹——相當於每分鍾30個包裹。擔任包裝工的Raymond Velez則被要求每小時完成700件物品。其它工種也一樣,指標都不合理地高。在整個工作時間內,工人的活動都被電腦跟蹤。
如果你在兩個動作之間停留了比較久,電腦會知道並記錄下來。工人經常因為不達標或有太多記錄而被解雇。對了,前一陣不是網上熱傳亞馬遜員工沒時間去上廁所,不得不用水瓶方便嗎?
上麵說的隻是亞馬遜惡劣工作環境的冰山一角。員工們多次反映都沒有效果,多次聯合起來簽請願書也沒有造成任何改變。所以,希望依靠組織工會為自己爭取權利是很正常的想法。
這次貝塞麥亞馬遜工會組織者明確表示,要爭取的就是工人的尊嚴,並稱工資與工人時時刻刻承受的巨大壓力不相稱。
亞馬遜員工要組織工會這並不是第一次。7年前,弗吉尼亞州一個亞馬遜倉庫工人就曾嚐試建立工會。曆時兩年的努力,雖然最後以失敗告終,但也取得了一個小小的勝利:作為與聯邦監管機構達成協議的一部分,亞馬遜在公司貼出了一個“22條”公告,公開宣布公司不會做一些阻止成立工會的事情。亞馬遜沒有公開承認的是,在過去的兩年中,公司做了22條提到的每一件事情。
“22條”公告的部分內容為:如果您參與或支持工會,我們不會審問或監視您,不會以失業,失去提升機會,失去續合同機會,或凍結工資威脅您,不會對您施以任何報複行為,也不會以任何威脅或利誘來妨礙工會的成立。裏麵居然還有好幾條是與一個叫Bill Hough的人有關的。因為亞馬遜曾經給了Hough警告,現在公開宣布撤銷警告,承諾Hough不會遭遇任何負麵後果,並保證其他員工不會遭遇同樣的待遇。
“22條”公告的公布,為亞馬遜其他地方員工建立工會打下了一定的基礎。不過,要是認為亞馬遜從此以後就老老實實了,那就錯了。事實上亞馬遜還是做了不少小動作阻止貝塞麥市亞馬遜倉庫工人建立工會的努力,甚至有重複“22條”裏麵的內容。
2、在工會條件最差的州,在最敵對的公司,在最困難的時刻組建工會
了解美國工會曆史的都知道,大部分南方州的環境不利於工會的建立和成長,主因是有一個right-to-work法律。這個法律的字麵意思是(工人)“有工作的權利”,含義為工人有不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
一般,工會最具殺傷力的手段就是罷工,這也是最後的殺手鐧,因為兩敗俱傷:雇主當然損失,工人也損失工資,如果雇主不肯屈服的話,還會丟了工作。罷工要有效果就必須所有人都參加 。這就是right-to-work法律不利於工會的原因之一。美國曆史上曾有過工會在罷工期間以暴力手段阻止任何人去做工的事情。
但是,罷工畢竟是難得的事情。這個法律真正的實踐意義是,工人不僅有不參加工會的權利,還有不交會費的權利。
此話怎講?不參加工會當然不交會費,是不是?問題就在這裏,答案大部分時候是“不是”。
這裏牽涉到工會的運作方式和原理。工會代表工人的利益與雇主談判。談判贏得的利益所有工人共享,不管你是不是會員。所以,工會要求非會員也交部分會費。法律允許工會通過雇主直接從工人的工資中扣除這部分會費。但是,有right-to-work法律的州,工會就不能這樣做。現在全國共有27個right-to-work的州,阿拉巴馬州就是其中之一。
貝塞麥市的亞馬遜倉庫有近6,000名工人,其中大約85%為黑人。所以,這一次組織工會活動把爭取種族正義與維護階級權益聯係在一起。其實黑人一直是組織工會的生力軍,而對工會非常不利的阿拉巴馬州也有著長期的工會傳統。這可能也解釋了這一次驚人的組織速度。畢竟,該倉庫隻是去年4月開始運行的。
亞馬遜在美國共有800多個倉庫,雇用了500,000多員工。亞馬遜工人能不能建成工會意義重大。在right-to-work的阿拉巴馬州的亞馬遜工人能不能建成工會,意義更加重大。
Rutgers大學勞動研究教授珍妮絲·芬(Janice Fine)說阿拉巴馬州貝塞麥市亞馬遜倉庫的工人所做的,“是在最艱難的狀態下發生的,這是最艱難的公司,在最艱難的時刻。” “如果考慮到這三個事實,工會能夠占上風,它將發出一條信息,表明亞馬遜(員工)可以在任何地方組織起來。”芬還說,即便這次不成功,“工會的曆史總是關於失敗。工人們來一次,失敗了,再來一次。”
3、美國曆史上工會的進步意義和負麵作用
(小科普:美國傳統上一般隻有藍領組織工會。大致來說,拿工資的是藍領;拿薪水的是白領,稱為專業人員。藍領是計時付酬;白領是固定月薪,沒有加班費,但有事請假也比較機動,不會按小時扣薪。最低工資和加班費等基本上都是對藍領而言。)
前麵說了,工會是一個讓企業非常頭痛的東西,因為它能量大。能量大就意味著權力,而權力這個東西從來就是雙刃劍,所以工會在曆史上的定位也是既有進步意義也有負麵作用。
曆史上,工會為員工爭取到了很多待遇和福利。不少現在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東西,比如周末休息,認可最低工資製,給較高的工資,8小時工作日,比較好的勞動保護,加班的時間拿平常1.5倍工資等,都是工會爭取來的。工會還能夠為員工爭取其他福利,如退休工資,醫療保險等。
工會非常重要的一個功能是保證工作的穩定。越是工會組織力量強大的地方,工作越穩定。我們比較熟知的工會強大的有兩個行業:中小學教師和警察。
中小學教師一般做滿三年就算拿到終身職位了,輕易不能解雇。這是個極大的福利。警察工會也是福利很好,特別是很多城市的警察工作滿一定年數後(普遍是20-22年),就可以享受優厚的退休工資(紐約市警察的平均退休金為每年74,500美元)。這樣就可以在中年時退休,另外找一份工作,等於同時拿兩份薪。
工會的任何功能幾乎都是雙刃劍,同時帶來利和弊。上麵說的工會給員工帶來的高收入和福利也意味著企業和相關政府部門運行費用的增加。至於對工會會員的保護,也因為工會的力量強大,就難免發生保護過分。
加州一名教師嘲笑一個曾試圖自殺的學生太弱了,叫他下次自殺時下手要狠一點。但就是這樣一個教師,因為工會強大的保護力量,居然也無法叫他走人。這是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但也說明了一定的問題。去年5月跪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的警官德裏克·肖萬(Derek Chauvin)就被發現在他19年的警察生涯中17次被投訴,包括3次槍擊和數次濫用暴力。而且,好像都沒有對他做出什麽紀律懲罰,至少是從來沒有被停職或扣薪。
還有,工會保證工作穩定的另一個做法是裁員時“後來先走”的規矩,就是誰來得最晚,誰第一被裁,越是呆得久的人工作就越穩定。同時在提升機會上也嚴重依賴於先來後到。很顯然,這樣的規矩鼓勵了員工的忠誠,卻未必合理,而且很可能打擊甚至可能懲罰了才華出眾的員工,沒有給他們脫穎而出的機會。
我20年前曾聽一個人講過他任職的公司裏這樣的奇葩故事:有一個老員工,年紀相當大了,連微軟的Excel軟件也學不會。但因為他是老員工,所以不能炒他魷魚,哪怕他做不了什麽事也隻能養著。
也許工會雙刃劍最明顯的方麵是其政治作用。人數眾多的工會永遠是政治人物爭取選票的對象,那就自然會對政策的製定起很大作用。工會可以推動社會的政治改革和進步,比如最低工資和很多勞動保護政策的推出都有工會的功勞。
但是,沒有適當監督和製衡的權力就會發展為腐化。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經濟上貪汙是一個方麵,利用政治影響力阻止移民,尋求貿易保護等,也可能給整體經濟和整個社會帶來負麵影響。有些工會組織甚至發展到類似幫派那樣的犯罪。所有這些都是與權力相伴相生的東西,也是工會被很多人詬病的重要原因。
4、美國曆史上工會的作用總的來說是瑕不掩瑜
根據左傾智囊團美國進步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的數據,1967年,所有美國工人中有28.3%是工會會員。到2012年,這一數字已下降到11.3%。與此相應,進入美國中產階級收入的百分比也隨之下降,從52.4%降至45.7%。
美國工會組織在二戰後達到頂峰,1954年,所有美國工人中將近35%是工會會員。造成工會力量下降的有客觀原因,也有政治原因。客觀原因如製造業遷往南方工會較弱的州,甚至遷往海外。政治原因是企業花費大量資金在法庭上挑戰工會的實踐,而他們也在最近幾年向右轉的最高法院找到了聆聽的耳朵。工會在民主黨中失去了原先巨大的影響力,共和黨人則完全反對他們。自己曾經擔任工會主席的裏根總統,在1981年挫敗了空中交通管製員工會(PATCO)的罷工,對削弱整個工會運動的力量有很大影響。
目前美國的狀況是,工會會員數量低,工會力量薄弱。最大的幾個公司都竭盡全力阻止工會的建立。《大西洋報》在2015年報道說,美國最大的私營雇主沃爾瑪(Walmart)解雇或處罰了試圖成立工會的工人,甚至將有工人加入工會或成功建立了工會的商店關閉。總之,這些大企業不惜一切代價防止工會在自己的企業內出現。這也是為什麽Rutgers大學勞動研究教授芬說貝塞麥市亞馬遜倉庫的工人是“在最艱難的時刻”試圖成立工會。
這種狀況下我們看見的是,在沃爾瑪贏利驚人股東大賺的同時,還有那麽多沃爾瑪全職員工的家庭收入在貧困線之下。這些家庭不得不靠領取政府救濟生存。這是企業謀取暴利,把負擔轉嫁給社會的典型例子。
美國現在麵臨的巨大的貧富差距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工會力量的削弱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一般,有工會組織的地方,企業內收入差距不會過分懸殊。工會對保證一個強勁的藍領中產階級有很大貢獻。這同時也保證了社會的繁榮和穩定。
正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其2015年的報告中指出的那樣,收入分配更為平均的國家也往往會擁有更強勁,更可持續的經濟增長。美國的曆史也支持這種觀點。1940年代和1950年代工會運動達到頂峰時期,是收入不平等程度非常低且經濟增長非常強勁的時期。
盡管工會的強大力量帶來的權利使其存在成為雙刃劍,但曆史證明,在推動社會走向進步和公平方麵,工會的作用總的來說是瑕不掩瑜。工會有弊端可以設法改進,可以用條約限製,但不該在潑肮髒的洗澡水的時候,把洗澡的孩子也一起丟棄了。
而且,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我們隻能兩害相權取其輕。
5、阿拉巴馬州馬遜倉庫的工會能否成功將影響美國工會發展
這屆民主黨,從總統拜登到國會都把發展工會力量作為工作重點之一。3月9日,眾議院以225對206票通過了《保護組織權利或專業法案》(the Protecting the Right to Organize,PRO, Act),其中有5票來自共和黨議員。這被認為是小羅斯福新政後最重大的勞工權利擴大法案。
該法案不會自動建立工會或改變現在工人所獲有的權利。但它會為尋求建立工會的工人提供一些新的保護,使得這條艱難的路比較平坦一些。其中最重要的內容可能就是廢除right-to-work這個所謂的工作權法。另外還包括的內容大致為下麵三個方麵:
(1)雇主不能強迫員工參加目的為勸阻員工加入工會的會議,或解雇支持工會的工人。亞馬遜就曾做過類似的事情。(2)執行勞動法的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ur Relations Board)將被賦予真正的權利:可以對侵犯工人權利的企業處以罰款和其他有意義的懲罰。研究表明,因為目前雇主不需要承受任何後果,這種違法行為已經變得普遍。新法案還規定,如果委員會拒絕起訴那些雇主違法案件,受害的工人將有權提起訴訟。(3)改變了如何確定誰有資格組織工會的方式,從而為大量有潛在資格加入工會的工人鋪平了道路。這一改變使得Uber和Lyft這樣的公司更難將工人歸類為獨立承包商而剝奪他們成立工會的資格。
雖然該法案在眾議院有5票來自共和黨,參議院要拿到60票幾乎不可能,因為這將需要從共和黨那裏獲得10票。
現在,民意是支持工會的。就曆史而言,除了2010年出現48%支持,45%反對外,美國人民的大多數一直是支持工會的,而近年該支持率直線上升,出現65%支持,30%反對的新高。如果能夠沿著這個趨勢走,那麽,哪怕這個新法在參議院通不過,很可能工會還是可以走出一條路。
現在,全國都在關注阿拉巴馬州!
參考資料:
https://smartasset.com/career/the-pros-and-cons-of-unions
https://www.moneycrashers.com/labor-unions-united-states/
https://www.nytimes.com/2021/02/26/opinion/amazon-union-south-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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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ytimes.com/2021/03/16/technology/amazon-unions-virginia.html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2020/feb/05/amazon-workers-protest-unsafe-grueling-conditions-warehouse
本文原創首發於“加拿大和美國必讀”公眾號“細說美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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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簡單。在市場上,自己的利益自己去最大化。你要是覺得工會好,你就去加入唄。例如N多年前,我如果想去當一個truck driver,我的首選是UPS。這家公司的drivers有工會的保護,20年前薪水就有10萬,當年是藍領皇帝。現在不知道了,滿街都是Amazon的車,估計UPS drivers吃飯不香了。這個工會就是要保護一個可能被淘汰掉的工種。保護得越厲害,死得越快。因為工會成員的福利越好,公司就越有incentive把這個工種用機器做。
電表讀表員就是另一個例子。PGE的讀表員有工會保護,日子過得很舒服。結果PGE把電表都改成smart meters,自動報數。讀表員這一個行業,就消失了。
說過N多遍,支持私企工人成立和加入工會的權利。他們覺得怎麽對自己好,就去投票怎麽做。自己讓自己被淘汰,是自己的問題。我們外人管不著。
但是教師工會和政府部門工會就是兩碼事。他們的老板是老百姓。他們的服務對象是老百姓。他們的工作是政府強製的壟斷。他們罷工耍賴,無非是用政府的壟斷力量敲詐勒索老百姓。所以,說現在的教師工會和政府部門工會是吸血鬼,寄生蟲,黑社會,一點不為過。
--難道那些加入工會的人交會費都是強迫的?
2018年6月以前,是強迫的。 因為如果你不是工會會員,你不能得到那個工作職位。2018年6月以後,最高院通過的法律,可以退出工會,不再影響職位了。
工會在一定的階段,一定的行業,有進步意義。 在現在的政府和教師的行業,是影響了社會進步。
現在美國的情況是,工會組織互相聯合在一起,參與地方的政治。 例如南加州的教師工會,他們遊行,要求政府提供免費的房屋給無家可歸的人。 教師工會還要求大比例增加西語裔的大學入學名額,降低亞裔的大學學位。 教師工會還反對Charter School, 等於綁架了貧窮學生來勒索。 等等等等,這些事情可以寫一本書。
勞工階層談薪水和福利,這個沒有問題。 現在教師工會的發展絕不僅僅是薪水和福利,教師工會已經成了為自己的利益,嚴重損害了學生們的利益。
教師工會和政府雇員的工會,絕對是瑕大於玉。
比如沃爾瑪,為了不讓職工組織工會,把每個工作人員都賦予經理助理的職位,因此沃爾瑪沒有普通員工,隻有經理。這件事是大概十年前一個學社會學的博士生為了寫論文潛入沃爾瑪打工才發現的,她事後出了一本書,當時很熱。沃爾瑪用這種方式可以把人員成本降的很低,才能實現在美國市場的低價優勢。如今美國60%多的工作是服務業,基本工作模式是小時工,那麽這些人是沒資格組織工會的,老板也不需要負責他們的類似醫療保險之類的福利,因為你就是臨時工的性質,這些都是資方發明的對付collective power的手段。
工會的意義在於有collective power,就是可以團結起來形成力量。而對於很多工會領導人來講,需要的是能與資方尤其是董事會打交道,也能同時擺平沒什麽文化的下層工人,也就不乏見流氓式的人物,比如美國最著名的卡車司機工會的主席哈夫曼,關於他的故事美國人都知道,其本人形象就是個流氓,動輒就抄起家夥打架,最後被暗殺,至今也不知道被誰殺的,連屍體都找不到,但這並不影響他的工會對卡車司機這個群體的積極意義,使得他們有能夠生活的收入。
而因為有collective power,也就可以影響選舉,尤其是初選,這對政客是能夠割喉的。
也就是工會就是代表一個政治力量,具有自己的政治代言,是一種社會勢力。對比資本用金錢來影響社會,工會是用人頭選票來影響社會,並沒有什麽區別。
我感覺這裏的跟帖對工會不喜歡的人多少有那種過去中國的關於什麽黃色工會的概念,其實這是沒意義的,不過就是意識形態作祟。工會與任何利益集團一樣,沒什麽黃色紅色的概念。
那麽也就會有任何利益集團對社會的負麵作用,比如軍火利益集團力圖通過法律製止禁槍,推銷槍支給社會,為了促銷而生產不會留下指紋的槍身。。。
但如果你是這個利益集團可能保護的群體,你會怎麽想?難道不希望有一點對自己的保護?難道那些加入工會的人交會費都是強迫的?
人們做決定是基於成本,對自己的成本,所以,別人雲亦雲。你可能永遠不需要加入工會,也沒有機會加入工會,但至少應該保持一個開放的態度。
這個說法不對。吸血鬼隻吸血,教師工會比吸血鬼壞。 我的鄰居都是教師,也是教師工會的,是我孩子在高中的老師。 我自己的經曆。
這個白人,人很隨和,就是不好好工作,就是混。他在高中教化學,我女兒說他啥也不教,三分之一時間是病假。就是讓孩子們自己學。 學生家長不是傻子,他們年年去高中告,甚至還去學區的聽證會上去排隊發言。 沒有一點用處。
我的鄰居教了20年,禍害了學生20年,因為工會的工作保護(last in, first out),他一點都不用對學生負責。我去年問他,“你應該快退休了吧。。。” 他說不,還要再幹15年,到時候退休工資就和上班得工資一樣多。
我不喜歡工會,主要是不舍得叫每年500-700元會費。 工會拿這些錢去合法賄賂公職候選人,這些候選人當上公職後,會在各個方麵袒護工會。 這不是秘密,大家都知道。我加入了好多年,被迫的,不加入不行。 2018年退出,主要原因是法律改了,可以退出。而且我們工會捐款給候選人,他們要減少亞裔在加州大學的入學率。
2018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5-4通過法律,工會的會員可以合法不繳納會費。這個厲害,等於對工會的釜底抽薪。 很可惜,許多人根本不知道這個法律。我在2018年底寫信給工會,要求不繳納會費op-out,就是從工會退出。 被刁難一下,也成功退出了。每年省了幾百元。
法律還規定,就算退出工會,也享受工會和資方的談判結果(主要是工資和福利)。也許我要有勞資糾紛,工會不會派律師幫我。
比如汽車行業,美國汽車行業就是被工會壓垮的。汽車行業工會在美國汽車的好時期定下了不少永久條款,在麵臨競爭的時候,這些條款已經不適應了。每一輛美國品牌的汽車,裏麵工人的退休金就要占2000塊左右,而日本汽車隻有幾百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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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on現在是個血汗工廠,要工會保護工人的基本權益。教師工會和政府部門的工會現在是吸血鬼。這是兩個極端
但是但是但是 - 奧巴馬的電影《美國工廠》裏說得很清楚。一個失業N年的人好不容易在曹德旺的工廠裏找到工作。有了工作就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聖誕裝飾。然後此人嫌工作不夠合意,於是組織工會爭取權益。這人最後回到原點。曹德旺的經理在電影裏介紹:我們的機器人越來越能幹,你看這幾個工人,我們很快就就能用機器人把他們替代了。
這些人馬上就要被淘汰了。他們不盡量提高自己的能力去適應現在的世界,卻給別人更多理由去淘汰自己。
可以具有豁免地位的大致有幾種人,首先就是經理人員,任何經理或者經理助理都屬於exception status,也就是勞工法不適用,這就包括加班費,和參加工會。
高科技行業整體來講是exception status,那怕你就是個小秘書或者清潔工,這是軟件行業遊說國會的成果,因此在高科技公司,不論是startup還是成名公司,是沒有工會的,因為不合法。
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如果你是高科技公司,但你的工作性質是類似工廠工人,比如特斯拉的電池廠,那麽是有可能組織工會的。而一旦組織工會,就可以有collective power。
從根本上講,任何需要靠動腦子,而不是規律性的工作的位置都是exception status。原因很簡單,比如你是軟件電民,你一天寫十行code,與寫一千行code,工作量是否等同?你坐在那裏什麽都不幹,就是思考,算不算加班?
這就是為什麽這個行當必須是exception status的原因,事實上高科技公司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並不罕見,平均是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
勞工法規定超過八小時的加班費等於1.5倍工資,超過十小時是2倍工資,如果高科技行業不是exception status,沒有公司雇得起技術人員,因為你工作12小時就等於可以獲得等於你小時工資水平的七小時的加班費,可以使你的實際收入基本加倍。比如大概兩年前這裏傳過的舊金山地鐵的老中清潔工年收入是17萬,其實他基本工資就是五六萬,但加班費高,尤其是給他人頂班時,是兩倍工資。
至於Amazon,應該是在倉庫幹活的處理物流的人。
成立工會就具有collective power,就是團結的力量,這對工人是重要的,因為任何non exception status的人,意味工作簡單,不需要動腦子,職位可替換性極高,自然工作穩定性就差,如果沒有工會保護,老板可以隨便找借口開除你,來保持低成本和高強度勞動。
Amazon可以組織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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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上工會確實有過推動社會走向進步和公平的作用。但是現在,工會已經是懶人的保護傘,腐敗的溫床,社會進步的絆腳石。特別是政府工人工會如教師工會。
樓主舉了一個教師工會荒唐的例子。其實教師工會不講理的例子俯拾皆是。例如幾年前加州Davis州長想通過一項獎勵計劃,如果一個教師提高了學生的成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拿獎金。教師工會堅決反對,理由是這會在教師中間引入競爭。再如一個教師性侵學生,教師工會懇請法官保留這個教師的教師資格,理由是如果這人不當教師就隻能去幹體力勞動了。
現在的工會,尤其是政府工人工會,基本上是一個惡勢力,黑社會,現代社會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