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文中講了一個小故事:80年代初,資中筠首次赴美做訪問學者,丈夫陳樂民穿著露出棉絮的破棉襖上班。資中筠回國後,女同事開玩笑說,老陳活到五十五,衣服破了沒人補。資中筠反唇相譏說,我們同病相憐。
一句“同病相憐”充分體現了資中筠完全把自己與丈夫看成是對等的。她說,陳樂民從不要求她做傳統意義上的賢妻,還說陳樂民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脫離了大男子主義低級趣味的人”。曾有記者問資中筠:“在熟人和朋友中,與您在學術上最為知音的是誰?”資中筠想了半天,清晰地說:“陳樂民。”
我同時讀到的還有資中筠寫的“懷念丈夫陳樂民”一文。文章很短,筆墨也不濃,但句句入我心懷。當讀到“他知道我在關注什麽問題時,常常會忽然拿一本書走到我書桌旁,指給我看某一段話可能對我有用”這樣的字句時,我心頭不禁一動,想起了另一個美滿婚姻中一模一樣的場景。那個婚姻在大洋的這一邊。
我早就知道美國最高法院的第二位女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的婚姻非常美滿,但讀《Sisters in Law》(《法律姐妹》,作者Linda Hirshman,該書講的是美國最高法院最早的兩位女大法官事業上一路走來的坎坷和輝煌)一書時,其中一個細節依然令我感慨不已。
話說露絲那天正在自己的書房裏聚精會神地工作,她丈夫馬丁·金斯堡(Martin Ginsburg)邁著華爾茲舞步飄了進來。馬丁是稅務律師,他要給露絲看一個他經手的案子。露絲不耐煩地說“我沒有時間看稅務案”,但馬丁很堅持,讀了之後露絲才意識到,馬丁為她發掘了一個非常理想的爭取女權的案子。
該案說的是終身未婚的男子查爾斯·莫裏茨(Charles Moritz)作為他81歲寡母的唯一照顧人,依照法律在報稅時扣除了600美金照料費。從來沒有遇見過單身男子與母親的這種關係,那時的稅務局隻允許女性的照料人、鰥夫或是雖然結了婚但其妻子因殘疾等原因無力承擔護理老人任務的不幸男子享受這個稅務福利,因而拒絕了莫裏茨的扣稅申請。換句話說,這個稅法的實施上,男女有別!
自法學院畢業後就致力於婦女平權的露絲一直在尋找理想的案例。那個年代,女性還是相當受歧視的,不僅僅是在法律上,更是在文化上,在社會輿論上,所以要直接爭取女權,各方麵條件並不是很成熟。但這個案子是男性的權利被剝奪了,而要爭取這個權利的理由和結局就是要求對男女一視同仁,所以這是一個借他山之石攻己之玉的案子,奇妙無比。當時因為該案已經在稅務法庭上敗訴,接下來就是上訴到地方的聯邦法院。於是馬丁繼續擔任稅務律師,而露絲則承擔權利平等方麵的辯論,這時候的夫妻合作真正是珠聯璧合了。
這是露絲的第一個婦女平權的案子。接下來,她與一群誌同道合的人一起,一個個案子去爭辯,一點點權利去爭取,走上了婦女平權的不歸路。
法律上的權利爭取大多是由一個個案例構建起來的。尋找理想的案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起點,也是有可能勝訴的關鍵。馬丁是時時把露絲的事情放在心上,才為她發現了如此理想的案子。露絲深知馬丁在她生活中的份量,用她本人的話說,“我生活中惠受了諸多幸運,但沒有任何事情比得上我與馬丁·金斯堡的婚姻。我沒有足夠的語言來描述我聰明過人、精力充沛、永遠是滿滿愛意的丈夫。”“沒有他,我不會得到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位置。這根本就不是秘密。”
的確,盡管露絲非常的夠格,沒有人鼎力推薦,要成為大法官的人選也是不可能的。當那個大法官的位置出來時,馬丁動用了他的所有人脈,後門一直開到當時負責挑選候選人的主要人物、白宮律師伯納德·努斯鮑姆(Bernard Nussbaum)那裏 – 馬丁請他的朋友安排三對夫婦(Ginsburg夫婦與努斯鮑姆夫婦以及馬丁朋友夫婦)一起吃飯,而這頓飯使得努斯鮑姆堅信露絲是最佳人選。待到總統克林頓與露絲見了麵後,做出任命露絲的決定時,已經到了克林頓要去看一場球賽的時候了。他告訴努斯鮑姆,要看完球賽再給露絲打電話。努斯鮑姆不忍心讓露絲苦等,又不能越俎代庖,隻能電話告訴她:“我不知道你平日什麽時候睡覺。不過今天晚上,你不要早早上床。”露絲聽懂了,努斯鮑姆說他聽見電話那邊哭出了聲。
馬丁為露絲如此努力是因為他把妻子的事業看成自己的事業,或者說因為他充分認識到妻子的價值,他把妻子的事業看得比自己的事業更重。 露絲一直說,馬丁是她有過約會的人中唯一在乎她有沒有腦子的。如果再考慮到那個年代,這份珍愛就更難能可貴了。
想象得出嗎,露絲和其他女生雖然考上了哈佛法學院,法學院院長卻在剛開學時特意召集所有被錄取的女生一起吃了頓飯,而這頓飯的主要目的是要求這些女生說明為什麽她們那麽有價值,居然可以占據一個本該屬於男生的位置。《法律姐妹》中也如實記述了美國最高法院最早的兩位女大法官事業上早期的艱辛。那時候女性要做專業律師是不可能的,事實上露絲早期在麵試完一個律師工作後被問“要不要來做秘書?”露絲的回答簡單明確,“不!”這兩位法律界女性的先驅都是走的“曲線救國”之路,一路輾轉才最後到達了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無論男女,所能達到的最巔峰。
達到這個巔峰,自身的穎慧和超出常人的努力是首要條件,但生活伴侶的支持也是至關重要。與陳樂民一樣,馬丁也是“一個脫離了大男子主義低級趣味的人”。馬丁與露絲婚後兩人“協約”共同分擔家務,他們一周每人負責做三天菜,剩下一天則取決於當周兩個人工作量的多少,由做得比較少的那位負責。但是露絲就是沒興趣好好學做菜,有了孩子後,因孩子不喜歡媽媽做的菜,更因為體恤妻子,馬丁就高高興興地獨自承擔了家庭廚師的角色,並成了遠近有名的高手。如果不是他肯放下身段,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同樣的,資中筠說,陳樂民“對我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就是對這‘平等觀’的尊重是由衷的,不是遷就和被動,是出自他自己男女平等的理念,也貫穿在他對其他事物的態度中”。“回顧半個世紀的相攜相處,可以用‘精神的’和‘默契’兩個詞來概括。多少事,盡在不言中。我們的確從來不過生日,沒有互送過禮物,包括結婚也無所謂定情的‘信物’,唯一的就是上麵提到的我母親知道他喜歡寫毛筆字,送給一塊硯台。”我的理解,這並不是貶低送禮物的意義,而是深刻解讀了幫人幫在點子上的道理,關鍵看接受者最在乎的是什麽。論幫人,雪中送炭永遠是勝於錦上添花的。
在他們的金婚紀念之時,陳樂民揮毫寫下“誌同道合,相互提攜”幾個字贈與妻子。資中筠說“這八個字包含了我們相伴一生的豐富內容”。
的確,理想的婚姻應該是彼此相互提升的。這個提升既是由於對方的幫助而來,也是因為愛對方而對自身產生的激勵 – 雙贏的婚姻不就該是如此的嗎!而這個也更證實了太多人不懂得、不理解的一個道理:理想的愛是自己掙來、贏來的,不是“要”來的。
期盼理想的婚姻?首先優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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