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大樓文件事件是個長長的故事。這裏隻想就與紐約時報有關的部分詳細談一談,目的是以五角大樓文件一案介紹美國新聞機構是如何運作,如何與政府周旋、打官司的。
先簡單介紹事情的起因作為背景知識,偷懶了,斜體字部分來自上海檔案信息網。
1971年6月,《紐約時報》和其他一些報紙披露了一批描寫美國卷入越南戰爭的國防部絕密文件。這些文件是由一名頗有正義感的國防部官員丹尼爾·艾爾斯伯格(Daniel Ellsberg)透露給外界的。在文件公布之前,美國政府曾試圖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止文件的發表,但未果。這就是美國政治史和新聞史上著名的“五角大樓文件事件”。這批國防部的絕密檔案表明,美國政府在越戰初期就采取蒙蔽、欺騙公眾的行徑以獲取人們對越戰的支持,以後這些手段更是成了政府的家常便飯。這種欺騙行徑引起了早已強烈不滿的美國民眾更加高漲的反戰情緒。
艾爾斯伯格博士是1964年作為哈佛校友被助理國防部長約翰·麥克諾頓選中擔任其特別助理的。進入五角大樓工作後,他從事印度支那戰爭問題的研究,同時為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和麥克諾頓撰寫演講稿。1965年,艾爾斯伯格去越南實地考察。這次考察改變了艾爾斯伯格對戰爭的一貫看法。1967年返回美國時,他已變成了一位主和派。與此同時,他受命參與編寫一部有關美國入侵印度支那戰爭始末的多卷本五角大樓《秘史》,這使他有機會接觸了許多絕密檔案,並有時間思考美國在越南的教訓。1968年,艾爾斯伯格開始公開發表反戰言論。為此,他不得不辭掉了華盛頓的工作。
從1970年開始,艾爾斯伯格試圖說服國會反戰派議員向尼克鬆政府挑戰,以早日結束越戰,但他的努力四處碰壁。正如當時的主和派頭麵人物之一喬治·麥戈文參議員一樣,雖然這些議員反對戰爭,但誰也不準備拿自己的政治前途作為賭注,同以總統為首的主戰派鬥爭,而隻不過是做出些姿態以應付選民、順應民意。正如他們其中一位所言,他們想進的“是白宮,而不是監獄”。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有正義感的艾爾斯伯格不得不鋌而走險,向新聞媒體揭露真相。
於是,艾爾斯伯格聯絡了紐約時報記者Neil Sheehan,當然是私下接觸,Neil 是不能透露他的“資料源”的。剛開始時躲躲閃閃,好不容易才給了一點“樣品”。那些老資格記者們見多了政府部門的保密、不保密的各類文件,立刻就明白是真家夥,而且極具新聞價值。
Neil 的頂頭上司Max Frankel慫恿他把全部材料弄來,多多益善,並立即派人報告自己的上司有這樣一回事,因為他不敢在電話中講,他們認為首府華盛頓的電話都是靠不住的。上司一頭霧水,來電話發脾氣,他隻能回答說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麽回事,知道的部分也不能在電話中講。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這樣的電話對話反複進行。有意思的是,幾十年後全世界都知道是艾爾斯伯格把機密文件提供給了紐約時報,這個名字至今也沒有從Neil的口中出來過。這就是報業如何運作的,編輯們隻關心材料的內容及其是否真實可靠,不要求透露泄密人。也正因為這樣,記者才能與外界建立可靠的私人關係,獲取有價值的新聞情報。
在一個周五,Neil 的妻子電話Max說,Neil忽然被叫去了一個秘密地點。
周六的半夜,Max被頂頭上司電話叫醒,要求解釋為什麽Neil會突然出現在新英格蘭,並向當地的紐約時報機構要600美元現金,還指示不要讓這位上司知道。因為事情涉及到他的權力範圍之外了,Max頂頭上司的憤怒居然大於好奇。
Max回答,我不能在電話裏告訴你Neil的事,我也不知道具體細節,但無論Neil要什麽請一定滿足他。
原來,艾爾斯伯格終於允許Neil暫時單獨擁有幾乎全套材料。Neil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一個人搞定一份複印件。(艾爾斯伯格唯一保留的是有關外交方麵的資料,因為裏麵暴露的某些關係、渠道可能還是“活”的。)
那個周末,Neil 跑了N個複印中心,燒壞了M台複印機,總共花了2000美元。在把全套材料歸還個艾爾斯伯格時,Neil丈母娘紐約的家中也奇跡般的有了一份全套複印件。Neil與艾爾斯伯格的“約定”是,Neil可以“閱讀”那份資料。言下之意是,艾爾斯伯格沒有允許Neil複印,也從來沒有“給”Neil這份材料。
作為一份高度嚴肅、負責的報紙,對任何新聞,報社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核實新聞的真實性。新聞行業最基本的原則是,任何新聞都必須經由兩個不同的、完全獨立的來源證明。可是這套資料不可能!那就隻能間接證明了。老資格記者們讀了文件後,一致認為其語言方式,口氣,內容及各種細節都明白無誤的表明了是真正的政府文件。有些內容提到的某些曆史事件,都一一得以證明。大家一致認為,文件的真實性不容置疑。
泄密者的政治動機也要考慮。發不發該新聞必須完全取決於報社對新聞內容的評估,不能被泄密人利用來當工具。同時還自問,登此新聞有沒有嘩眾取寵之嫌。當然,最重要的考量是材料是否有新聞價值。這裏,是否“機密”不占任何分量。紐約時報是一份非常嚴肅的報紙。該報的新聞工作者對國家機密有自己的標準。他們最反感政府部門動咎蓋個機密的章,而根本不管內容是否夠得上這一“稱號”。對政府部門的文件,該報評判新聞價值的標準是,民眾是不是有權知道,讓更多的人知道是不是對公眾,對社會有益。一句話,在不泄露軍事機密的條件下讓民眾有最大的知情權。
五角大樓文件通篇從方方麵麵展示了政府在越戰的很多決策上沒有對美國人民說實話,而這是新聞工作者最痛恨的。結論很簡單,該新聞不僅值得發,而且必須發。
紐約時報組織了強大的陣營來消化這份有著3000頁曆史分析資料,4000頁政府原始資料,總共47卷的宏篇 -- 五角大樓文件。為防止被外界察覺報社有大的動作,這班人馬都集中到希爾頓賓館的幾個套房工作。寫作的工作量是巨大、艱難的,就如任何偉大的作品。但最大的挑戰來自寫作之外。
當時的紐約時報還是完全私人擁有的,故出版商Arthur Ochs Sulzberger, Sr.(昵稱Punch)有對一切決定的最後發言權。(現在紐約時報雖是上市公司,但其上市股票屬無權操作業務股,股民隻得利潤,不能左右業務,故報社操作全權仍在出版商手裏。)雖然Punch幾乎從不幹涉編輯們的決定,發表“五角大樓文件”這樣的政府機密資料是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如何發表必須經過周密的計劃,大家也知道,弄得不好,Punch有可能要為此坐牢。所以必須Punch首肯。
編輯們反複討論以怎樣的形式發表,如何發表。是僅僅寫故事呢,還是在講故事的同時也登部分文件原件?是同一日發表所有文章呢,還是數日連載?若連載,連載幾日,每日幾版?
單單講故事,風險小很多,但新聞的力度也大減。一次性發表可以避免中途被政府幹預,強迫停載,但如此大量的信息爆炸性的一次發出,對讀者不公平。反複探討後的決定是以10日連載的方式,每日10版,故事附帶原件。然後就是焦急地等待Punch對此決定的答複。
這期間,Punch一直嘀嘀咕咕的,他發誓要發此新聞,但對登載政府機密原件持保留意見,畢竟他當過兵,上過戰場,對“泄露軍事機密”很難接受。他對每日10版也頗有微詞。
編輯們相繼派不同的人,以不同的理由去說服他,使出渾身解數打消Punch的疑問。最後編輯同仁達成共識:發此新聞後果可能相當嚴重,但不發的後果是無法承受的:這份文件早晚是會見天日的。等哪一天別家報紙登了,紐約時報如何向自己的讀者交代?!要發,就必須故事加原件,為避風險降低新聞的質量是對讀者不負責任。
Punch不明朗的態度吊足了編輯們的胃口,多少個驚心動魄的不眠之夜啊,終於在Punch預定的倫敦行之前把第一天的稿子趕出來了,因為Punch堅持要過閱第一天的稿,說“不能為我見也沒見著的東西去坐牢”。Punch讀稿後再次強調他對直接登原件持保留意見。編輯們通宵達旦的再次準備了新的、充足的理由,還沒來得及講,Punch戲劇性的給出了同意發表的備忘錄:(1)故事和原件同時發,必須保證不泄露任何軍事機密。(2)同意十日連載,但每日六版。(3)…
1971年6月13日,星期天,紐約時報發表了五角大樓文件十日連載的第一稿。
連載兩日,白宮居然沒動靜。在第三日發稿前的最後一刻,白宮來電,蠻橫要求報社立即停止這個連載,並設法收回已經發出的報紙。報社經過一番內部動作,以非常尊重的口氣答複:無能為力。第三天的稿照發了。
白宮暴怒了,采取了最強硬的動作:非但一狀告到法院,而且通過法院傳令,命報社在訴訟期間不能繼續連載。這是美國新聞史上第一次(也是至今唯一的一次)新聞在報社發文之前被強行阻止發行。仿佛這還不夠,白宮居然給出了這樣的擔保:從今以後,沒有總統先生的許可,紐約時報將不會得到任何來自白宮的新聞信息。
接下來的就是一場驚心動魄的關係新聞自由的官司,而且一反常態,在短短幾日就一路殺到最高法院。內行人都知道,不同於以往隻需要擔心罰款的官司,這次紐約時報是把所有家當都押上了,如果輸了,報社麵臨的是發行人坐牢,報紙聲譽盡毀。而聲譽是報紙的生命線!換句話說,這場官司輸了,紐約時報將不複存在。
事實是,最高法院對這一訴訟的判決對美國新聞自由的影響深刻久遠。(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