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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來美國之前,從來沒吃過羊肉,來到美國後,常常買綿羊(Lamb)腿肉換換口味,出差時Lamb Chop也沒少吃,即使在內蒙吃手撕羊,從沒覺得這羊肉和鮮(魚與羊)有一點關係。再加上Lamb肉很難煮,大火一點那肉就柴了,所以就奇怪,狗肉何需掛羊頭,總覺的創製‘掛羊頭賣狗肉’這句話的人,肯定沒吃過狗肉,直到近來接觸到山羊肉,才恍然大悟。以往山羊肉都是用來煲藥材,味道鮮甜特別,一直以為是藥材作用。幾個星期前,買回山羊肉,不想流鼻血,就想換個煮法,才發現那特有的鮮甜就是山羊的肉味,就迷上了,近幾個周末都換法煮山羊。山羊肉不貴,以後會不斷嚐試,找出最適合自己的煮法才不枉那個鮮字。
超市買回來的山羊肉,$3.29一磅
紅Beet,番茄,香芹,洋蔥,再加幾個辣椒(開胃)
用薑起蒦
用平時炆鴨的醬料炆上兩個半小時的後果
肉不柴,鮮甜開胃
LP買了個南瓜,放了好幾個星期都沒煮,鄉下時吃怕了,不大喜歡南瓜,買來羊肉,覺得兩種食材的甜可以互助,就試下。
可能水放多了,最加上沒有原豉醬,用四川的香豆豉,味道沒上次好,但還可以。
枝竹羊腩,廣東人都是這麽做。
很多謝,近來有點忙。以後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