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人權活動者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星期一將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受審。法院以案卷中涉及“機密”而宣布不公開審理。連日來,很多活動人士和律師受到警告,有些甚至被軟禁在家,阻止他們前往天津圍觀。從2009年參與著名的“鄧玉嬌”案,到2015年5月被捕,吳淦參與了無數起涉及社會公義、基層選舉、血腥強拆、自衛殺人、以及各種大小人權案件,顯示了前所未有的線上動員能力和線下直接參與的能力,聲名鵲起。吳淦去年12月被起訴,起訴書列舉了12個案例,作為“被告人吳淦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罪證。
吳淦在不久前委托律師帶出來的《開庭前聲明》中表示,他在這些案件中幫助尋求公義,是行使憲法賦予和保障的公民權利,也是世界各國認可和遵循的普世價值。
由於吳淦本人和他的辯護律師在這個司法製度內都不可能進行真正意義上的辯護,更不要說得到公正審判,所以我們希望通過此文,將對吳淦的“審判”交給世界輿論法庭,請世界讀者擔任吳淦審判的陪審員。
1.聲援“福建三網民”誣告陷害案”(2010年4月)
2009年6月,福建一位名叫範燕瓊的維權者根據受害人母親的敘述披露了當年2月發生在福建東部一起女青年被警察“輪奸”死亡案。關心社會公義的當地鐵路工程師遊精佑給受害者母親拍攝了視頻,另一名維權人士吳華英也幫助在網上發帖、傳播視頻。 2009年6月24日,範燕瓊、遊精佑、吳華英被福州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這個地處偏僻的“福建三網民案”在2009年互聯網活躍的年間得到全國範圍活動人士的聲援,與吳淦的參與和創新有很大關係。
吳淦從當年2月便開始介入。2010年4月16日三網友案開庭前約一周,吳淦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門外紮營露宿,並於網絡上大量發布現場實況,為圍觀預熱造勢。庭審當日,來自全國各地的上百名網友聚集在福州馬尾法院現場示威。吳淦拿著喇叭在現場高聲動員的場景為許多網民所熟悉。另外福建三網民案還開創了圍觀活動公募公用的模式,後來幾年在人權活動者當中得到廣泛模仿和應用。
中國當局的起訴書說,“吳淦夥同他人在法院門前采用拉掛橫幅、呼喊口號、現場錄像上傳互聯網等方式,嚴重影響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抹黑司法機關形象,在境內外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
“我介入了這起案件,”吳淦說,“因為它與每個人的權利緊密相關。我們都是普通網民,如果這三人是罪犯,那麽我們每次在網上發帖子,都有可能構成犯罪。”
三網民中範燕瓊被判處兩年徒刑,另外兩名網民分別被判一年徒刑。
2.聲援“福州晉安馬尾拆遷補償案”(2012年4月)
2012年4月,吳淦應邀回福州幫助一名因征地強拆與政府發生衝突的居民維權。拆遷戶不滿政府不公道的補償而拒絕搬遷。開發商采用斷水斷電、在房子周邊裝卸重型物資、樁基施工等多種方式逼遷。吳淦采用多種方式抗爭:申請政務公開,揭發對方未獲施工許可屬違法施工,在房子周邊張貼告示,到福州建委門口搭帳篷抗議示威等。
由於被強拆戶房子受損,無法居住,吳淦維權過程中就提出找當地主管的幹部解決住宿問題。有一名主管幹部是為女性,為加強吸引眼球的喜劇性效果,吳淦買來一個全裸女性人體模特,把一位女幹部的頭像“安裝”上去。經過當地警察訓誡,吳淦等人停止了準備抬著模特遊街等行動。
吳淦將強拆現場的衝突場麵發布到網上。“政府和開發商請來黑社會,哪個拆遷戶不聽話,就會被這幫流氓毆打,當時我冒著極大危險上樓拍,警察也不管他們。”
中國當局的起訴書指控吳淦的行為“嚴重損害政府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形象,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抗政府。”
3.聲援 “徐孝順(自己父親)職務侵占”案(2012年9月)
吳淦在全國各地從事維權抗爭、監督權力機構的活動,一直擔心自己的家人被報複。2012年9月,福建當局以“職務侵占”罪名拘留了吳淦的父親徐孝順(吳淦隨母姓),拘留數月後取保候審,後撤案。2015年7月3日,吳淦被正式批捕,7月4日早晨,徐孝順便再次被以“涉嫌職務侵占”批捕。當局這樣做,顯露了通過挾持吳淦父親而要挾吳淦的意圖。
2017年1月19日,屠夫吳淦的父親徐孝順取保獲釋。2017年5月3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徐孝順涉嫌職務侵占一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對徐孝順不予起訴。
5月起,吳淦父親開始為聲援和營救兒子奔忙。他在《致所有關注709案及吳淦的朋友的公開信》中坦誠他以前並不支持兒子的維權工作,“每次見麵都要爭執。” 但是,“我所能了解和信任的,是他的滿腔熱情和正直善良。”他看了起訴書後非常氣憤,說吳淦為受難者伸冤,卻得到“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但是他說“我的內心真是為他感到驕傲。”
根據起訴書,在公權力眼裏,吳淦為抗議父親被逮捕而到福清市公安局門前舉牌、在網上公布公安局長以及辦案人員的信息“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形象,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國家政權機關的仇視。”
吳淦將於8月14日在天津秘密受審,作為父親,徐孝順理應坐在法庭內聽取庭審,但是8月10日,他被福建國保控製,並被強製帶回福清老家。各地的人權律師和人權活動者也都收到警告“不要去不該去的地方。”吳淦審判,草木皆兵,官方連“天津”一詞都不提,這本身證明吳淦審判是一場重大事件。
4.聲援“建三江黑監獄案”(2014年3月)
在中國,法外黑監獄的存在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當局經常使用黑監獄關押訪民、法輪功學員以及計劃生育受害者。黑監獄可以是地方政府的辦事處,或者旅館,或者有著“法製教育基地”這種名稱的場所。2014年3月20日,中國維權律師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人和九位受害者親屬,前往黑龍江農墾總局青龍山農場“法製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3月21日上午,四名律師被當地公安人員帶走,並被處以行政拘留,涉嫌罪名是“利用邪教活動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四名律師在拘留期間遭到毆打,均被打致肋骨骨折。
建三江事件引發中國大陸律師和公民關注,他們從各地趕往黑龍江佳木斯建三江地區抗議。吳淦是“建三江被失蹤律師公民聲援團”成員之一,他於2014年3月26日在網絡上發出懸賞令,希望公眾提供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局長劉國鋒“違法犯罪”的材料,對提供材料者予以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起訴書指控說,吳淦在網絡上發動人肉搜索,發布“通緝懸賞令”是“煽動對抗國家政權,在境內外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
對於網絡上一些質疑的聲音,吳淦這樣回答,“我們無法一下子改變這操蛋國家,但至少我們在最黑暗時付出了努力,相互給予了溫暖,讓那些無助者不孤單。我們在以後可以驕傲的對我們後代講,我參與了那些事,我出錢了,我出力了,我行動了,我沒有冷漠過!”
5.聲援“懷化麻陽黃雨慧黃雨霞擾亂社會秩序案”(2014年5月)
2009年10月,湖南懷化市麻陽縣政府在沒有為村民舉行過聽證會、也沒有出示任何合法拆遷征地批文情況下,以超低價強征上萬畝農田和民居。政府將這些低價強征來的土地賣給開發商,牟取高額利潤。這是中國多年經濟發展中土地財政的一個模式。
2009年11月,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大栗林村五組黃家捍衛自家具有合法財產手續的土地和房產,拒絕在土地流轉協議上簽字, 並與開發商雇用的強拆人員發生肢體衝突。2012年8月,黃家至少五口人被抓,隨後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刑。2013年1月黃家數人被取保後,黃家姐妹在網絡申冤,李和平律師、李春富律師、謝陽律師、屠夫吳淦等得知後介入該案。李和平律師將案件上訴至湖南省懷化市中院,並向麻陽縣政府要求公開征地信息和房屋拆遷信息公開。2013年11月,黃家三棟房子被暴力強拆。2013年4月24日,李和平和其他幾位律師在麻陽國土資源局為黃家開聽證會時,遭麻陽縣公安局局長李發田下令手下當眾毆打。
在2014年5月二審前,人民監督網(已被政府強行關閉)記者朱瑞峰與吳淦前往麻陽縣委拜訪胡佳武書記遭到拒絕。之後吳淦又前往懷化市檢察院舉報犯罪嫌疑人胡佳武。檢察員在對吳淦的起訴中,隻字不提麻陽強拆案件中涉及的政府非法行為,卻把吳淦在麻陽縣政府門前舉牌抗議、到檢察院投訴的行為定性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不滿”。
6.聲援“鄭州十君子案”(2014年5月)
2014年2月2日,兩名八九一代的學生於世文和陳衛在河南省滑縣趙紫陽故居附近組織了一次紀念胡耀邦和趙紫陽的活動。當年5月開始,參與者多人因“尋釁滋事”被刑拘,該案件被稱為“鄭州十君子案”。
各地公民很快聚集鄭州,開始在兩個關押被捕者的看守所外抗議。他們拉橫幅,高呼口號,要求當局放人,譴責鄭州當局剝奪律師會見權。參與的人來自全國多地,人數由開始的十幾人增加到高峰時的大約70餘人。 抗議者最後被強行清場,吳淦告訴自由亞洲說,“當局害怕那麽多人聚集在一起”。
後來,鄭州十君子案多名被捕者陸續獲得釋放,唯一被檢控的於世文也已經於2017年2月取保候審,未被控罪。但是吳淦在聲援期間的活動卻仍然構成顛覆罪的證據。起訴書說吳淦“鼓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國家政權機關,在境內外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
7.聲援“北京程海律師行政處罰聽證會”(2014年9月)
北京律師程海2014年為新公民案被告人丁家喜辯護,開庭時要求法院糾正從偵查到審判所存在的種種違法行為。他在法庭發言時頻頻遭到法官打斷,後離庭控告法官。隨後北京昌平司法局擬對程海律師處以禁止執業1年行政處罰。全國接近190名律師聯署聲明,要求昌平區司法局收回處罰,保障律師權益。2014年9月5日,上百名律師和公民活動者前往昌平參加司法局舉辦的“北京程海律師行政處罰聽證會”,但是被警察和便衣阻攔在聽證會現場外。吳淦現場舉牌抗議司法部門人員非法阻撓,無法旁聽。警方還從現場帶走了多名律師和活動人士,包括吳淦,並在派出所遭到多小時關押。程海最終被停業一年。
起訴書沒有說明警察為什麽阻止律師和公民旁聽一場政府部門舉行的公開聽證會,但卻認定吳淦“在互聯網上鼓動他人前往聽證會現場”是“非法聚集”,舉牌抗議是“詆毀、攻擊國家政權機關”。
8.聲援“雲南大理陸勇民事申訴案”(2014年12月)
2009年一個名叫陸勇的人在雲南大理雙廊鎮租了一處洱海邊的院子,租期20年,約定20年租金先行支付,房東李紅軍收了陸勇預付的租金,在另處宅基地蓋起了一棟3層樓房,全家搬入新樓居住。2010年,雙廊鎮旅遊升溫,房屋租金扶搖直上,房東反悔,讓其父母搬回舊院,霸占不還。當時已在北京安家的陸勇經過兩年的法律交涉和兩次審判,在2011年底拿回了院子。然而2014年初,房東買通了大理州中院院長鮑康,後者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簽發了一份 “再審裁定書”。再審裁定陸勇交出院子。陸勇決定聘請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對法院院長貪贓枉法提出控告。吳淦當時在鋒銳律師事務所擔任顧問。
2015年1月,吳淦和謝遠東律師陪同陸勇前往雲南大理實名控告大理州中院院長鮑康枉法裁判的罪行,並提交證據。他們還進一步向大理州檢察院、雲南省高級法院、雲南省檢察院、雲南省紀委分別寄交了實名控告鮑康枉法裁判的材料證據。吳淦駕駛汽車在法院周圍示威大約一個小時,圍觀者不過七、八人,但這樣一起在陸勇看來很小的案件竟也成了吳淦顛覆國家政權的證據。對雲南大理一個法院院長有理有據的控告,在起訴書中變成了“攻擊司法機關,抹黑司法製度,並通過互聯網惡意炒作,企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
9.聲援“蘇州範木根抗強拆案”(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
2013年12月3日,不堪暴力逼遷躲避在外的蘇州公民範木根回到家中後,多名拿著鐵棒的歹徒闖進範家,將他的妻子和兒子打傷。範木根撥刀自衛,將其中兩名施暴人員刺死。事發後北京以及其他地方的多名人權律師介入範木根案擔任辯護人或提供法律後援,蘇州當地人權捍衛者也前往保護現場、取證,證明範木根為正當防衛。2015年5月8日,蘇州市中級法院對範木根案一審公開宣判,範木根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二審維持原判。許多人認為範木根應該獲得無罪釋放。
聲援範木根案以人權律師以及蘇州當地維權人士為主,而強拆命案也一直是各地活動人士關注的案例。吳淦在網上發動範木根案募款,用於支付辦案開支。起訴書指控吳淦“組織募款,惡意炒作,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到蘇州市非法聚集滋事,對抗政府”。
10.聲援“保定滿城某敲詐勒索案”(2015年3月)
李傑是原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區沈莊村主任,2013年8月被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滿城法院一審判定李傑犯敲詐勒索罪,處以有期徒刑15年。二審法院發現這是個嚴重冤案,但卻不敢違背政法委領導意願而判無罪。類似冤案在中國不計其數。
2015年3月13日,吳淦在推特發貼指出這個案件的實質:“河北省保定市政法委某領導為了搞形象工程,學重慶薄時代的黑打,不惜把無辜的人塑造成黑社會典型送進牢裏,”並呼籲公眾關注李傑冤案。起訴書指控吳淦造謠,“惡意炒作,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體製的不滿”。
11.聲援“黑龍江慶安徐純和案”(2015年5月)
2015年5月2日,黑龍江綏化訪民徐純合帶領家人外出,在慶安火車站被警察李樂斌限製不準乘坐火車,後又被李樂斌毆打。徐純和奪下李樂斌毆打自己的防暴棍後,被李樂斌以襲警名義當場擊斃。其時徐純和的老母和3名孩子在身旁目睹了一切。
麵對洶湧的公眾輿論譴責,官方開動宣傳機器,發動五毛水軍,稱李樂斌是合法開槍。謝燕益、李仲偉、謝陽、劉書慶等律師前往黑龍江幫助徐純和親屬維權。吳淦在網上公開征求到一段李樂斌毆打徐純和的錄像,被廣泛傳播,許多活動者自發前往慶安聲援。幾名為徐純和維權的人權律師被行政拘留,隨後當更多律師前往慶安要求會見被抓律師時,也同樣被抓。
吳淦感謝為他提供視頻的目擊者,一名明知會被警察傳訊但仍然這樣做了的學生。“這國家正因所有人的麻木與懦弱,才淪喪到今天的地步”,吳淦在這段視頻的片頭說。
起訴書則指控吳淦“發表大量歪曲事實真相的微博….煽動他人到慶安縣非法聚集炒作”,“鼓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對抗國家政權機關”。
慶安事件引起的社會高度關注和反響被認為是“709大抓捕”的直接導火索。
12.聲援“江西高院樂平冤案”(2015年5月)
“樂平冤案”是2000年發生於江西樂平的一起搶劫、強奸、碎屍案。兩年後,警方抓捕了樂平中店村的黃誌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四人。四人在刑訊逼供下“認罪”,至2015年已被關押13年,其中兩度被判死刑。2011年,當地公安抓獲的另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後者承認他是2000年碎屍案的凶手,此後多名申訴代理律師要求當局重審案件,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卻拒絕他們的閱卷要求。為此,張維玉、王飛、嚴華豐、張凱等律師在江西省高院門前多天舉牌,要求閱卷。
吳淦5月前往江西省高院聲援時,“樂平冤案”律師已經堅守8日,仍然無法獲得合法閱卷權。吳淦在江西高院門前架起兩幅易拉寶,上書“江西高院張忠厚院長,你開個價吧!”和“無法無天無人性,違法違心違紀違天理”。這是吳淦最個性化的“公開羞恥”抗議法。
2015年5月19日,吳淦在江西高院前被拘留。 中國官媒新華社幾天後報道說,吳淦因“擾亂單位秩序和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但是吳淦在10內被福建警方以尋釁滋事及誹謗罪指控刑事拘留,先是關在福建,然後被轉移到天津,成為709抓捕中第一個入獄的人。
起訴書指控吳淦“抹黑司法機關形象,詆毀、攻擊國家司法製度”。但是堂堂高級法院不允許辯護律師合法閱卷,才是真正地抹黑中國的司法製度吧。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2016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級法院對樂平再審案進行宣判,4名被告人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 但是在法院外為他們聲援的吳淦仍然因為聲援這四個無辜的人而遭到懲罰。看來中國的司法製度不僅黑,而且荒誕不經。
以上是檢察部門對吳淦顛覆國家政權罪提出的證據。值得尋味的是,吳淦還參與了更多更加知名的案件,如鄧玉嬌案件(湖南洗腳女殺死性侵官員),夏俊峰案件(沈陽小販自衛殺死圍毆的城管),錢雲會案件(浙江樂清因征地衝突帶領村民上訪的村長被工程車軋死),海南小學生開房案件(海南六年級小學生被校長以及政府官員帶到旅館開房),但起訴書回避了這些更加為人所知、也更加彰顯社會畸形、荒誕、不義的案件。
“叫一個人對行使這些[寫在中國憲法中的]權利是否有罪去作辯護,我認為這是對一個正常人的侮辱,”吳淦在《開庭前聲明》中寫道。“我將被判有罪,不是因為我真的有罪,而是因為我不肯接受官方指定律師,不認罪,不上媒體配合宣傳,揭露他們對我的酷刑和虐待。” 他說,“被判顛覆中共政權罪於我是莫大榮譽。在爭取民主自由、捍衛公民權利的征途中,一份出自獨裁專製政權的有罪判決書,就是頒給民主自由戰士的一座金光閃閃的獎杯。”
一生研究中國法律的紐約大約法學教授孔傑榮認為,“吳淦的開庭前聲明無疑是我所讀過的對中國政府如何操縱其司法係統以壓製自由表達的最感人、最精確的描述。他對個人經曆的陳述基本上涵蓋了習近平政權對人權活動者以及人權律師的濫權打壓行為。這是一份悲劇的證言,顯示了共產黨如何試圖用‘法’的外衣掩蓋其專製的可笑企圖。對我來說,最悲傷的是一個方麵是,它提醒我們中國的法官如何被迫與警察、檢察官以及黨的政法官員配合,壓製憲法賦予中國人的權利和自由。”
對吳淦的檢控以及對吳淦的審判本身就是自證中國司法製度的本質和“中國特色”。世界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