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省不動產登記提前接入國家平台 小產權房遭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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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所以你公婆的房子是天朝現在唯一憲法規定的和‘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相同地位的 ‘集體所有’的私有財產。你的大隊書記/村長有和城市 市長同等的權力。你老公回國的時候,要去他們家坐坐,告訴他們憲法權利,你們是地主,你們的土地出租,不出售,坐地收錢。
別人到你們那買房,他們買的才是小產權房。
現在天朝 權貴拚命給你們洗腦,告訴你們你們的 土地國家說收回就能沒收。這事連老毛都沒敢做。你老公留洋博士,要有水平教育他的族人,別上那些騙子的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