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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_East :也談一下總統的禁令和法官的凍結執行

(2017-02-10 11:36:10) 下一個

也談一下總統的禁令和法官的凍結執行

這次裁定和上次布魯克林不同是,上次是ACLU代表被扣留的移民申訴,是一個私人的案件。此次在華州,是華州和明州作為原告(至少我看報道是這個意思),這也就是聯邦和州的問題,說的是聯邦政府在這個事情上可能不合法,所以這一點上,本回合的律師比布魯克林案的律師要有創造力。
 
然而具體看法院這次在已公布的裁決理由是『負麵地影響了兩州的居民和大學。這些傷害是顯著而持續的』,程序上適用全國的法理是『旨在保持移民政策在全美國的一致(uniformity)』,也即:因為行政令在華州被禁止,為了保持一致,那就在全國所有州都禁止——這個提法比較新穎,但站不住腳的感覺也是大大的有。
 
還是那句話,截至目前總統的行政令是合法的。但臨時禁止令在被上級法院推翻之前也是有效的。
 
總統本次EO合法性源於以下幾條
一、合眾國憲法2條3款
二、8 U.S.C. §1182:這是川普團隊自己引用的法令。不得不說,川普手下的律師水平是高的。該款規定了,總統可以在任何時候用行政令,以任何他認為合適的時長,暫停任何一個外國人或者任何群體的外國人入境,不管是移民還是非移民都一樣,或者是設置任何入境限製,隻要他覺得合適(deem to be appropriate)。
三、Alien and Sedition Acts of 1798: 一個兩百多年前的立法,到現在還是適用的,對應現在美國聯邦法律 50 U.S.C. §22-24。該係列法令進一步規定,總統可以關押或遣返任何他認為危險的非美國公民和任何來自敵對國家的公民。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川普的行政令雖然聽上去荒誕,但真的是源於憲法權力。所以這樣一個憲法問題,一般的小打小鬧,比如州法院的這種『傷害全州人民感情』的裁定,根本是不堪一擊的。
 
 
 

維持TRO並不是什麽意外,畢竟第9庭以第一左傾和第一被最高院駁回的高比例而出名。

 

但是第九巡回法庭的判決出乎意料在這裏:

1.Trump的旅行禁令是否違憲我們不知道,我們也不關心,我們隻管是否繼續TRO。

在不能確定旅行禁令違法違憲的前提下,法官認為法院也可以介入聯邦行政事務,因為聯邦政府的決定對原告造成了損失,並且雖然實際原告利益方損失人數隻占受禁令影響人數的萬分之一,也可以全國範圍內暫停整個禁令,所以西雅圖法官的裁定是合理的。

2.同時法院認為法院在即使不知道一項政策是否違法違憲的前提下,也可以介入要求行政方提供證據來讓法院審核,同時在審核期間暫停執行。同時拒絕承認總統在外國人入境問題上的做出決定的unreviewable權力。

3.並且,法院認為即使是非公民非綠卡從未踏上美國領土的外國人,隻要因為行政方的政策使得美國原告方(該外國人的美國利益方-地方政府,雇主,學校,家庭成員之類)的利益因此受損,原告就可以代其上訴,並使其享有美國憲法權利保護。美國憲法從此成為世界憲法,聯邦法庭管轄權覆蓋所有人類。


這判決詞真是畫麵太美令人不敢看,再次證明了自由派司法動能主義的危害。

三權分立下,法院的權力也是受限的。法院隻能審查行政方的政策是否違法,是否違憲。不違憲,不違法的情況下,是否造成原告損失不構成法院判案的理由。而審核行政方的政策是否合理,造成一方損失會不會過大,那是國會的職權範圍,這一點法院明顯踩過界了。擴大化法庭管轄權到從未踏上美國領土的非公民非綠卡並賦予其憲法權利,這更是直接自己立法了。

按照這份判例的思路,我們可以虛擬以下兩個場景:

1. 以後美國和別的國家宣戰打仗了(總統先於國會宣戰),因為造成了華盛頓州糧食出口公司的損失,所以華盛頓聯邦法院判暫停宣戰,先讓政府提交證據審核宣戰理由,再由法院判斷宣戰是否合法合憲,整個審核期間政府不得調派一兵一卒。

2. 一名ISIS戰士投報華盛頓大學被錄取了,政府批準他的簽證後,發現他是ISIS士兵,吊銷了他的簽證。因此華盛頓大學提起訴訟,要求聯邦政府必須恢複他的簽證,並允許其入境。而且根據這份判例允許美國利益方帶其提起訴訟,讓其享受美國憲法和法律保護。並且聯邦政府無法提供該士兵親身參與恐怖襲擊或ISIS行動的證據,無法證明所有ISIS士兵都是恐怖分子,因為他參加過ISIS就認定他是恐怖分子是歧視是違憲,說不定還能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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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mapletea 回複 悄悄話 本人對法律不太懂,但常識因該還有一些。作者虛擬的兩個場景有點不靠譜。僅僅因為宣戰對華盛頓州糧食出口公司造成損失就可以說宣戰違法?ISIS被定義為恐怖組織,難道參加ISIS的成員不是恐怖分子而是和平愛好者?
cng 回複 悄悄話 "總統可以關押或遣返任何他認為危險的非美國公民和任何來自敵對國家的公民"

on US soil? without due process?
ahhhh 回複 悄悄話 這個9th circuit court 的裁決,是很中庸的。川普的EO 完全沒寫這7個國家發不發簽證和恐怖襲擊的關聯,給法官鑽了空子。
豆腐幹 回複 悄悄話 老兄不是學法律的,有耐心看26pages和29pages的判詞,真是佩服。我是學法律的,都懶得看。就我差不多已經還給學校的法律知識而言,這種case,想都不會去多想,司法部一定輸。你看看它上訴的二個主要理由:1.eo是國會賦予總統的權力,2.總統對於國家安全知道得比法官多。什麽樣的律師才會找出這樣愚蠢的理由,在三個法官麵前去挑戰他們的同事?當然我相信律師F是個好律師,屁股問題,與能力無關,假設F轉換一下,變成法官,他照樣會拒絕上訴的請求。最高法院?都不一定接這個案子。還是重新寫一個靠鋪的eo是正經。
如果我是法官,拒絕上訴是當然之舉,如果我是司法部律師,我唯一能夠挑戰暫停令的就是“擴大到全國範圍“這一條,的確如兄所言,這條裏麵有邏輯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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