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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愛》_103

(2016-11-26 11:51:39)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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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菲在法拉盛的日子平靜而安詳地流逝著。她在這裏轉眼生活了許多年,她交了新的朋友,保持著積極的心態,盡量對新事物保持興趣和好感,為自己尋找一些快樂的事情,讓日子盡量忙碌些,忙碌的人更容易快樂,或者,就忘記了悲傷。生命的大海已不再會有狂風和駭浪,但海水永遠不會靜止啊,總是有著層層的漣漪。有時沈菲會想起小菲,小峰,自己的爸爸,媽媽,想時仍然是平靜的,還有許多過去的人和事情,他們會像一部老電影,又模糊,又特別的熟悉。但沈菲會讓自己不要過多的沉溺其中,總是會讓風吹起,把正漸漸聚攏的淡淡的悲哀輕輕地一次又一次吹開。

 

*

在沈菲85歲那年,她最後一次回到成都。距離上一次回家,已經過去15年。現在,她已是一個白發蒼蒼的老人走在這座閃閃發亮的城市裏,身旁汽車飛駛,人流如梭。但一切都顯得不再真實。這座她熟悉的城市已經變得陌生,走在街上,一度沈菲想:自己這是在哪兒?那座童年裏的城市又去哪裏了?難道它們都真的沒有了嗎?自己再也不能把它們找回來了嗎?她努力回想自己曾像小馬駒一樣跑過的那些石板路上,還有巷子,街道,店鋪,兒時的那座城市已經消失,比她消失的還快啊。她在過去年輕時回家,什麽沒有這種感覺?她想可能是因為她老了。所以,應該克服這種懷舊,喜歡新的城市。但走在這座城市裏,仍然感覺怪異,心情不好。

 

*

直到沈菲再一次來到成都郊外的趙公山時,她的心才終於平靜下來。趙公山依然在那裏,絕世獨立。山很高,山頂籠罩著薄霧,山體鬱鬱蔥蔥。這山沒有什麽特別的景致,也沒有出名的道觀或者寺廟。所以,一直以來遊人罕至。但趙公山是一座大山,非常高。而現在,更顯得格外安詳。

在高中的時候,沈菲和班上的同學爬過一次趙公山。這次爬山給沈菲印象深刻。因為山高,他們在快到山頂的一座道觀裏住了一夜。沈菲記得,道觀很小,由青磚和木頭搭建而成,已經很破舊了。觀裏麵住著一名奇怪的中年道人,留著長胡子,身穿青色道袍。沈菲注意袍子上麵打著補丁。他頭上帶的道士的帽子,讓沈菲感覺樣子好笑。道士給同學們做了一頓晚飯。從山裏采摘的幾種野菜,用薑、蒜和幹辣子在熱油裏素炒一下,撒上鹽,一大鍋熱氣騰騰新蒸的白米飯。當時,同學們都覺得這晚的飯菜美味無比,(但也可能是餓了。沈菲望著眼前的趙公山想,那時候總是餓,饑餓的感真覺美好啊,)大家一哄而上,轉眼幾個盤子就幹幹淨淨了。晚上住的地方是一間屋子,兩排相對的通鋪,上麵有幾條很薄的髒兮兮的被子,所有的同學都躺在上麵。到了深夜還睡不著,於是又爬起來,一起出來在山裏走。那是沈菲唯一一次在深夜的大山裏走。人多所以夜晚走山路並不害怕。開始,一路上大家說說笑笑,後來,有一度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然後,有人說起了道士,說這個道士一定是在這裏修煉道家的秘密功法,然後,這時有人又說也可能是一個潛逃的殺人犯,化妝成道士,躲在深山裏,於是,有人又說起道士種種奇怪的神情舉止。所有的人再度陷入沉默。這時大家不約而同注意到,周圍遠遠近近都是黑黢黢的影子,奇形怪狀,更遠處蒼茫的夜空下,是黑色山巒雄偉而靜默的身軀。後來,終於有人提出:該回去了,再走恐怕找不到回去的路,就會迷失在山裏了。於是,大家立刻轉身往回走。這一次在走的時候,每個人都感覺身後好像有什麽東西在一直跟著他們。可是,沒有人回頭去看,也沒有人說出自己心中的恐懼。(直到回來後,在交談時才知道原來當時大家都有類似的想法。)這樣,他們就不得不再次開始大聲說笑。仿佛這樣就可以驅散魔鬼。但沈菲沉默著,那時她的心中想到一個句子: “一個人在深夜的山裏行走”。這句話反複地在她心裏回響。讓她感覺自己雖然走在同學之中,但是和他們是在兩個不同的世界裏,透明的,但有著看不見卻一生無法相互穿越的隔閡,不能抵達彼此。她的心中感到一股憂傷,在這大山的清新的夜裏,身邊同學們的說笑聲變得越來越遙遠,越陌生,也越模糊,她跟著同學們走著,陷入幻想,仿佛她無法理解他們的語言了,一點也聽不懂他們的笑聲。直到李明宇突然一拍她,說:有狼。嚇得沈菲哇的大叫出來,一下跳到明宇的身後,同時一把抓住了明宇的手臂。頓時,所有的同學都哈哈大笑。那笑聲在夜晚顯得誇張。然後,同學們繼續趕路。一路上,再次有說有笑。很快就回到了道觀。道士住的屋子黑著燈,大家躡手躡腳走回自己的房間,穿著衣服在床上躺下。幾個人蓋一條被子,相互爭搶著鬧了一會兒。這一次,很快所有的人都睡去了。但是,在快要睡著的一刻,沈菲又想起了那句話:“一個人在深夜的山裏行走”。剛才被李明宇嚇到後,周圍的人都在笑。那時,沈菲抬起了頭,向著很遠處的天空望過一眼。在暗青的天空中,一輪明月正靜靜地懸在那裏。

而現在,趙公山就靜靜地停在沈菲的麵前。但沈菲已經再也無力爬上去了。

 

*

清明節,沈菲最後一次給父母上墳。這是沈菲此次回家最重要的事情。她特意趕在清明回來。當年埋葬父親時,沈菲選了一處新建的高檔陵園。價格昂貴。陵園建在一處小山丘的陰麵,這裏到處蒼鬆翠柏,墳不多,園裏顯得安靜,典雅。但這次回來,沈菲大吃一驚,還在遠遠的地方就看見了,整個小半麵的山丘白花花的一片全是墓碑。走近了,那些墓碑更顯得一個比一個巨大,很多墓碑上盤龍雕鳳鑲金嵌玉,金燦燦的,中間是黑色粗大的名字。有些石頭裏還嵌著大大的照片。園外停車場裏停滿了像棺材一樣的車子,園裏人頭攢動,到處紙煙繚繞,地上擺著水果、點心和白酒,鞭炮聲和哭嚎聲混在一處,此起彼伏。沈菲父母的墓偏置於一隅。沈菲走近,淚水潸然而落。現在,父母的墳顯得簡陋,矮小,而且陳舊了。

沈菲走過去,拿出紙巾,把父母的墓碑擦拭一遍。然後,收起那些已經髒了的紙巾,重新走到墓碑前,把帶來的兩束鮮花端正地擺放好,對著墓碑三鞠躬。本來沈菲想能靜靜地在父母的墓旁坐一坐,但沒有想到陵園裏有這麽多人,鬧得心慌。上次來時,園裏已經有很多墳塚,但上墳的人並不多。她想,可能因為上次即不是清明,也不是休息日。這使她後悔選擇這個日子,隻好站在父母的墓前,默默注視著墓碑上的名字。然後,轉身離開了。離開時,淚水再一次從眼眶流了出來。

不久,沈菲坐飛機回紐約。直到飛機在紐約林肯機場的跑道上著陸的一刻,沈菲的心才突然間完全平靜下來。她想:好了,總算又回家了。

沈菲知道,這將是自己最後一次遠行。她已無力出走了。

 

*

在回來的飛機上,沈菲再次想等自己死後將把骨灰灑掉。但這次想到這些她就接著就想到,而那時自己父母的墓就會慢慢的荒蕪下去了。最後,他們的墓會是什麽樣子呢?還是否會有人,在某一天,哪怕是偶然的經過而注意到了他們嗎?這樣她就想起了,那還是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前,她在NIA小西的實驗室裏做博士後。那時研究所的附近,不遠的地方就有一塊荒蕪的墓地。雜草叢生,一些路和倒斜的墓碑都被淹沒了。然後,她就又想到了那個叫山口的日本博士後。她仍然能記住他的名字和模樣。一個胖乎乎的大男孩兒。在一個周六的下午,她陪著他一起去了那個墓地拍照。她記得在那個淡泊如煙的秋日午後,墓地顯得無比荒涼。但,那荒涼是那麽的美!這記憶讓她此時的內心感到的是一絲溫暖。後來,山口在一封email中問她:難道墓地也有荒涼的和熱鬧的之分嗎?這個問題,她至今也無法回答他。可是,她仍然記得山口說過:

生和死都可以是美的!

而且她還記得,這個愛拍墓地的大男孩還一直想做一名婚紗攝影師。

 

 

*

婉貞生前有一次和有關討論一起出國旅行的事情。當年,送給她派克筆的老爺爺告訴過她,有一天她也會出國的,到世界上許多地方,紐約,巴黎,倫敦,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還有丹麥的哥本哈根。那時,婉貞還是個小姑娘。她聽說過紐約、巴黎和倫敦,可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她能去那些地方。於是,她不解地問老爺爺:那為什麽要去丹麥的哥本哈根呢?老爺爺說,因為那裏有安徒生的魚美人啊!於是,婉貞在夢裏真的來到了哥本哈根,看到了美麗的魚美人,走到了她的身邊。但她仍然不相信,有朝一日她真的能去那些地方。那時婉貞還沒有見過海呢!她想這絕對不可能!但是現在,她相信,可能啦。時代變了,一切皆有可能!她和有光認真地討論起出國旅行的事情。有光也相信這完全可能。他感慨,有多少過去難於上青天的事情,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後來就都可能了,再後來就變得容易得簡直是小菜一碟。然後,婉貞說:我們要去紐約、巴黎、倫敦、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還有丹麥的哥本哈根。有光都同意。但問:為什麽要去丹麥的哥本哈根啊?婉貞仿佛有些著急地說:因為那裏有安徒生的魚美人啊!有光這才恍然大悟,但接著又問:那為什麽要去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呢?婉貞這下愣住了,想了很久說:因為布宜諾斯艾利斯這個名字聽起來就是那麽的浪漫!

然後,在這次談話後不久,婉貞就在海澱區知春路的一個十字路口,逃過了一場車禍,但仍然被命運之神領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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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夏雨看到那支派克金筆時,有些吃驚。母親以前從來沒有對他說起過。他也從來沒有見過這種筆。在一期《讀者文摘》中,(當然是中國的《讀者文摘》啦!)他曾讀到過。當年美國總統訪華,尼克鬆贈送給毛澤東一支鋼筆,筆杆中含有美國宇航員從月球上帶回來的土壤中的元素。而那支鋼筆,正是美國的派克筆。文章沒有照片,夏雨從來也沒有見過這種美國的金筆。他小心地拿過來,仔細端詳。筆比不大,在他手中甚至還略微顯得有些小,樣子質樸,讓他想到漢代的瓦當和印刻。筆身是黑色的,但筆夾和筆帽上的金屬圈,是金黃的顏色的。那黃色很柔和。夏雨擰開筆帽,看見筆尖也是柔和的金黃色,上麵刻著字。他把筆拿在眼前仔細看:

PATKER

DUOFOLD

14K

PEN

N

婉貞給兒子講完筆的來曆後,對兒子說:有一天你也會去這些地方的,倫敦,紐約,巴黎,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還有丹麥的哥本哈根。那時,婉貞還不太敢想自己有一天能出國,到這些地方去看一看。但她這時已經相信,兒子一定能的。夏雨又看看這支筆,然後合上筆帽,對婉貞說,可他並不想出國呀!第二天,夏雨把筆灌上了墨水就用了起來。婉貞剛一看到時嚇了一大跳,心疼得直後悔把筆給了兒子。

 

 

*

夏雨在手術後的第二天醒來時,又想到了趙公山。

趙公山在成都郊外,是一座既無名氣又無特色的山。成都附近有兩座名山,青城與峨眉。青城多道觀,峨嵋多寺院;青城靈秀,峨眉雄渾。但趙公山隻是一座普通的山,遠望像一座山,走近了看還是像一座山。這裏沒有遊人,也沒有被開發過。山很高,遍山茂密的植被,隻有幾條通往山頂的模糊的土石路。

夏雨不能忘記趙公山,是因為在高中時,他和班上的同學爬上過一次趙公山。決定爬趙公山是為了鍛煉意誌力和體力。當然,更主要的是好玩,而且刺激。因為山太高了,爬上去時天就黑了,所以需要在山上過夜。是明宇提議的。他說:山上有一個道觀,裏麵隻住著一個道士,可以在那裏過夜。道士還會為留宿的客人做晚飯,但每人要交兩塊錢。一聽到要在山裏過夜,大家立刻來了精神。可是出發時,有好幾個同學臨時退縮了。有的老實說是家長不讓,說太危險;有的推脫說病了。出發時是夏天,但明宇讓大家都帶上棉衣。進了山,夏雨就發現,這裏的樹木長得形狀古怪,道路時時被荒草掩沒,不易辨認。接近中午,太陽在天空中越來越亮了,但大家感覺越來越冷,吃過午飯就都穿上了棉衣。到了傍晚,天色逐漸暗下來,但他們仍然沒有看到道觀。明宇要大家加快速度,說如果天黑前找不著道觀就危險了。有人說:會不會走錯路了。沉默一會兒,明宇說:不會。那時大家都累了,雖然穿著棉衣,但仍然又冷又餓。而他們隨後就進入一片黑鬆林。黑鬆林裏的鬆樹果真是黑色的。林裏樹木長得很亂,枝杈橫斜,有的樹倒了,俯臥在地上,有的半倒,卻正好橫在胸前。暮色中到處黑影憧憧,奇形怪狀,仿佛許多無形的妖魔正蹲踞在四周紛紛噴雲吐霧地呼吸著,氣氛恐怖,幸虧眾人是結伴而行。走出黑鬆林時,暮色更暗。又爬了不久,明宇突然向遠方一指,大喊:看,我們到了!不遠處在淡鉛色的淺夜中懸浮著一座青灰色的道觀,不甚清晰,但同學們頓時歡呼雀躍,跳了起來。

住在山上的那夜,夏雨看到了道士。道士對他們說,自己在山中修煉內丹,他的師傅已經修煉成仙活了400年,現在仍然在昆侖山。當時大家聽了都感到非常神秘。將信將疑,不敢不信,甚至從山上下來後,都沒有人敢說,這是一個純粹胡扯淡的說法。人不可能活那麽久。當時大家心中都感覺,於神異之事總是或許會有的。夏雨還記得,晚飯是新蒸的熱氣騰騰的白米飯和道士炒的野菜。那晚的飯菜簡直美味無比。現在,他終於領悟到那美好不僅是來源於食物本身,更是來源於對食物的渴望。美就是一種驚奇,是激情激發出的驚奇。而如今,他已經很久沒有過這種對於食物的激情了。現在,他總是食欲不振,餓了吃幾口就是又飽了。現在回憶起當年的往事,夏雨對於當年的那種饑餓感無比渴望。沒有什麽比這種青春時光裏的饑餓感更美好的了!這是夏雨唯一一次在山上過夜的經曆。那天吃過飯,同學們又在深夜跑出道觀,在深山裏散步。一路上,大家又說又笑,夏雨卻一言不發。他在整個中學都是沉默寡言的。但此刻,他的內心卻無比激動。因為,他想到了此刻自己正走在深夜的大山裏,遠近都是黑色起伏的群山,蒼莽蔥鬱的森林,迎麵滾滾而來的是大山雄健的呼吸,天上群星燦爛。他的周圍正奏響著一首無聲而沸騰的黑色交響曲。而他,這生命中的精靈,正走在其中。夏雨的腦海裏突然想到了一句詩:一個孩子,深夜,走在黑色的群山中。

下山時,下起了雨。那是成都的細雨。細密,迷蒙,能滲透到心底最深的地方。路上,一片泥濘。每個人在下山時都摔了很多跟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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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午夜發來的悄悄話

一位網友發給我悄悄話,我在半夜看到了提示。於是,懷著激動的心情打開。據以往的所有經驗,這種悄悄話都是表示對我的文字非常的喜愛。結果,這次表達的卻是,非常的不喜愛。出乎意料!不過,也不能說是不喜愛,更準確的說法是,表達了對無法喜愛我的文字的無奈。有點兒像一個小姑娘和一個老頭約會,姑娘說:大叔,您真的很好,很淵博。可是我太嫩啦,欣賞不了,也跟不動了。咱們還是拜拜吧,別胡鬧下去了。

其實,這種意見完全可以貼出來。我們這種文學的論壇全是一味的簡單讚揚,其實是沒有太大意思的。偶爾看到又比較直白的批評,轉眼又沒有了。

你忽而很近,忽而很遠,轉眼就不見了。
我忽而歡喜,忽而憂怨,瞬間,很寂寞。

這位讀者說,小說的知識量太大,她跟的很吃力,問我知道不知道,這種多條平行線的結構,讓她看的很辛苦。她再也跟不下去了。

從這位讀者的來信其實可以反映出,我們這個民族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喜歡知識,往往是因為知識是一種權利,但我們其實對於知識沒並沒有什麽興趣。如果當年沒有被西方列強用大炮打開國門,我們再過1萬年也不可能獨立的發展出現代的科學體係。我們是一個過於形象思維的民族,普遍的難以欣賞一種抽象的美。而我們的小說都非常的貼近生活。我喜歡你,是因為貼的真的好近。所以,並不存在什麽理解上的困難。它們都通俗、易懂,好看。

從這位讀者的來信反映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我們這個民族喜歡簡單,愛玩大道至簡,傾向於把事情越弄越簡單,而不是複雜。這樣一來,我們的文化就自然而然的越來越簡單了。

當然,我寫的這部小說其實很簡單,而且也不是普及知識,那裏麵沒有知識,隻是故事,隻不過不是一條線,或者兩條線,是多線條的罷了。但是,說了這麽多,我還是沒有能說出來,我的這部小說到底想要說些什麽?因為,如果要回答這個問題,我隻能把這部80萬字的小說,再給我們的這位讀者朋友貼一遍。但是,我們的這位讀者受到這部小說的折磨,還不足夠多嗎!不過,據說小f已經開始重讀這部小說了!當我知道這個消息時,真想親她一口。可現在我又非常擔心過兩天她會跑過來對我說:/、立,你這個大騙子!我被你騙了!p!我現在總算看清你了!這種話我真的是聽過太多遍了,我不想再聽到了。

我其實非常喜歡閑看和沙丁的某些留言與評論。因為,從他們的留言中我看到有人讀我的小說,已經讀到很生氣的程度,而且還在憤怒和煩躁中跳著讀下去。我覺得這是一件值得自覺牛逼的事情。而這位讀者也很棒!她已經讀到快趴下,表示再也跟不上去了。這夠意思了!因為小說已經快結束了,而後麵已經沒有什麽所謂的令人受不了的知識啦!盡管,我認為她不如索性堅持到底。加油!加油!我的小說裏已經說了,毛主席他老人家說過,堅持就是勝利!但我還是要對她說:

對不起,親愛的。你把不該讀的已經都讀完了。I’m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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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覺

體會生活中的一瞬間,有時會會心一笑。那些空間裏從來不乏詩意。

錯覺

她說:你到底離過幾次婚,但你不需要回答我。
我說:你不能這樣不讓我回答,但我無可奉告你。
她說:本來也不想知道,沒有人想知道你的隱私。
我說:噢,原來是這樣的,原來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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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歡的留言

“楊致遠生前,《臨滄海記》:)害得俺狗了半天,原來是2116年的故事”——sunflower28

如果你把小說裏的每一個細節,都這樣去研究,那麽你這一年可能就過去了。那樣,它就不僅僅是一本小說,而變成了你的一種生活。是一種生活的藝術,也是一種藝術的生活。

但是,

這又怎麽樣?這些都重要嗎?什麽是真正的生活?怎樣才能過上真正的生活?有誰能告訴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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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世界

“回首往事,我就變得一無所有。對於一枚投入水中的阿司匹林泡騰片來說,一塊珍貴的石頭,和一個曾經那麽年輕,美麗,並且愛過你的女人,有什麽大不了嗎?那片阿司匹林他也不知道。”


*
完成

有時候,太優美的詩讀幾遍就不想讀了,而且有些貌似不經意的文字卻百讀不厭,就像布考斯基的這首小詩,每次讀都喜歡的不得了:

完成

我們像玫瑰,
懶得開花,
待到太陽,
等不及了,
我們才怒放。



2016/1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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