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口普查數據是打開戶籍登記數據奧秘的鑰匙
1983年因家統計局公布了 1953年和 1964年兩次人口普查所取得的人口性別年齡構成數字,從而有了三個金字塔圖。這就使得三次普查之同相對應的年齡人口數字 可以相互驗證 (加上合理的存活率因素),從而便於判斷各次普查數據的準確性 並為估算三次普查年同隔期各年度各年齡的人口提供了一定的依據。其中,1964年普查取得的0至5歲男女人口數, 對於弄清“大躍進”和困難時期各年度的嬰幼兒出生和存活情況提供了重要的資料。(李成瑞《“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
(二) 50/60年代戶籍登記統計數據有哪些問題?
人口普查數據表明50/60年代戶籍登記統計數據不準確, 但對照人口普查數據發現有規律可循。具體體現在:
(1) 出生人口一定規模的漏報(出生當年沒有上戶)
(2) 死亡人口很大規模的漏報(死亡當年沒有銷戶)
(3) 以上兩者影響相互抵消後,依然存在總人口登記的一定程度的虛高(死亡漏報是主要因素)。
[擴展閱讀:《談談中國人口數據的可靠性》]
蔣正華根據曆次人口普查資料編製了1981年我國人口的完全生命表,然後結合 1953年和1964年兩次普查資料, 通過建立參數估計模型等方法,編製了1953年到1981年曆年的完全生命表,井根據這些生命表推算出生率和死亡率。請看表 4。
[擴展閱讀: 蔣正華:《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和結果》]
表4 蔣正華重估的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 (‰) 戶口登記數 蔣正華估計數 年份 出生率 死亡率 出生率 死亡率 1957 34.03 10.80 36.45 16.55 1958 29.22 11.98 31.62 17.25 1959 24.78 14.59 28.46 18.96 1960 20.86 25.43 23.84 31.25 1961 18.02 14.24 20.78 24.57 1962 37.01 10.02 44.73 18.08 1963 43.37 10.04 45.57 16.72 1964 39.14 11.50 40.48 13.03 1965 37.88 9.50 38.46 11.28 ======================================
表6 蔣正華估算的總死亡人數(正常死亡 + 非正常死亡) 年份 年平均人口 死亡率 死亡人數 (萬人) (‰) (萬人) 1957 63057 16.55 1044 1958 64354 17.25 1110 1959 64999 18.96 1232 1960 65504 31.25 2047 1961 64932 24.57 1595 1962 65489 13.03 1184 1963 67603 16.72 1130 1964 69461 13.03 950 1958一1963年 8299 (總計) ========================================
資料來源: 轉引自李成瑞《“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
(注解: 在統計局發表的數據中,年平均人口近似為年初和年末的平均數)
這個研究進一步表明, 不存在某些年人口登記偏高,而另外一些年人口登記偏低, 從而引起兩年人口差值大幅異常的情況。孫經先等提出的大躍進期間大量農民招工進城有兩份戶口,後又被動員下放農村導致城市戶口注銷的假設,不被人口普查數據支持。
參考文獻:
[1] 李成瑞(綜述性文章,人人可讀):《“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
李成瑞改正了蔣正華正常死亡數的計算錯誤,把超常死亡修正到2200萬。但是他對科爾總人口數據的重構與科爾原文數據相差較大(李成瑞當時沒有看到原文)。
[2] 蔣正華(統計專業文章,一般人可看結論):《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和結果》
此文利用1953、1964、1982年 人口普查全國年齡、性別報告數據,並根據1982年人口普查資料編製1981年人口生命表,再建立動態參數估計模型,求解後得出中國曆年人口出生率和死亡 率,並據此估算曆年死亡人數。再根據預期壽命的變化,估算正常死亡人數,用曆年死亡人數減去正常死亡人數,所得即是非正常死亡人數。(原載:《中國人口年鑒,1987年》,經濟管理出版社1989年版,第94-1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