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固的產權和平等的交換,使得多次、重複的交易和博弈成為可能,於是背信棄義的人逐漸被淘汰——這直接推動了契約社會的成型。
新加坡的成功源於英國人留下的法治
,而不是什麽儒家文化。——李光耀
《聖經》是一部關於契約的書:舊約,即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約定;新約,即耶穌與世人的約定——在西方人眼中,遵守契約是關乎信仰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質(參閱《基督教與西方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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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智慧 ▍
在閱讀文學作品時,我時常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
在中國古典小說甚至史籍中,被視為智者的人,是那些所謂“神機妙算、足智多謀、運籌帷幄”的軍師或者國師,例如孫武、商鞅、諸葛亮、劉伯溫、姚廣孝……
商鞅和魏國打仗,邀請對方主帥公子卬和談,在酒席上把老朋友綁架了,這種背信棄義的行徑,卻一直被奉為“大智慧”;宋襄公是個老實人,打仗講規矩,不肯趁人之危,卻被恥笑為愚蠢的仁義。
劉邦為了救回家人,和項羽約定平分天下,最後出爾反爾、趕盡殺絕;項羽在鴻門宴上放走了劉邦,卻被批作“婦人之仁”。
諸葛亮借了荊州以各種理由拖延不還,卻成了“足智多謀”的代名詞;魯肅一生都忠厚耿直,千百年來卻被視為“顢頇愚鈍”……
魯迅評《三國演義》:劉備之德近乎偽,孔明之智近乎妖。
這些實為陰謀詭計的“詐術”,為何一直被當作智慧?即便今天,充斥著詭詐權謀的宮鬥劇,依舊火遍大街小巷;“三十六計”被搬上某某講壇,最受國人推崇的“智慧結晶”,多是田忌賽馬、《孫子兵法》、《三國演義》……國人不僅熱衷於此,在權謀術上也的確遙遙領先,正如官場小說《二號首長》的作者黃曉陽說:“《紙牌屋》?太小兒科啦。”
▍現代文明為何發端於西方? ▍
與中國人追求“世事洞明、人情練達”的實用形成對比,在西方的傳統觀念中,那些被視為智者的,往往是一群“仰望星空的閑人”,他們是思考人類命運的大哲學家、探索自然奧秘的大科學家,例如大衛·休謨、亞當·斯密、羅素、愛因斯坦……
西方人眼中的“智者”,為何與國人差異如此之大,究竟是什麽原因呢?
那些奠定了今天觀念地基的巨人們
通常認為,西方人的思想有兩個源頭:
古希臘的哲學、物理學、生物學等等——關於科學的智慧。
基督教的契約精神——關於道德的智慧。
自由、民主、文明等現代文明理念之所以能勝出,正是因為它們很好地統一了這兩種智慧。
如果科學不符合道德,必然帶來災難——人類曆史上諸多慘烈的教訓都證明了這一點。因此,關於道德的智慧,遠遠比關於科學的智慧重要得多。
西方人最推崇的人文經典,都體現了對這兩種智慧的追求:高斯的數學、康德的哲學、孟德斯鳩的政治學……還有關乎信仰的耶穌和《聖經》。
文藝複興巨匠達·芬奇《最後的晚餐》:
緊握錢袋後仰的,是出賣耶穌的猶大(左四)
《聖經》是一部關於契約的書:舊約,即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約定;新約,即耶穌與世人的約定——在西方人眼中,遵守契約是關乎信仰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質(參閱《基督教與西方思想》)。
其實,先秦時代的中國人,並不缺少道德信仰的契約精神。
在所謂“無義戰”的先秦時代,仁義禮智信等貴族精神並沒有淪為虛偽的道德說教。西周時的分封建製,本就是一種契約關係。春秋霸主的地位,通常是以“尊王攘夷”、“會盟諸侯”的形式,請周天子確認自己“道德領袖”的地位。各國間的爭鬥,至少還有底線和顧忌。戰國四君子等賢人,言而有信、勇於擔當的故事流傳於世。
那麽問題來了:以憲法契約為核心的現代文明秩序,為什麽發端於西方而不是中國?
新加坡的成功源於英國人留下的法治,而不是什麽儒家文化。——李光耀
▍西方式愚笨:契約精神 ▍
1215年,英國國王約翰被貴族聯軍擊敗,被迫在《大憲章》上按下印章,承諾“國王不得向國民隨意征稅。”盡管國王事後以“城下之盟”的理由抵賴,但他和他的後代卻始終不敢完全撕毀這份合約。800多年過去了,《大憲章》中的很多條款仍然有效。
英國人為什麽這麽“傻”?憑什麽相信對方一定會信守承諾?為什麽不幹脆斬草除根?——根本原因就是契約精神。
首先,他們有著共同的敬畏,共同的最低底線:這份合約是“以上帝的名義”締結而成——否認上帝的至高權威、使用最厚黑的手段,或許可以獲得眼前的好處,但是既違背內心的道德,也可能會危及子孫後代。
《大憲章》紀念碑亭,由美國律協捐建。
碑上銘文:紀念《大憲章》,自由受庇於法律的象征
《大憲章》開創了“王在法下”傳統,啟發了洛克和孟德斯鳩的政治理念:財產權是個人(尤其是窮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神聖不可侵犯;在一個典型的法治國家,律法才是國王;將權力關進製度和律法的籠子,才可能實現長治久安。
人類之所以能夠製定文明規則,恰恰就是因為他們跳出了叢林法則,構築了共同的底線。正是這種共同的底線,建立起了懲惡揚善的有限政府,明確了個體之間的邊界,使每個人都可以和諧相處。那些最弱小的人,也不至於像螻蟻一樣活著。
其次,穩固的產權和平等的交換,使得多次、重複的交易和博弈成為可能,於是背信棄義的人逐漸被淘汰——這直接推動了契約社會的成型。
自由市場是養成美德的最佳場所,商業是最大的慈善。
——摘自茅老為《圓富》所作的序言
自由市場的人們,或早或晚都會明白一個道理:損人利己和舍己為人都是有悖人性的、不長久的,唯有為了利己而利他的合作共贏,才能實現自我利益的最大化——這就是令亞當·斯密驚歎的“看不見的手”,這隻手強大得足以克服掉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可能產生的負麵作用。孟德斯鳩則是直言不諱地說:有商業的地方就有自由、美德和法治。
▍契約精神的大倒退 ▍
反觀中國傳統。自秦始皇以霸道開創君主專製,以“天下歸於一統”絞殺了貴族精神和民間自由,中國人的誠信和仁義傳統,就出現了大倒退。
中央集權一家獨大,官家壟斷一切資源,商業沒有絲毫空間;底層不到絕路永遠不敢、也無力反抗,上層不到絕路永遠不屑、也不懂妥協,直到官逼民反、天下大亂——幾千年來,中國人都無法建立共同的底線,隻能在這種“治亂循環”中打轉。
許倬雲教授:中國古代所謂的“天命係統”,是儒生們嚇唬皇帝,以及事後諸葛亮的說辭
隨著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及帝國官僚體製的成型,儒家倫理和科舉製度逐漸淪為鞏固皇權、愚弄百姓的工具,這片土地徹底淪為一灘死水:整個國家沒有任何製度更新、自我糾錯的可能。
人是會趨利避害的生物。在這種大環境下,為了占據更多資源,人們隻能依附於權力,而權力爭奪具有不確定性,又增加了財產占有的不確定。米塞斯曾說:當破壞契約的成本高於(收益低於)遵守契約時,人們一定是趨向於破壞契約。
為什麽遵守契約精神,竟然變成了國人眼中“愚蠢”的代名詞?不是我們人種低劣,也不是我們沒有這個傳統,而是自秦始皇以來的製度安排——它遵循的是一種成王敗寇的敘事邏輯,運行千年的是一套破壞契約精神的“逆淘汰”機製。(參閱吳思《潛規則》)
中國晚清思想家嚴複,在英國留學期間,曾去旁聽英國法庭的審判,見原告、被告和法官都同坐一室,且有律師為雙方辯護,全不似晚清衙門之野蠻與落後。這件事給了他極大的刺激。回國後他對朋友說:中國的衙門每天都在為官員謀私利、製造大量冤案,而英國的法庭每天都在為百姓尋求公道、維護公平正義,這樣的國家如何不強?
*注:本文係千字文華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