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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求情

(2015-09-03 11:00:39) 下一個

[轉載]俞敏洪:真正的法治是不需要給任何人下跪

已有 82 次閱讀2015-9-3 07:06|個人分類:邊看邊說|係統分類:觀點評述 推薦到群組

俞敏洪:真正的法治是不需要給任何人下跪

(圖片轉自燕趙都市網)
  讀到這則消息,邯鄲街頭交警與市民對跪,心裏如打翻了五味瓶,各種滋味湧上心頭。
  
  消息是這樣說的:“2015年8月28日,邯鄲市機動車限行第一天。交警三大隊交通股股長劉恩元帶領多名民警在人民西路邯武大橋東口執勤。7時48分左右,一輛白色廣汽傳祺轎車由西向東行駛。當民警攔停該車正常檢查時,懷疑駕駛人涉嫌酒後駕駛,隨後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該車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30毫克,屬於酒後駕車。在隨後的一個多小時內,該車駕駛人及其母親(乘車人)為了達到‘免於’處罰的目的,多次利用下跪、試圖在機動車道上撞車、抱民警大腿、躺地等過激行為糾纏、阻撓民警,導致民警的正常執法無法進行。當時正值上班的高峰期,路上的車輛較多,車速較快,為保障該車駕駛人及其母親的安全,盡量避免圍觀群眾產生誤解,民警在無奈之下也跪下來麵對麵向其母親解釋酒駕行為的危害;勸其退離到安全的地方,合理表達訴求、解決問題。”
  
  讀完這段消息,我的感覺好像是在讀荒誕現實主義作品。這樣的事情,可能真的隻能發生在中國。我們這片神奇的土地,上演著各種各樣情節刺激、劇情離奇的好戲,這些好戲來自於現實,好像又離真實很遠,讓人覺得荒謬,卻又實實在在發生在我們眼前。
  
  警察代表的是國家的權威。代表國家權威的警察,要向一個已經違法的人下跪,這件事情說得嚴重點,隻能表示國家的權威可以隨便扭曲。兒子喝酒駕車,母親無賴求情,一個是違法者,一個是阻擾執法的人,原則上這個時候,根本就不是母子情的事情,也不是要尊重老人(其實不老,看上去五十來歲)的問題,是國家法律如何執行的問題。在一個法治完整的國家,一個全民都懂得法治的國家,這件事情的解決應該很簡單:違法者受罰,阻擾執法者可能會受到更加嚴厲的懲罰。
  
  這位母親之所以敢用這樣下跪的方式阻擾執法,是因為在其意識中,阻擾執法不會有更加嚴重的後果,而一旦求情成功,兒子就會免於受罰。這一意識來自於中國千百年的傳統:法律和規矩總是有彈性的,這一彈性不是來自於對人性的理解,而主要取決於違法者有多大的背景和社會地位。那些玩弄法律於股掌之上的權貴人士,古往今來真正被法律懲罰的人並不多。
  
  這一現象給老百姓傳遞的信號是,隻要有辦法有門路,違法者就能夠或多或少免於懲罰。老百姓沒有什麽資源和地位,所以為了尋找辦法和門路,一般情況下有點家產的就以賄賂入手,而且屢試不爽,所以解決問題用賄賂的方式,變成了中國傳統的一部分;實在一無所有的人,就開始用無賴的方式,而無賴的方式也常常管用。
  
  一個法律不嚴肅不公正的國家,就會培養很多無賴。現在的中國有很大進步,法律開始嚴肅公正起來了,但人們的思維習慣並沒有改變。很多不斷上訪的人,盡管有委屈和冤情的人不少,但也不乏已經變成了無賴專業戶的人。這位下跪的母親,說到底就是想用打滾下跪等無賴的方式,阻擾法律的執行。之所以她敢這麽做,心裏是有底的,她知道警察不敢拿她怎樣。可能是因為中國的警察還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威嚴,或者在老百姓心裏,他們並不代表正義。毋庸諱言,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由於一小部分害群之馬的所作所為,警察這個群體在很多老百姓眼裏已經不再是社會公正力量的代表。
  
  警察下跪這件事情,從好的方麵來說是警察為了避免劇烈衝突采取的緩和行動,從壞的方麵來說,是對國家法律尊嚴的侮辱。但警察之所以不把違法者和阻擾執法的人理直氣壯地帶走,據說是為了避免被圍觀群眾誤解。這裏麵傳遞出了幾個信息:本來代表國家執法權威的警察,在人民群眾中的信任度和權威已大打折扣。
  
  近幾年國家對於警察公正執法的要求越來越嚴,但過去幾十年留下來的不好的印象,在老百姓心中一時尚難改觀。但從另外一方麵說,中國老百姓對於什麽是真正的違法沒有清晰的概念。比如有網友就很同情這位母親,覺得一個母親能夠這樣做,體現了偉大的母愛。這樣說是典型的是非不分。如果這個說法真的能夠成立,那麽那個鼓勵自己兒子偷竊,最後把兒子送上斷頭台的母親,也就成了偉大的母親。中國很多老百姓喜歡看熱鬧,但是常常分不清是非對錯,是因為在中國過去幾千年,區分是非沒有什麽卵用。
  
  在中國,關係和人情大於一切是非。自古以來,中國就不是一個主張是非的社會結構,從最高統治者開始,就沒有建立一套是非分辨機製,也很少旗幟鮮明地主張和宣傳過什麽是真正的是非(隻要有利於統治的就是“是”,不利於統治的就是“非”)。唯一的是非標準是儒家的那套東西,確實維係了中國社會幾千年的秩序,但因為被統治者隨心所欲使用,也讓中國人真正的是非概念更加模糊。
  
  明辨是非最重要的核心是所有人都必須平等地遵循是非標準(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權也不能有例外,這一點在今天的中國也難以做到。當警察想到可能要麵對老百姓對於他們執法的種種評論和非議時,為了避免進一步的矛盾激化,下跪執法就成了一個必然的結果。這個時候對錯已經不那麽重要,息事寧人成為了首選。
  
  中國發展到今天,法治社會已經變成了一個必然的前進方向,這是維持一個社會穩定發展、和諧進步的必經之路。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中,法治是最核心的一條,其他的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愛國、誠信…”幾乎都需要在法治的前提下才能夠實現。
  
  實現一個法治的中國,首先要擺脫法製的狹隘概念,法製有可能是當權者用法律製約人民,對於法律的公平公正性可以漠視,比如文化大革命時期,以階級鬥爭為綱,以統治者的意誌為前提的法製,傷害了無數無辜的人民。
  
  真正的法治,是對一個國家的人民,在公正平等的、沒有任何特權和例外的、人人都可以享受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的依法治國。以法治為核心,不斷向人民宣講什麽是真正的合法,什麽是真正的違法,並且通過各種執法機構的努力,讓執法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法律之下無一例外。
  
  如果真能夠做到這一點,我想總有一天,警察執法不用再屈辱地下跪,而老百姓也不會再下跪求情。如果那一天到來,每個人都不用再彎曲自己的身體,可以堂堂正正地活著這個世界上,守法者揚眉吐氣,違法者甘受懲罰。這樣的社會,才是有尊嚴的清明社會,也才是中國人民歡迎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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