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們所在的教會號召大家幫忙,動員會上一個跟台灣人結婚的美國人以傳福音的名義鼓動大家領孩子回家,越多越好。是深圳來的一個團,老師加學生超過50人,所以我們就領了兩個男孩回家,一個14歲,一個15歲。最多的一個白人姐妹領了5個女孩回家。
他們在我家一共住了5晚上,白天有大客拉他們出去參觀,大學,景點等,隻有晚上才回到我家。
我們給他們一人一個房間,一個睡正規床墊,另一個睡充氣床。他們兩個話都很少。第一天晚上我為了讓他們高興,買了PIZZA,又做了兩個肉菜,兩個素菜。坐到桌前15歲的那個才告訴我他不吃菜,任何綠葉的都不吃,隻吃土豆,結果那天晚上他吃得很少。14歲的那個胃口還不錯。第二天我專為15歲的那孩子做了炒土豆絲。不過看得出他們對我家的飯食不甚感冒,他們家裏都是有專門做飯的保姆的。
慢慢地他們開口了。原來他們兩個都來過美國了,14歲的那個歐洲也去過了。那次夏令營收費是28000元人民幣,以往價格也類似。他們在我們家是白吃白住。14歲的那個父母都是省政府官員(好像父親是處級),15歲的那個父親是商人,做裝修材料的。
被教會裏的人領回家住的是少數,好像沒超過10個。其餘的都住在旅館裏。我們除了飯前祈禱,就在他們問的時候給他們簡單介紹了基督教信仰,別的沒多嘴。然後給了他們裏程的遊子吟看。14歲的那個把遊子吟帶走了。15歲的那個把書留下了。我看他一直抱著中文的“時間簡史”看。我先生跟他聊了聊宇宙、時間的話題,他很喜歡。
中間我曾問過15歲的那個要不要給他的床重新充氣,他說不用。結果等他走後,我進房間,才發現床墊有些泄氣了。我心裏很歉疚,不知道他回家會不會跟爸媽說,到美國就睡個充氣床墊,條件很差,雲雲。
最後一天晚上他們回來的比較早,我們就帶他們兩個到家附近的一個有湖的公園轉了轉,照了照片。我還說了句錯話:我對15歲的那個說,你的相機不錯嘛。他馬上回說道,就這還不錯?三年以前的舊東西,也不是SLR。我就說對不起,我看錯了。
哦,最後一晚他們送給我們兩件小禮物,一個是化纖的絲巾,一個是竹片做成的小山水畫,都是便宜貨。我努力讓自己顯出高興的樣子,不讓他們看出這些都是我要丟進垃圾筒的,也不知道我成功了沒有。
14歲的那個話非常非常少,結果走的時候他交給我一封信,我看了竟然眼睛濕潤了。他們兩個到最後卻成了好朋友。也許是因為同在我家住的結果?
2013.7.10 發表於常青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