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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作陪審員 (七月份寫的)

(2013-11-26 21:38:59) 下一個
這幾天,關於George Zimmerman/Trayvon Martin的案子全國鬧得沸沸揚揚。陪審員之一在媒體講了心路,堅信GZ是正當防衛,隻是防衛過當,但他本意是好的;然後陪審員之二,黑人,也跳出來,說一直想找出GZ犯謀殺的證據,但找不出,最後隻好判無罪,但稱“他逃過了法律,但逃不過上帝”。

我站在哪一邊?我心裏答案很分明。但不在此文範圍。我想說的是,關於陪審員及製度。因為前天,我去做了陪審員。

美國是實行普通法的國家。陪審製度,是美國從英國繼承的庭審製度。維基上這樣解釋:

“陪審製是指從一般市民中隨機選出若幹名陪審員,委派其參與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的審理,並獨立 於法官作出事實認定以及決定法律適用的司法製裁。陪審團通常有6至12名陪審員。陪審團在刑事案件中會就被告人有罪或無罪做出判斷,而在民事訴 訟中則會就被告有無責任或損害賠償金額等做出判斷。”

被選中做陪審員,是公民義務。隻要你是公民,在本地區居住滿一年,你就有可能被抽中,作為候選陪審員,被指定某天某時去某法庭報到。當然實在那天去不了,可以去申請reschedule(改期)。抽選是隨機的,有人可能年年被抽到,有人十年輪不到一次。今年我是第一次被抽中,我申請延期了一個月,因為當時我們外出度假。一般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要求進行法官斷案或陪審員斷案。如果要求陪審團,才會有這些程序。到了開庭日,還有可能進一步進行庭外調解,那麽也可以略過開庭很陪審。

我按時到了法庭。這個法庭是county法庭。在建築內的法庭門外過道上站滿了人,其中很多都是象我這樣的候選陪審員。隻有兩隻長椅,大家隻好站著。我事先有準備,拿出小說看。等得我腰杆痛了,終於秘書把我們叫進去,這時我們都站了一個小時了!

平時都聽說,大多數時侯,候選陪審員並不會被選中,或案件或自己庭外調解,大家就可以回家了。所以,我安靜地等著,期待半天的假期。

挑選陪審員 

大概60多候選陪審員進入法庭,秘書叫每個人的名字,安排座次。木製長椅上,每排坐6個人,並被編號。我被安排坐在第一排,於是被稱作候選陪審員5號。

庭警喊“全體起立”,法官大人駕到。法官開始向大家宣讀政策規矩,隨後開始按規定問問題。如果聽到問題,你認為有必要和法官說明的,應馬上舉手,然後走到法官麵前,說明情況。問題包括:

18歲以下,70歲以上(可以免服務)在校學生(可以免服務)
不會讀寫英文(可以免服務)
有犯罪前科者(很可能不能服務,但必須說明情況)[在說道犯罪前科的時候,後排一個男人上前去跟法官說話。]。。。

然後法官讓案件的當事人雙方進來。原告:修車行老板。他沒請律師,自己代理自己。被告:修車顧客和他的律師。法官又宣布了一些政策,並問大家對有人自己代理自己有沒有問題。

這時一個男性候補陪審員舉手,表示自己不喜歡有人不請律師,自己單幹。法官馬上讓他解釋。他說:“沒有什麽解釋的,我就是覺得不喜歡不請律師到法庭辦事。”我估計他是想溜邊,不想被選中,好走之夭夭。嗬嗬。

原告和被告律師分別介紹自己,並麵向候選陪審員們問問題。問題和他們的案子有些關係。比如,修車行老板的問題是“假如任何人簽署了一份協議和合同,是不是應該遵守上麵的文字規定”。被告律師的問題好幾個,包括“最近大家去修過車嗎?毫無問題的,很滿意的有沒有?” 這位律師還點名問候補陪審員幾個問題。點到名字的有一位沒有執業過,但有律師資格的女士;一位FBI特工。

問題完畢後,當事人開始審視這幾十號人。作為候選5號,我坐在前排,看到他們掃視這我們所有人,點著人頭,埋頭寫什麽。。。直到法庭秘書開始宣布:“我叫到的人,請坐到陪審席。”點了六個人。我是最後一個。另外有2個白人女性,2個白人男性,1個黑人女性。其中包括那個律師和FBI特工。

我們6個人被挑中成了這個經濟糾紛案子的陪審員。我心裏帶著一絲好奇,一點不安和興奮,等著經曆坐在陪審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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