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先生移民加拿大已經20多年了,目前一個人生活在士嘉堡。不久前他被確診患了癌症,他預感到自己的日子也許不多了,非常希望把自己的心裏話講出來,他希望自己妻離子散的不幸經曆能給別人一點啟示,讓社會從中發現一些問題。謝先生說,華人社區發生過一起兒子用弓箭射死父親的慘劇,人們看到的是這個不幸的結果,但很少有人去追問為什麽?這起悲劇後麵的根源是什麽?
性格不合摩擦不斷
謝先生是1977年第一批大學生,畢業後娶妻生子,在大學裏工作,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一家人的小日子和和美美。不幸的是當年上山下鄉時謝先生患了重病,身 體一直不好,持續了近20年,嚴重到連信都寫不了。可想而知,他的家裏裏外外全靠妻子一個人操持,妻子並沒有因此嫌棄他,反而對他照顧有加。 info.51.ca
但誰也沒有想到,出國移民加拿大之後,他的身體竟然奇跡般的好了起來,而且越來越好,朋友說他有高倉健一樣的體魄。
謝先生的妻子也是恢複高考後第一批大學生,在他的眼裏,妻子有能力,有智慧,有美貌,是那個年代很多人追求的理工科女生。 51.CA 加國無憂
妻子的努力與要強源於一個貧困的家庭。她的母親生了4個孩子,25歲守寡,還要贍養一個婆婆,一家六口人,每月40元工資,要養活四個孩子,非常不容易。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家庭走出兩個優秀的大學生,她和家人非常團結。
20多年前剛移民到加拿大的時候,一下飛機就到了她哥哥家,那時候她哥哥在這裏做中學老師。她哥哥在介紹加拿大的大情況的時候特地提到,在家裏,丈夫哪怕是說點動粗的話都會有麻煩,隻要你打911什麽事情都會搞定。謝先生當時並沒在意,但禍根在這個時候就已經種下了。 無 憂 網 - 51
在他們來到多倫多一個月的時候,東西南北還分不清,他們就接手了一家便利店生意。她的哥哥雖然在做中學老師,收入也不錯,但是他一直想發財,所以從很早開 始就考慮做一家便利店,一直沒有下手。剛好妹妹來了,就把這個機會讓給了妹妹。他們以很低的價格買下了這家便利店,這個便利店他哥哥已經考察很久了。 加國無憂
因為是哥哥借給他們的錢,所以買便利店的事是簽合同時謝先生才知道的,兄妹倆根本就沒和他商量。謝先生知道後當時就表示反對。他認為,我們剛來多倫多,也沒有車,怎麽進貨呢?為此夫妻二人發生了一點兒口角。
謝先生說,生米已經做熟了飯,雖然反對,但還是得幹。那個時候我要去騎單車進貨,每次要馱200磅重的貨物。刮風下雨,上坡下坡,幾年來,我被汽車撞過三次。
最讓謝先生不能忍受的是,夫妻二人有時候在店裏發生拌嘴,她就會說“我是店主,你給我滾出去”。
謝先生說,之前妻子對我還是不錯的。那時候我身體有病,她一個人,家裏家外一手包攬,你能感覺到她女性的溫柔。但是到了多倫多之後,我的身體開始逐漸強壯 起來。我業餘喜歡讀書,搞研究,她就會說你想出名,想甩了我,我一定會毀了你。她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對你好,你對我不好就不行。 加國無憂
夫妻二人在經營便利店的過程中多次拌嘴,妻子叫過911很多次,每次警察來了,看看這種情況,理解兩個人做小生意不容易,難免有脾氣大發火的時候,也就不說什麽了。
警察介入徹底毀了我的家
但是終於還是把事情搞大了。
謝先生說,她哥哥炒股票,2001年股票崩盤,她哥哥把家裏全部的錢都虧沒了,而且還欠下一些債務。哥哥沒有反思自己的問題,反而變本加厲,發誓無論如何 要把損失奪回來。她哥哥花了幾千元學費去參加股票操盤培訓班,給兩個妹妹每人一本厚厚的股票操盤書,讓妹妹們一起學習如何操盤,要幫他把損失奪回來。
在哥哥的鼓動下,謝先生的太太也花了3000多元學費參加股票操盤培訓班。謝先生堅決不同意,太太罵他沒良心,說她哥哥遇到困難,她不能袖手旁觀。夫妻倆 再次吵架,還動了手。一氣之下太太跑到了警察局去報案。警察到家裏把謝先生抓走了,警察抓謝先生時,謝先生給警察看自己身上的傷,警察反問謝先生,那你為 什麽不報案?有什麽話到法庭上去講吧。最後是朋友把謝先生保釋了出來,但法庭規定他不能回家。可是店裏的活還離不開他,他每天還要到店裏工作。
謝先生說,其實太太也離不開他。開店每天很累,每晚睡覺前謝先生都會給太太做按摩,這樣她才能入睡。太太自己也表示報警之後就後悔了,沒想到會有這麽嚴重的後果。 info.51.ca 無憂資訊
這次事件之後,謝先生的心越來越涼了,也就有了要分開的想法。但是沒想到這個想法徹底激怒了太太。
2005年秋天的一個上午,夫妻二人一起來到Woodbine Beach公園商量簽署離婚協議,兩個人非常平和的分了手。離婚是謝先生提出來的,這嚴重傷了太太的自尊。
當天下午四點,謝先生要去店裏取車鑰匙,去之前他先給太太打了電話。想不到的是她放下電話告訴一個西人顧客,說謝先生要殺他。
謝先生說,這個顧客是我們店的一個常客,我也認識她,平時他就對我有意見。結果顧客打了電話,報了911,說我要殺人。但我並不知道這個情況,我當天穿的 短褲、背心,走到店裏,去拿鑰匙。大約晚上七八點,我到時她在給一個教會的朋友打電話,說已經報警啦。我忙問怎麽回事兒,她不回答。結果警察再一次把我抓 走,而且涉及死亡威脅,這一次事情非常嚴重。
上了幾次庭之後,檢控官主動提出把威脅殺人改為威脅打人,但我的律師反對,因為我根本就沒有說過任何威脅打人的話,但是她有證人。因為沒有錢,我的律師費是她替我出的。這次事件之後,我們再次簽署了離婚協議,女兒和大部分財產都歸了前妻。
夫妻矛盾給孩子造成很大傷害,在女兒小的時候,她媽媽就告訴她,“你爸爸不要我們啦,他要給你娶一個後媽。”女兒一直恨我,到現在女兒連我的電話都不接。其實我心裏最愛的就是自己的女兒,但是沒有人會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