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死了,死了的人做的就都是對的嗎?
非常有趣的東西方文化哲學論題。。。
但是。。。這是西方,以行為為基準。。。
擺事實,由法律講道理。
1。他殺人,他錯, 判他坐牢。
同是也不能否認他做的好的:
2。他愛他的孩子,他是好父親 (胡自己在博克裏說的)
3。他打兩份工作,為家庭承擔責任 (胡自己在博克裏說的)。
4。他有能力,有抱負 (胡自己在博克裏說的)。
5。他是好丈夫(這是胡自己在博克裏說的)
太可惜了,多好的一個有為青年,就這樣給搞到牢裏去了。。
當然,他自己也有錯,就要接受這樣的結果。。
兩個都是這個所謂“女拳”婚姻製度下的犧牲品。
去年。。markham的伊朗家庭慘案。兩個人都死了
男的走的就是正常途徑,最後還是被“三光”了。。
還是死路一條。。,
那個女人也是“家庭煮夫”(打錯字了,sorry)。
孩子都沒有了父母。
唉。。。,有人鼓吹把無知當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