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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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人必有可氣之處",這話用在你身上再恰當不過了。
海子: 偶沒有悲,很坦然,你用不到我身上。。。嘿嘿。。
你真是昧著良心說話,那胡MM最無辜,她可是一心一意過日子的,
海子: 胡MM“最”無辜?。。孩子就不無辜了, 活著的人才慘呢..
這是家庭悲劇,由他們10年間一係列的事情累積。。造成的。。
她是不是”真的“是”一心一意的過日子“,不好說。。
反正,偶看到一心一意過日子的人,不會這麽多事兒。。。
一個巴掌拍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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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實在忍受不了才離婚,
海子:“家暴”?,之前的兩次911,讓他被抓了兩次,那麽為何他又被法庭無罪釋放,沒有關他呢?。。
說明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至少在法律的成麵是這樣的。 他被抓不等於他有罪。。
有沒有罪,有法官和陪審團,說了算。。。。。,
按法院判的結果,大頭。。在這兩個case中是冤枉的。。
而真正造成他們的關係極度惡劣的原因,更可能是這兩次胡MM”惡搞“自己老公的本身,
如果說,第一次胡MM報警,抓了他,又無罪釋放了。
大頭他也許可以自我安慰說: 她不成熟
那麽如何解釋第二次呢?。。。
第二次胡MM又報警,又抓了他,法院應該是非常小心判案的。。
但是結果呢?,還判他無罪釋放。
那麽隻有一種可能了:胡MM在惡搞大頭。。
做為一個打兩份工把自己做死都不原意讓LG外出打工的負責人的好男人。
你叫他如何咽得下這口氣!。。
第三次,胡MM她還要惡搞,離婚就離婚吧。。提出來的條件簡直就是把大頭往死裏推
1。要每個月(共)6000塊的 撫養費 (孩子+自己的),撫養費可是稅後的。。
2。用孩子還要挾他,18歲前不能看孩子。。
這是一個心理平衡的,理智的女人的所做所為嗎?,這不是把大頭當”提款機“ + "奴隸"了嗎?
6000塊一個月,大頭他不用吃喝/不用住,他不用重新生活嗎?
大頭實在是太可憐了。。,
婚前被惡搞倆次,最後離婚了,胡MM還要惡搞他。。
她的死是。。悲劇,這個大家都有共識。我們更要從這個case中,吸取教訓。。
胡MM的結局。。冤嗎?。。。,這個不好說,也不敢說。。。
但是公平,分析case,她的死是有自身原因的。。
當然,大頭不該殺她。。,但是她給大頭活路嗎?。。她沒有!
所以說, 不能把人往死裏逼,
如果有些人這樣做了(無論啥原因),就要接受這樣的作為帶來的Risk。
有時,是斷手斷腳的結果,有時是丟條小命的風險。。
從這個case中,所有的人,男人或者女人,
都要學習寬容的待人,給人活路就是給自己活路,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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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那變態的老工,花樣的年華便逝去,不能不算悲慘,
海子:殺人的case都是悲劇 (沒有不是的)。。,
你說的對,胡MM有花樣的年華,大頭也不老,也有青春的歲月,他也挺悲劇的
時光倒退,如果兩人都理智的處理婚姻的問題的話,
即時離婚,他們也都可以活著,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如果胡MM離婚的時候,可以考慮到:
1。大頭喜歡孩子,這有啥不好的,對孩子也好呀, 就讓他看孩子。
2。大頭離婚後自己也要生活,也要重新娶妻生孩子,撫養費要考慮到這些,要大頭能負擔起的。
如果這些都考慮到了,大頭也有條活路了,他就不會殺人啦。。。
那麽這就是一場再平常不過的離婚案子了。。
大家都從悲劇中吸取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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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在這說三道四,給人潑髒水,真是可惡之極!
海子: 就當你年少無知吧, 不和你計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