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女狼”遭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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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我被老婆打了911了,後來我聽了許多類似的故事,就統稱她們為“911女狼”,這是加拿大獨特的環境下造成的婚姻悲劇,這類女人都是通過打911讓她們的男人在喪失所有的情況下被趕出了家門,而她們則通過利用西方強勢的女權保護組織得到了終生的財務保障,孩子,房子。其中家庭主婦不在少數,我的case就是這樣的。
起因是她做事不負責任,把我們家裏在RH出租的house搞丟了(結案後被迫賣了直接損失25000加元)。因為她不負責任,我找她要她負責道歉,而她就是不肯認錯。她在我們二十年的婚姻裏從來沒有道歉過,這次也不列外。我承認當時過火了,我把電視給砸了,當時我問她你這樣還要不要過了,她就是不說話。但是沒有動她一根手指,她還承認她有藏私房錢。這讓我更火了,她在家裏,我出去工作,錢都讓她管,我自己都要問她取零用錢,其目的是讓她有心信,但是她卻利用我對她的信任開始藏錢了,一天下來接近傍晚的時候她很冷靜的把私房錢取回來給我後,突然自己一個人在樓下像在演戲似的哭叫著打911報警。我在樓上累得躺在床上,聽到她在樓下打911電話,一怒之下跑到樓下,把她的私房錢當著她的麵用gas stove給燒了(有好幾千塊)。我沒有動她一根手指,她也是這樣跟警察說的。
警察到場(後來救護車也來了),隻聽她的,我們整整一天的爭吵,她把整件事掐頭掐尾,變成了:“他有精神病,發瘋了,亂扔東西,燒錢”。還把四年前的anti deperssion的藥瓶子塞給警察,告訴警察“要讓他把病治好了才放回來”。跟孩子和鄰居都說我有精神病被警察抓去醫院了。這個藥是我當時為了躲避前公司裏政治派別的政治遊戲,利用福利叫醫生給開的因為可以拿shortterm disability假,沒有吃過一粒,她知道的。四年間我們搬過兩次家,換房子,扔了很多的東西,我很驚訝為何唯獨這個早已過期藥瓶子她還偷偷的保留著,其間她有結識兩個離過婚的女人,她們用同樣的方式把她們的男人趕出了家,因為幹了虧心事,搬的老遠躲著前夫。
警察來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把我抓了。到了警局,她去錄了口供,把我說成是個"在家啥也不做的"無賴。我是幹IT的承認我的工作很忙,當時公司裏提拔作了IT Director,想要好好放一放“三把火”,還要去美國出差,比較少時間給家裏,但是這都是為了錢,希望這個家能盡快financial freedom啊。家裏有的重活都是我做的(裝窗簾,搬東西,裝車庫opener等等),家裏的五金工具都很齊全,朋友的活需要幫忙,我也是意不容辭的。她在家裏做飯洗衣服管理孩子,我是一個很傳統的男人,男外女內是我們當初結婚時的承諾,也我想要的家庭模式,男女以自己的特長貢獻家裏,但是她把我說成啥都不作了,還把以前的事也搬出來講給警察聽,都有錄音和錄像的,在後來律師那裏看證據,她講的話我都聽到看到了。
警察和DA把我往死裏整,把我打入牢裏,其間她啥也沒有作,也沒有整理家裏,就是每天帶著人讓人家看我的“傑作”,我保釋出來後才知道整整一個星期她啥都沒有做,後來是我叫朋友幫忙清理幹靜的,她就是要孩子們每天都看到(傷害小孩會恨我但離婚時對她有用)。我在牢裏打電話非常不容易,好不容易通過獄友聯係到了我在美國的家人,他們千裏迢迢過來和我的朋友一起把我保出來。因為我被她形容是一個“有暴利傾向的”(摔東西)“精神病患者”(藥瓶子),我的保釋條件很苛刻,要到法院指定的醫院作精神科的鑒定(當然後來兩個精神科的醫生都出鑒定書證明我很正常,隻是要學控製脾氣的方法)。
我是一個傳統的中年中國男人,在外打拚了二十年,就是為了這個家,同時我對女人也是有要求的(也許有的女人認為這是我不夠寬容,但是我認為有的red line是不能碰的),特別是在感情和信任的問題,我對對方是不設防的,同時我也要求對方絕對的忠心,對我對家絕對不能三心二意,或著做事不負責任,錯後推卸責任是絕對不允許的。隻要用心盡力做事情即使做錯,也沒有關係,但要認錯補救,但是一定要知錯。錢對家裏很重要,對我個人來說沒有啥物質的要求,我一個月兩三百就夠了。家裏的錢由她管理消費,但是我希望女人可以體諒我賺錢也不容易,珍惜我的勞動成果。我的原則是:“隻要不浪費就好了”。以前我們在中國曾經也損失過一套房子,我很心痛,但是我沒有說過她一句話。但是這套房子完全是因為她的心不在焉所造成的,我就是要問責,隻要她真心的認錯,這件事就過去了。我平生最恨的就是死不悔改,口是心非的人。我就是這麽個人。而她是個很有心計的人,也很精明,但是我認為不能用在對付自己人身上。
被保釋出來後她放話說隻要我承認我有精神病,法院就會很快從輕結案。後來我才知道,其實這是誤導,如果我承認了,那我就慘了,要被關在oshawa的精神病院裏,強製接受藥物,還會喪失一切的法律權利,包括孩子房子。。,回想起來真的很可怕。事發幾個月前,她曾經說過:“我可以讓你一文不值的走出這個房子!,孩子,房子都是我的”,當時我沒有注意。後來過來人都告訴我,911女狼在打911前都有一些非常異常的比較深刻的話和行為。後來我不能回家四個月,隻能住在外麵,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住進人家的basement,而且隻能是“五六百塊的”(她要求的),她說我隻能用TD裏的錢,她隻用RBC裏的錢,要分開,TD那個銀行裏沒有多少錢,如果我要亂花錢,她要到法院要凍結我使用銀行裏的錢。
我對於婚姻很迷惑,沒有了目標,沒有了動力,為了這個case每個星期要請假兩三次跑醫院看醫生上課見律師上法庭,公司雖然體諒但也不高興了,沉重的壓力,我離開的公司。我開始反省這二十年的婚姻,其間法院放寬了條件我們可以一起去看婚姻輔導,我寫了五十頁的自己的婚姻分析。把這二十年來的我們的事都白字黑字的寫下來,來做個理性的分析,我發現了許多問題,婚姻輔導的老師也讓我看到了很多問題,特別是她的價值觀和婚姻觀,她是一個可以把愛和婚姻分開的人。她是我大學同學是我追回來的,二十年前不顧家人的反對和她在一起,當時港澳的人對大陸的人有偏見(現在不同了),當時我們這樣的婚姻是被人看不起的也是不多的,我為了和她在一起,得罪了家人,放棄了很好的政府工作,把她帶到美國,要一切從頭來過,就是要解決兩地分居的困局。她的原生家庭在婚姻這一塊是很有問題的,她對於婚姻沒有安全感,認為不可能永久的總有一天會破滅的,這二十年來,是我在不停的努力承起這個家來取悅她。她很被動的,無論從感情上還是經濟上的付出上。用她的話:“沒有期望就沒有失望”。
經過四個月的折騰,DA把我的case所有的charge都撤銷了,得到了最好的結果。實際上我的case主要的問題是她說我有精神病的事,之前我的確不是很清楚摔自己家的東西也可以做牢的。期間的故事更讓人難受。
我們家人也從美國來了,聽到她還和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包括鄰居)誣蔑我說我有精神病,就當麵斥責她:“即時你老公真的有精神病,也不能把他搞到監獄裏去治病啊”,“我們是把一個好好的男人送到你的手裏,現在你搞成這樣子難道就沒有責任了嗎?”,她無言了。家人給了我很大的精神上和經濟上的支持。
媽媽的的觀點是:“二十年前你沒有接納我們的建議,硬要和她好,我們尊重你的意見。二十年後發生這樣的事,我們不想說啥,你自己的決定,但無論如何我們都支持你”,家人就是要讓這個官司盡快結束,讓我恢複自由。
二十年來,她對我母親的稱呼都是“喂”(當麵和電話裏),在婚姻輔導老師的批評下,她第一次叫了聲“媽”。但是她有事先的聲明的:“我今天叫你媽是因為輔導導師要我這樣做的,媽”(叫了一段時間,現在又變回喂le)。她與我家人是每個星期都通電話的,比我還要多得多,我們家人雖然對我堅持娶她有意見,時間久了又有了孩子也接受了我們的事實,對她還是好的,還給她買衣服,給我們經濟上的支持。我媽是個心直口快的人,任何事都不往心裏去的,現在想想,還是很對不起她,娶了個這麽樣的女人。而她幾乎與她家人都不聯係了,特別是他爸爸,認為是他爸爸沒有進男人的責任害死她媽媽。我知道她媽媽的死對她打擊很大,她也說過她對男人沒有信心,她說過:“男人沒有一個是好東西”,但是我不認為是她爸爸要負全責,破裂的婚姻她的媽媽也要負一定的責任(不能因為已經去世了就改變事實)。
期間媽媽是和她還有小孩一起,住在我們家的,家裏有七間房,幾間房間都空著的。有一次媽媽為了維護我和她爭論起來,她要媽媽搬出去住,說:“房子是我的,你沒有權利住在這裏”,媽媽說房子我兒子也有份,你沒有權利逼我出去。她就說如果你不搬出去,我就打911找警察趕你出去。媽媽沒有出去,但對這個人更加的失望了。這印證了一個人的話:911女狼對警察的免費服務是會上癮的,遇到事情馬上就會想到911,這很危險。對於長輩我想她是不懂得如何處理關係。
這期間,我家人和她一起商量如何盡快了結官司。她表現得很積極,她堅持要她這邊也請律師,讓律師寫信給DA。商量了很多切實可行的方案,比如說把燒掉的錢說低一些,這樣就可以將charge的五千塊以上的罪降低到比較輕的罪,其中也考慮到對她的影響,她也很高興的答應了。我聽了也對她的態度很高興,畢竟我也有錯,不應該砸東西,當是很氣是因為她死不認錯的態度,被她氣暈了頭。在家人聯絡好律師後,我們家人見她這樣態度就放心了,第一波來的家人就回去美國了,我們想讓她自己去就行了。
但是結果出乎大家的意料。
第一次是她自己一個人去的,原本計劃就是把我們商量好的話告訴律師,然後由律師寫信給DA就好了,很簡單。但是她化了半天回來說律師沒有時間,信沒有做成。媽媽這時飛來了接班。在即將開庭前幾天,見她還沒有動靜就問她,她說還在“等律師有時間”,最後兩天了,家裏人急了就從美國打了長途電話給律師,做了appointment,直接叫她去見律師。就一封信,我們花了兩千元,錢也交了當然要律師做事了。這次家人叫媽媽和她一起去downtown見律師。
第二次是她和媽媽一起去的。當時我還在上班,我接到媽媽電話,媽媽是哭著給我打電話的!,一個人在人生地不熟的china town律師樓的外麵街上給我打電話的。原來媽媽在律師樓裏被律師趕了出來,因為她哼哼唧唧的就是不肯說我們之前商量好的信的內容,媽媽急了,就插了幾句話我的好話。媽媽被律師訓斥:“妨礙司法公正要做牢”。她在一邊還是啥也不說,紅著臉憋著。媽媽,一個近七十歲的老人,毅然的選擇離開了律師樓。媽媽很傷心。
之後信的內容是她和律師商量寫的。他們的信沒有寄給DA,到了我的律師那裏。信裏沒有我們事先商量的內容,隻是反複強調說我有精神病,要DA放我回家讓她在家裏的環境下幫我治病(當是我醫院的報告還沒有出來),還有就是我是孩子的好父親。信裏也沒有說:是因為最近工作壓力大,她把房子搞丟了,她打911因為文化背景不同(中國警察有勸架的作用)等等。
我的律師收到信後,沒有用這封花了二千元的信。
因為沒有一個DA會冒這樣的風險的:“放一個妻子仍然認為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回家”,萬一真的有精神病殺人DA要負責,DA不會這麽傻的。這封信沒有辦法說服DA放我回家,隻有反作用,加深我有精神病的印象。但是DA和法官都會認為:這妻子非常好人想幫助這個犯病的丈夫。
律師在分析中說:因為這封信是從律師樓裏發出的,要有公證員要她對英女皇起誓過的,法律上是很嚴肅的,她在這封信對自己後路(離婚)作了很好的考量和鋪墊,同時又應付了你的家人。實際上如果為此你真的可以回家了,到那時法院一定會叫她作你的監護人,如果她想再搞你,你就真的成為精神病了,她說啥都是對的了,萬一她搞點事出來case就更難搞了。
同時信中也未將來可能的離婚case做了鋪墊,所以也不能說我是個顧家負責任的丈夫,隻能說我是個好爸爸,因為孩子已經和CAS的調查人員說過我是好爸爸了。如果將來離婚的話,她如何自圓其說呢?她不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啊!。至於信中強調她在警察局錄下的話都是對的,一是讓我們家人就死心了,不會再找她冒險在警局裏的口供裏作文章以求速決,二是為了即使將來打離婚官司她沒有推翻她以前說得話,還是可以用警局的口供做證物來證明我是個“在家裏啥事都不做的惡棍”的。
律師說她很圓滑,她想的很遠,把她自己個人保護的很好。但同時又應付我們,因為我們已經沒有時間要她再作另一封信了(第二天就要上庭了)。同時將來對認識我們朋友,她也可以說得過去:“我有寫信幫他哦,花了兩千塊錢呢”,而大眾對於信的內容一般來說是不知情的,大家都是做positive的猜測的。 後來她的表現證明我們當初分析的是對的。
我們分析是她第一次一個人見她的律師時出了問題,那次她和律師的單獨見麵,把如何幫我打官司變成了她要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的議題上去了。我們決定自己打這個官司,再也不要她再插手了。
我們的每個家人都有給DA寫另一封信交給我的律師,因為是個人名義寫給DA的,沒有經過律師,也沒有啥法律上的責任的顧忌所以她寫的深入些了,有些聲情並茂,都是我們生活中的實情還是蠻感人的。但是,律師說了基本上DA是不會看這類信的,幾乎每個DV case老婆在打911後都會寫信求情的,而他們每天都有幾十個case在手,DA的任務是頂死我不是幫我。我們這樣做隻是將來萬一case進入trial階段,對陪審團也許有些作用。而這就是在pre-tail階段,她唯一的一件她做成的事了。我們也做了打持久戰的準備。
後來在結案的最後,法院打電話給她,問她:“如果放你先生回家,你怕不怕?”,她說了:“不怕”。
她做的就是這些了,沒有主動,很被動的被推著走,同時把自己保護的好好的,事情有做但是都是不痛不癢的。後來回家後,她就說:“你利用完我了,就要和我離婚,當時就有人要我把你搞死離婚算了,但是我沒有啊 blabla。。。”,對的我也覺得是,不能說她沒有幫我,更確切地說她沒有繼續害我,這也是我們在一開始非常擔心的。我聽說有些911女狼為了個人的利益,真的無中生有的把男人惡搞,很慘。這點上她的確沒有做,但是有沒有想過呢?,我想是有的,但是我家人就住在一起,也是不好惹的,她也怕。如果沒有家人在這裏,她會惡搞嗎?,我真的沒有信心。
在後來我上庭期間,她後來沒有再外麵誣蔑我有精神病了,勉強的道歉也是軟軟的,她是個很會說話很會辨的人,很像克林頓:“我們的交不是性交”一樣的狡辯,:-)。她沒有道歉的習慣。後來我才知道,我在監獄的那個星期裏,她沒有去主動找律師(她說她買報紙打了幾個電話,說在家裏等律師有時間),但是她跑到家庭醫生那裏要他開我有精神病的報告,當然醫生沒有給她。期間我的家人在家裏的時候發現了很多她的事情,是家人無意中在她打電話時候聽到的,懷疑她的動機很有問題。家人怪我就知道整天在外麵忙工作賺錢,而她在家裏的事我啥都不知道。
在外麵流放了四個月後官司結了,我終於可以回家了,但是我還是充滿了對婚姻的不安。如果下一次她再來這麽一下,我就慘了,沒有翻身的機會了。到時也沒有人會來理解我,因為那時我可真是自作自受了。我不知道我是否該離婚,二十年的感情不是說離就離的,還有孩子,這個家是我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雖然她不痛不癢的道歉,但是口口聲聲反複的講:就是不想離婚,為了孩子,為了家。
在家人的建議下,我回中國了,在那裏住了三個月,就看婚姻方麵的書和想清楚我們的婚姻是不是要繼續下去。在大陸我也見到了她的家人,他們還不清楚這件事,把她這十五年裏的情況給他們講了,我想她的家人應該知道這件事,她也要家人的支持,即使是離婚的話。
她就打電話說我不負責任一個人跑掉了,她怕我留在港澳不回來了(我有居住權),要我回家。
事情發展到如此地步,都要從這裏吸取教訓。
我要求她反思我們的婚姻,問自己一個問題:
“將來有一天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無論你我今天的決定是啥,是離還是和,會不會為今天的決定後悔?”,想清楚這個問題就好。
她馬上回答:“不離,也不會後悔”。幹脆的讓我以為她是在買菜!
我呢。。。七上八下的,因為我不知道她是因為我“挖金”能力還是她真的醒悟了,我對我們將來的婚姻是沒有太大的心信,911打掉的不隻是對對方的信任,還有對未來婚姻的信心,在當時我找律師的時候,他們就建議我要兩個律師,一個是刑事法律師,一個是家庭法律師,一般是兩個case一起來的,當時我承認我還有一絲的幻想,沒有開始離婚官司。
雖然大陸回來後我們簽了婚內協議(還不是太清楚有沒有法律效果呢),想努力看看行不行。但是反複掙紮後還是想離婚,這個女人太深了,吃不準她,我們是兩類人。她非常清楚如何利用這裏的法律,這件事她的背後是有高人指點的,這裏的法律也是非常的偏幫女人的,我實在是不敢肯定當外部環境再變化時,她還會不會再來一刀子,我發覺自己已經對她沒有信心了對婚姻也沒有安全感了。
我們分睡在兩間房裏,就是因為怕她半夜起來打911誣告我婚內QJ,結案有法律界人告訴我:要我小心點,“911女狼”一旦嚐過甜頭了就會對警察有依賴心理,將來啥事都會首先想起去撥電話的。
我和她好好商量讓大家好離好散,都從新開始,人生路還很長,但是她堅決不肯了。
她說:
“你當初一開始(我被警察抓的時候)如果你提出要離婚我會同意的,因為大家無法見麵(一切順其自然)。但是現在我不想離了”在談到孩子的問題時她說:“如果你要離婚,是你放棄這個家的,我們就一刀兩斷做朋友也休想我也永遠都不想見到你了,你也別想再見到孩子了”。“如果你要離婚,那你就要負起破壞家庭的責任,那你就告我吧,那就打官司,打個兩三年,孩子財產也別想拿到”。“如果你現在才要離婚,你的結果(會比我在case中的時候我馬上提出離婚)還要慘” "如果你一定要離婚,那你一個人走吧,我是不會離婚的,在接到你律師信的時候,我會讓你雙倍的痛不欲生"
講的時候非常的。。。。橫。
直到現在她還是不承認當初打電話是錯的 (反反複複,又轉回來了),
說:“當時就是認為你有精神病,叫警察來帶你去醫院給你治病的”。
“我打電話給警察,他們說送你去醫院了”。
我說:“這不可能,警察沒有必要說謊,也不能隱瞞”
她就說:“。。後來警察告訴我監獄裏也有醫院的”
我問她:“那醫院給我的報告說我沒病”
她不以為然地說:“那我錯了”。
我問她:“做錯事對人造成傷害是要付出代價的”,
她就說:“現在都結束了, 你想如何?,我都是為你好啊”
(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
我的分析:
她當時打911不是一時衝動是想好的,藥瓶子就很說明問題,她想趕我走還想獨吞家裏的全部和一切,但又不想背負罵名。就利用警察和婦女保護組織的手搞死我(就像她的離婚朋友一樣),當時我一時的衝動的確給了她一個勉強的理由。但是我沒有動手碰她,光是扔電視的事是無法搞死我的,所以就誣陷我有精神病。如果我自己當時聽了她的話,認了自己有精神病,那她就合情合理合法的達到她的目的。但是我堅決不認自己是精神病。事後她以為我會馬上提出離婚,那她可以當時在天時地利人和對她最有利的情況下“被離婚”,這樣也是可以達到目的的,直接通過律師我們也不見麵,她這個人從來都不會主動的,向來都是以靜製動。當時她已經做好了準備的,但是我沒有動,在我的家人,朋友和事實的麵前,她也沒有動,她沒有想到我們家會這麽支持我。她表麵上表現出要救我的姿態,但是她也擔心我會秋後算賬,在營救我的過程中很小心保護自己,為離婚做準備,留後路。她是一個非常有心機的人,是靠嘴吃飯的,以前在中學就是搞共青團組織的小頭頭,很會討好人利用人很冷靜做事前想的很多。喜歡躲在後麵,挑起對方的情緒然後借手殺人,這方麵她是很厲害的,但這次用在我的身上了。
現在她不想離婚了:
有些明事理的人和她分析了後果,認為她不對。
她已經向她的天主神父懺悔對不起我的事了(不單是這件事),她被告知不可離婚。
離婚後不可再婚,否則就是通奸 (天主教)。
她認為向上帝說了求得寬恕原諒了,事情就結束了,用她的話說:“如果我做錯了上帝會懲罰我的”(與我無關了)
一切可以從頭開始她就沒必要向我說明負責了。
她覺得她現在的籌碼不夠她達到她不可明說的目的了。
她一個四十老幾的女人,也許她可以放棄信仰,她也不確定她的下一棵樹還沒有著落。
我不認為她是把小孩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小孩隻是她和我談判的籌碼。
我想脫離這個可怕的女人,可是她拿小孩和“她的家”做人質,逼我和她打離婚官司,讓她自己“被離婚”,再次成為一個“受害者”。離婚是苦了我兩個兒子,我會為他們負責,他們大了也會體諒做父親的苦衷的。
看看她負債累累的婚姻帳號,我要離婚,絕不接受她毫無信用的貌似美麗的空頭支票了,事實證明這個女人是玩心機的高手,不適合一起過日子。
世上最痛苦的莫過於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後捅刀子了,
她這樣利用警察的手把我搞得遍體鱗傷的還拒絕接受結果。
因為這件事,我們家直接損失了六萬多(包括RH的一套房子)。
相信因果報應,其實在世間,人的路都是自己一個人走的,兩個人一起走沒有那麽孤單而已,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踏實些,在自己的婚姻帳戶裏為自己多積一點credit(德),這樣在以後自己做錯事的時候可以換的人家的諒解,不要一味要求人家“寬容”,“寬容”這個東西也是有底線的,一味的要人家給你沒有限度的“賒賬”是不可能的。兩個人在一起,就是坦誠二字,不涉及學曆,語言藝術,沒有花巧,隻有基於真心的實際行動。其他一切的包裝都是多餘的,婚姻中如果你認為對方是傻子,那你就是個傻子。婚姻有自己的法則,有的red line是不能碰的,婚外情,打911害人的結果不是每個男人都可以“寬容”的。
這個世界上,究竟有沒有值得信任的人?究竟有沒有值得相信的婚姻感情?
麵對如此的一個這樣處心積慮的911女狼而又不肯離婚的女人,我又能如何麵對我的下半生呢?
窗外初雪,讓心安靜。陳百強。。。。一生何求
加拿大以及北美, 不要迷信是個女權極端大的國家, 事實很多還是有理性, 不少女人不能得逞, 所以, 不要怕, 要離就離, 高清楚法律才行動, 現在也不要答應她所有的要求, 小心就好。
最後, 加拿大是離婚與財產, 小孩分開。 完全可以先離婚再談其他, 畢竟是兩件事, 與你以往所知道中國的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