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是先來看看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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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要靠兩個人維護,但破壞婚姻隻需一個人”這句話是偽命題
看到這篇文的時候,感覺到作者的悲哀,她們簡單的把夫妻雙方劃分為一個是魔鬼,一個是天使。
這種論調是非常錯誤的和誤導的。把男人無限上升,給男人戴上“破壞婚姻”的帽子,
自然不言而喻,把女人歸類成“維護婚姻”的天使。這種說法是非常具有隱蔽性的破壞。
婚姻中沒有一個魔鬼和一天使,如果一定要歸類的話,要麽兩人都是天使,要麽兩人都是魔鬼。
最可惡的是,她們把個別的男人的錯誤行為(女人也有類似的case),
用隱函的方式技巧性的把(普遍統稱的)男人都規劃到婚姻破壞者的角色上去了。
把所有的婚姻失敗的責任都扣到男人的頭上去了。
現代西方社會,家庭暴力有45%左右的case是女人壓迫男人,這是有加拿大,美國的統計數據作依據的。
一,用智慧解決家庭矛盾的問題。。。
作者的“感情暴力”是個新鮮的說法,你的前夫是如何對你感情暴力的,他是如何做的,都不說,就說人家感情暴力,你也太自我為中心了吧。夫妻有(人們內部)矛盾是允許的,結婚30-40年,哪家沒有矛盾,解決了就可以了嘛。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就是要把自己的不同的想法說出來,交流嘛。每個人交流的方式都不同,有的人不說話希望別人去猜,有的直性子的人很爽快的都說了,這就是人,人是不同的。為何動不動就給男人扣帽子,動不動就用法律的大棒子來伺候你的前夫,難道你就沒有想過用你的智慧來解決夫妻問題,滿腦子都是法律警察法官,連“感情暴力”這麽新鮮的東西都可以創造出來,還希望法律化,任何事情都想用法律的方式解決。
請問: 如果你們家的晚餐吃啥菜無法達到統一,你是不是也要用法官來給你判一判呀?
如果他不同意你晚餐吃啥,是不是就是他對你的“感情暴力”呀????。。
那麽反過來講,如果他勉強被迫接受你的菜單,是不是你在“感情暴力”你的前夫呢?
世界上99%的矛盾都不是用法律的形式來解決的,而是用智慧,協商妥協的方式解決。
這是對這種有強烈的“女人是受害者,男人是施虐者”,動不動就揮舞法律大棒的,身體長大成熟了(有的都生了孩子)但是婚姻智慧為零的,已經30/40歲了但是還沉浸在18歲要男人整天都捧在手裏的,極少數的,一旦男人沒有滿足她的要求就 “有受虐幻想恐懼症”女人的, 第一個反駁。
二,婚姻失敗的責任的問題,
婚姻是兩個人的,成也是兩人的,敗也是兩人。 成功是兩人慢慢積累的,失敗也是兩人日積月累的結果。
為何一定要不顧這些客觀存在的事實,硬是要把所有的婚姻失敗的責任都扣到男人的頭上。難道你當初和他結婚的時候,你的眼瞎了嗎?。。難道你眼瞎而不能分辨壞男人的責任 也要讓別人替你負責嗎?
三,婚姻失敗反思的問題,
實在不明白,用“難道你沒有錯嗎?”這句話問女人有啥問題呢?。。,作者連這句話都要挑戰。
難道女人就不該反思失敗婚姻中自己的責任嗎?。
男人要問自己這個問題,女人也要問自己這個問題。
客觀的反思婚姻的失敗的原因是積極麵對的表現,這是一個積極生活的人所必需擁有的常識。
隻有通過痛苦的反思,用鏡子照自己,反思自己的在婚姻中對與錯,雙方才能從失敗中學習,在以下的婚姻,或者下一段婚姻中才能走向成熟走向成功。
而一味的拒絕反思,把失敗的責任用扣帽子的形式強加給男方是極其幼稚不成熟的表現,如此以往,下一段婚姻還會重複同樣的錯誤失敗。
四,“暴力”的細節,和前因後果的陳述的缺乏。
在原文中 (類似的控訴男人是惡魔的文章中),從來不說肢體暴力的細節,
是他向你扔了一個紙團,還是推了你一把,還是把你打得鼻青臉腫。
沒有。。衝突為何而起的,原因上下文的說明,
是因為你要約你前男友他不讓,還是他完全就毫無理由的阻止你,作者完全沒有說明。
事情總是有原因的,不可能無頭無腦。
作者從頭到尾就四個字:“肢體暴力”把說有的細節都概略了,
有點像文化大革命中紅衛兵的那一套:“反革命分子”,
有個悲愴的笑話,其中“反革命分子”給紅衛兵抓了,還被槍斃了。
三十年後,真相終於出來了:“原來此人上廁所的時候忘了帶衛生紙,情急之下撕了廁所門上紅衛兵標語的一個角,把毛主席的毛字給撕了,擦屁股了。。。”。
用“現行反革命分子”一個高度總結的帽子,再加上強大的輿論,和一顆子彈,就把一個人葬送了。
當是大家都被誤導想當然的以為他是國民黨特務破壞了山洞裏的軍用儲備糧。
西方沒有文革嗎?。。。 未必。。,哪兒都有文革。
大家要警惕這種西方的“文革”的運動。。,西方有一句話:“devil hiding in details”.而某些人就是故意不讓大家了解細節,其中的利益和目的,對很多有社會經驗的人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對某些缺乏社會閱曆的人來說是有很大的誤導性。要特別注意。
五,“一個巴掌拍不響”的問題
“一個巴掌拍不響”, 通常是說婚姻中,建議雙方都要反思的意思。
被作者無限引申到 男人打女人耳光上去了。真夠有創意的。
好, 即使是這樣,雙方(包括女人)難道就不要反思。。。
a)自己當初為何眼瞎了選擇了ta?,
眼睛是長在我身上的嗎?,下一段婚姻我會如何處理,是否要先配一副好眼鏡,在去相親?。
b)為啥ta會扇我耳光 (我會被扇耳光),而不是給我親吻?。
是因為昨天我不顧ta的反對,扔下女兒,去會見初戀情人了?,
還是我前幾個月連續的用惡毒的語言問候ta的家人?
c)我們的矛盾是人生目標的不同,還是處理家庭事務的具體的方法不同?,
d)如果再發生矛盾,如何把事情處理好 並且不衝動扇人耳光(更聰明的冷處理被激化的矛盾而不被扇耳光)?
on ..., and on....
終結,
啥樣的思維對待人生的價值觀和態度,就會有啥樣的人生。
失敗總是有原因的。。
而這篇文章,就是一篇以打擊男人矮化男人為目的,破壞中華婚姻文化價值觀,
激化家庭矛盾,樹立男女夫妻對立,破壞家庭為目的, 用西方文革思維處理正常家庭問題的文章。
是個反麵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