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所謂的“婦女保護組織”的由來,及對社會造成的負麵影響。
(2013-03-12 19: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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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所謂的“婦女保護組織”的由來,及對社會造成的負麵影響。
by bluesea911 (海之子) at 2010.12.6 00:51 (#6399177@0)
很早以前,加拿大伐木采礦工人東歐人打老婆(真的往死裏打),
她們就搞了個shelter movement,女人避難所。也製定了不少法律保護女人,這都是對的。
但是90年代NDP上台後,就委托一個民間的組織,開了個婦女保護研究的項目,
很可惜這個項目的人都是激進的第三波女權主義者,胡亂片麵的統計,沒有負責任的論證,
就搞了很多的數字出來,
然後NDP就根據這個認為加拿大的女人如何如何受到男人的欺負,
這就是著名的立法根據:“all women are good, all man are bad”的來源了。
然後再把這些數據寫入警察的培訓手冊,
比如說在女人打911前女人平均受到最少三十五次的虐待等等。
這些統計東西都是他們在草原省份由一幫part time的大學生,
在一個很小的範圍裏搞出來的,根本沒有經過嚴格的考證和論證,
其實法律界一直都有爭議的。
但是NDP他們就敢用,因為當時司法部長是個不懂法律的政客,並以此作依據,
再和一些極端歪曲事實的case和 inquest相結合(列入,gilman-hardley murder case)而立法,
目的就是政治和擴大建立所謂的“保護婦女”組織/公司,其實是以此為借口拿政府的錢而已,
這就是為何我們身邊這麽多掛著婦保牌子的公司在運作,
這些機構的收入是與他們接到處理多少case直接掛鉤的,
與“保護”了多少“受害婦女”掛鉤的。
其結果是他們“保護”的婦女越多離婚也越多,這和律師又有啥區別呢?,
律師是最希望我們都離婚打官司的。
所以已經有人提議認為政府的錢可以給教會等機構不要給這些婦保的公司,
因為教會的教義是以家庭和諧為目的的,也比較了解每教友個人的家庭的具體情況。
而夫妻之間的矛盾很難講誰是惡魔,誰是受傷的天使,需要有善意的第三方來輔導的。
我們還沒有到這一步。
這裏麵有很大的距離,但是一旦成了法律是很難改過來了,因為有慣性了,即使是不對的也很難改了。
這些女權者有了政府的funding,也掌握著巨大的社會網絡,當政客們需要選票的時候,就要求她們了,
而政客上台後,她們需要社會資源是就找政客搞定。
越滾越大,已無法控製了,成為當今最強大的力量了。
警察最大的用戶者也是婦保的人。CAS也是由婦保的人搞得,亂花錢,
不分青紅皂白的就把人家的孩子給“保護”起來的case也很多。
知道婦女部長是誰嗎?, 就是司法部長!,兼任的。
這就是為何我們男人雖然是社會生產力的主力軍,
但是沒有一個由政府資助的保護男人的機構,
而婦保機構卻多如牛毛。
如果說加拿大是女人的天下都不為過。
這裏的中國女人因該要了解這些曆史和由來,不要再把911當成你們欺負壓榨男人的利劍了,
如果我們男人受不了了奮起反抗這樣最終傷害的也是女人。
女狼們,你們是可以得到房子,孩子,還有錢,
但是你去利用一些不道德的機構用不道德的方法去傷害男人來達到目的,
是要受到天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