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與法律密切相關,對這個領域的任何變動自然的特別關注。
看報道,英格蘭決定,對於可能判3年以下的刑事案件,不再使用陪審團。而由法官審判。
為什麽做這樣的改動? 很簡單,缺錢唄。英國現在真是窮啊。
不知道蘇格蘭會不會跟進,也做這樣的改動。
工黨上台後,為減少開支這樣做,可以理解。可恥的是,他們在野的時候,保守黨提出過這樣的想法,他們堅決反對。反正保守黨提什麽,他們都反對。不以國家利益為重,隻考慮黨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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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了診所做了心電圖。
眼科醫生懷疑我左眼有可能發展成青光眼,需要滴眼藥水以控製眼壓。
問我心髒可好? 我說心率有些低。她說眼藥水的副作用就是會讓心率更低。為保險起見,她先給我兩瓶眼藥水用著,再去家醫診所做心電圖,看看有沒有副作用,能不能繼續用這個眼藥水。
上一次做心電圖是30多年前,我都記不太清楚了。這次做,胸部8個電極,肩部兩個,腿部兩個。以前好像沒用這麽多電極。
照片是從診所回家的路上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