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歲的住在愛丁堡的 Edith Duncan ,見過朋友以後,開車在馬路上想 make a U - turn, 結果把車直接開上了人行道,壓死了一個3歲的小男孩,傷了孩子的媽媽,然後撞上了邊上的慈善機構的二手店。錄像顯示,事故中她根本沒有使用過刹車裝置。
可惡的是,在這事發生的前幾周,這老太太還把車保險給取消了,理由是她很少開車,不想花保險的錢。
這事發生的前一年,她在超市停車場,還撞過一次別人的車。
她自己倒是在撞人致死一年後死了,也就是92歲時死了,可那小男孩是倒黴透了。
英國的年過70歲的老司機,每3年要 renew 駕照,但對年齡沒有限製。現在是不是應該考慮改一改呢? 90歲以後就不要開車了呢?
我自己到了那個年紀肯定不開車了。
那個小男孩的母親,現在呼籲政府,對開車年齡設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