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的難民,從水路陸路和空路不斷的湧入英國。有的是從戰亂的國家來,有的是躲避迫害,在文明的社會裏,這些人確實需要保護。
但有很大一部分是經濟難民,是聞著錢味來的,因為英國的福利實在是太好了,英國人民實在是太大方了。隻要你能踏上英國的土地,隻要你申請難民,英國政府就得給你提供住處,給你生活費。年年月月來的人太多,申請得排長隊,在漫長的等待中,不少人一邊領著錢,一邊尋找各種機會,各種借口,各種手段,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要留在英國。這些人不知道浪費了英國國庫多少錢。
以前的英國是個富裕的國家,花這些錢不在乎。像個富家子,出手很大方。現在今非昔比了,自己都窮的捉襟見肘,需要拆了東牆補西牆。為了抵禦俄羅斯的威脅而增加軍費,就不得不削減政府公務員的數量。哪還有錢養那麽多的難民。
英國首相蘇納克就決心解決這個問題。和盧旺達達成協議,把難民送到盧旺達,在那兒設立移民法庭,一個一個案子的審理,決定你是不是符合難民的資格。符合,你就留在盧旺達。不符合,就把你送回你的國家。
很多難民一看到這種情況,又開始往愛爾蘭跑。反正愛爾蘭比盧旺達富。
這個政策在英國也受到阻力,有些人說,這樣不人道了,違反人權啦。真是不當家不知材米貴,站著說話不腰疼。英國哪有錢養著全世界。
到底是什麽吸引他們冒死也要來英國? 肯定是經濟原因。
不是法國的福利也很好嗎?我想難民還是想來英國是因為英國比較好找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