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今天,我覺得自己是個一事無成的人。不過倒也不悲傷,活到今天大體也活得明白了,成功並不是你努力了,執著了,就可以達到的,它需要的因素很多。
暮秋的某個中午,我在家裏圍了一方羊毛毯子,想起了很多事。我想到了理想,其實我是個有理想的人,從小到大,理想在我心裏,忽明忽暗,卻從沒消失過。我的理想和職業無關,當然,我也曾想過以此為職業,但我很快發現,它會連我自己都養不活。
那個理想是關於文學的,在我心底,多年來不曾磨滅。在這一點上看,我是執著的。再執著,也是要先填飽肚子的。當某一天我成了閑人,身閑,心也閑的時候,它忽然電光火石一般,照亮了我。我開始努力,努力,當把電腦裏的一行行字、一個個故事付諸紙上,成了看得見摸得著的紙質書的時候,我心裏除了對讀者的感激外,沒別的想法。似乎我不該這麽平靜,這可是一直以來的理想啊!
有些東西就是這樣,得到後給你不過如此的感覺。寫書,差不多也是這樣。不過如此!更何況大環境已近於變態。在這個變態的環境裏,你要麽變態,要麽離開,很殘酷。出版業不好做,是事實。如何形成目前的這種狀態、體製內外的原因三言兩語是說不清楚的,更何況我一介小民,不知道的事情多了。
我隻能說說寫作。寫作是一種傾訴,它應該是發自真心的、自然的、本能的流露,應該像初戀。可現在成什麽了呢?黑道好賣都去寫黑道,職場好賣都去寫職場,忽然有一天,官場小說大行其道,人們又扔下手頭的去寫官場,從古至今,一窩蜂作為一種現象和形態,被詮釋得越來越完美。曾有個編輯跟我說,去書店看看,什麽書好賣你就寫什麽。我笑了,我說我認為寫作像初戀,現在弄得像是相親了。帶了這個條件,那個要求,將愛情放在天平上。
那樣的話,我情願不出書,權當自娛自樂。我也可以一輩子無聲無息,我本來就是這樣的人。我愛寫作,還沒到渾然忘我的境地,我要寫作的自由,所以帶著脆弱的傲慢。
我還是要考慮職業的問題,因為職業讓我吃飽穿暖,寫作,永遠成不了主旋律。就像小說裏明暗兩條線,寫作,隻是讓我的人生更豐滿些,而已,僅此而已。
我現在的理想,是開個小店,一家人一起做的小店。一樓做店麵,二樓住人。一家人每天為著生意忙忙碌碌,細碎、充實。這就是我理想的幸福生活。我這個想法源於我家門口的那家小店,夫婦倆和兒子一起打理,三個人話不多,聲量也不高,一點一滴、認真謙卑地過著日子。我每次路過他們的店,不知要投去多少豔羨的目光――我好想有這樣一家店,讓我辛苦、讓我算計、讓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