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儒內法養豬狗---自由主義漫談選段
(2011-11-05 01: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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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專烤填鴨
先秦時的文化遺產
在此首先申明:對古代所有思想家,筆者都持尊敬態度,所有的批評隻對思想不對人。
再看先秦時的社會文化遺產。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給後世留下了《論語》等四書五經;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給後世留下了治國謀略《商君書》。而秦以前,孟子說:“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雖然這話可能有些誇張,但足以證明,那時的確是百家爭鳴的社會氛圍,然而儒家並不入流。
而秦國,自商鞅以後,以法家治國方略,取得了橫掃六合的成就,所以,奪得天下之後,秦國焚書坑儒,使其他學說,在秦國的政治舞台上基本絕跡了。然而,僅僅十五年,法家所建立的家業就破產了。也就是說,諸子百家的帝王之道,都不足以維持帝王政權的穩定,都不能使帝王的江山萬年紅,都不足取。
所以,滅秦以後,西漢吸取了秦王朝的經驗教訓。在漢初大力推行“黃老之術”,與民休養生息的利民政策。但是,在“君弱臣強”的形勢下,使諸侯王的勢力急劇膨脹,對漢皇權構成了極大威脅。於是,欲采用儒家學說。然而,漢朝統治者,也認識到單純以儒家學說來治理國家也是行不通的,雖然獨尊法家的秦亡了,但秦橫掃六合的業績是法家創造的,是不可否認的,隻有用儒家配合法家的嚴刑峻法才能富國強兵。於是,董仲舒在強調法製的基礎上,把儒法兩家揉合為一體,既主張“以教化為大務”,又主張“正法度之宜”, 其實質就是儒法結合,即“外儒內法”。
外儒,給統治者披上一層仁德的外衣;內法,則為統治者的專製統治提供了血腥的後盾。從而,為統治者提供了一條軟硬兼施的政治手段。然而,曆史還告訴我們,即使外儒內法,軟硬兼施,統治者的江山也沒牢固,漢朝也隨著統治者一起滅亡了。
然而,讓現代人不解的是:
為什麽後來的王朝,明知“外儒內法”保不了江山而且會斷子絕孫,卻依然前仆後繼,屢蹈覆轍呢?
下麵我們先看看法家都有些什麽東西,使曆代統治者如此著迷
前麵提到過,秦國通過商鞅變法,“利出一孔”,使天下隻能有一種民,“入使民壹於農,出使民壹於戰------民壹則農,樸則安居而惡出。《算地》”,就是說,使民即能種地又能戰爭,使其愚昧安居而惡出,用戶籍製度將他們控製的農田裏,即能為統治者創造財富,又能為統治者保江山,隻能聽從統治者擺布。
我們來看看法家是怎麽做到的。
《商君書》開篇便說:“孝公平畫,公孫鞅、甘龍、杜摯三大夫禦於君。慮世事之變,討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更法第一》”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個場景:三位大夫侍奉在孝公的麵前,探討著變法的原則,尋求著“驅使人民”的策略。從後續的文章裏我們可清楚地看到:國,是君主的家國;所有法律都是為了君主的利益,人民僅僅是國君驅使的某種動物!
1、愚民:
《說民篇》曰:“國有禮有樂,有詩有書,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辯──國有十者,上無使戰,必削至亡;國無十者,上有使戰,必興至王。”“辯慧,亂之讚也。”由此看,《商君書》認為思想、學術、文化不利於富國強兵,甚或導致亡國。究其原因,是因為,民眾受了教育,就有了思考的能力;有了思考的能力,就會對政策產生質疑,如此則會損害君主的權威和尊嚴,破壞統一的政治格局。所以,必須愚民。
2、利用流氓、流氓政治
《說民篇》曰:以良民治,必釓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強。白話是說:利用善民來治國,國家必亂,終至於削滅;利用奸民來治國,國家必治,終至於強大。可見《商君書》這種權術必造成流氓政治。以流氓來壓服良民百姓,以小人的勾心鬥角來實現互相的糾察,這就是專製君主用官的方法。以奸民製,百姓就會隻反貪官,不反皇上,所以:“以奸民治,則民親製。”
3辱民、弱民、貧民
《弱民篇》曰: 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故戰事兵用曰強。民有私榮,則賤列卑官;富則輕賞。治民羞辱以刑,戰則戰。民畏死、事亂而戰,故兵農怠而國弱。白話為:人民地位卑弱就會崇尚爵位,怯弱就會尊敬官吏;貧窮就重視賞賜。朝廷用刑法統治人民,人民就遵從;用賞賜來獎勵戰爭,人民就會輕視死亡。因此臨戰嚴整、士兵全力以赴,就叫強。民眾有自以為榮的尺度就輕視官爵,鄙視官吏;人民富裕就看不起賞賜。治理民眾,以刑法使他們知道何為真正的羞恥,戰爭時他們才會出戰。民眾貪生怕死,政治紛亂,而去與別國交戰,兵眾與農民都會怠惰,國家力量就弱。
4、製造恐怖社會
《弱民篇》曰: 政作民之所惡,民弱;政作民之所樂,民強。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強之,兵重弱。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弱之,兵重強。故以強,重弱;弱,重強。王。以強政強,弱,弱存;以弱政弱,強,強去。強存則弱,強去則王。故以強政弱,削;以弱政強,王也。白話為:政策建立人民所憎惡的東西,人民就弱;政策建立人民所喜歡的東西,人民就強。人民弱,國家就強;人民強,國家就弱。人民所喜歡的是人民強;如果人民強了,而政策又使他們更強,結果,兵力就弱而又弱了。人民所喜歡的是人民強;如果人民強了,而政策又使他們轉弱,結果,兵力就強而又強了。所以實行強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弱而又弱,國家就削;實行弱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強而又強,就能成就王業。用強民的政策攻治強民和弱民,強民是仍然存在;用弱民的政策攻治弱民和強民,強民就會消滅。強民存在,國家就弱;強民消滅,就能成就王業。可見,用強民政策統治強民,國家就會削弱;用弱民政策統治強民,就能成就王業。
5、統治者的流氓手段
《去強篇》曰:“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貧者富,富者貧,國強。”。如此,想叫誰富誰就富,想讓誰窮誰就窮,在這窮富折騰期間,君主的權威就顯現出來了。君主大權獨製,使百姓如握掌上,以君主來控製政治及社會的一切,令百姓及官吏的富貴之途皆出於君主之手。例如商鞅用法律手段設些圈套,廢除世卿世祿製度。規定除國君的嫡係以外的宗室,沒有軍功就取消其貴族身份。更顯現:國,是君的國,“以一家製萬家”,萬家必須低賤,以-“利出一孔”達到:“入使民壹於農,出使民壹於戰”。
以上是《商君書》幾萬言裏的幾個小段。
而《商君書》如此直白“愚民、貧民、弱民、辱民”,“利用流氓、和流氓政治”,“製造恐怖社會”的手段,比比皆是通篇隨處可見!
然而,這些統治章法,秦以後,並沒有堂而皇之地出現在統治者的法律上。但是,知道一些曆史和近代史及現實的,都可以在統治者的行為上,隨處看到。
看完這些統治秘訣,我們已經出離憤怒了,那麽,暫且消遣一下。
你養過狗麽?你看過別人養狗麽?你知道怎樣訓練出一條聽話的狗麽?
哈哈,如果你看過《商君書》就會無師自通。而且,非常簡單。
1、愚民:狗天生就是“愚”民。
2、貧民:狗天生很“窮”,所以你隻需保持它窮的現狀,有吃的就行,切忌,不能給狗設立存食物的庫房。
3、弱民:狗由於“愚”和“窮”缺少食物,天生怕主人
4、辱民:狗在不聽話和不懂話的時候,打它、罵它,再教它,它會更崇拜你。
5、利用流氓:狗本身就是沒有是非觀念,是僅僅聽主子口令的流氓,主子即使在強奸婦女,隻要讓狗把門,它也會赤膽忠心。
6、流氓政治:狗本身就有流氓本性,想讓它隻聽主子的,就不能設立長期有效的法律,設立了,它也沒記性,球都不頂,主子完全可以指鹿為馬信口雌黃,朝令夕改,一意孤行。
綜合以上六點,養狗很容易,隻要不讓狗有存款,有存食物的庫房,即使它的獵物,也一定要充公,讓它每天都為食物犯愁。不然,你手上的誘餌,就不起作用了。不能讓它有屬於自己的家,它就會把主子的家當成它的家誓死保衛,你在家可以隨便幹壞事。這些如果你都照做了,你管理成千上億的狗,對你隻會有利,不會有害。我們可以推斷:法家人物,從管子,商鞅,韓非,李斯,大概他們都曾是養狗天才。
我們還應看到,法家的“法治”與西方的“法治”在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製度。西方的法治,其基本的理論是天賦人權,而法家的法治,其基本是針對西周而來的禮治。西方的法治與民主相聯,以自由為基礎,並以法治來捍衛自由;而法家的法治是以君主專製獨裁為主的中央集權,法律的權柄完全操持在君主手中,是君主實行專製統治的工具與手段;西方的法治以權利為核心,它的作用是用來保障公民的權利,而法家的法治是以懲罰為核心,是辱民的手段,是要達到把人訓成狗的目的。
筆者曾倫說:“帝王之道,就是以一家,製萬家的流氓手段”。就是說,《商君書》就是“把人訓成狗”的秘訣而已。
下麵我們再看看儒家的帝王之道。
儒家是怎樣“以一家製萬家”的呢?
儒家幹脆地認為“君權天授”。和法家一樣,認為家即是君子的國,國即是君子的家。儒家的思想,就是治理家國的方法。
在《孔子家語•郊問》篇中,魯定公問道:“古之帝王,必郊祀其祖以配天,何也?”子曰:“萬物本於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故以配上帝。天垂象,聖人則之,效所以明天道。”孟子曰:“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荀子曰:“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 在這些文本中,“天”以萬物之源的姿態出現,一切尊卑貴賤是天定的,非人力能夠左右,君主的權力有上天賜予,其地位不可動搖。在此“君權神授”的基礎上,儒家更提出了三綱五常的倫理支撐。
儒家確立了君子至高無上的領導權之後,怎樣聽從君子的領導,就是說它的核心思想是什麽?那就是“仁政”,百姓怎樣服從“仁政”呢?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複禮為仁。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顏淵》)也就是說,克己為首要,克己為了複禮,克己複禮就是仁的表現。
那麽禮是什麽呢?
“禮”就是社會製度,就是道德與法律
“禮”的內容很寬泛。粗線條就是:三綱五常。“三綱”是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要求為臣、為子、為妻的必須絕對服從於君、父、夫,同時也要求君、父、夫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會中君臣、父子、夫婦之間的綱紀關係,其表現為: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讓子亡,子不得不亡。
“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是用以調整、規範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等人倫關係的行為準則。
可見,“禮”,三綱五常。就是國家的政治架構。遵守了三綱五常,就是“仁”的行為。“成仁”既是國家的政治思想,也是人民的行為準則。
從綱紀方麵看,儒家的理想封建社會秩序是:貴賤、尊卑、長幼、親疏有別;要求無論皇家、官家、還是庶民家的每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和行為,都要符合他們在家族內的身份,及社會、政治地位。《禮記》曰:“以之居處有禮故長幼辨也,以之閨門之內有禮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禮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獵有禮故戎事閑也,以之軍旅有禮故武功成也。是故宮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饗,喪紀得其哀,辨說得其黨,官得其體,政事得其施”,可見其範圍之廣。《論語》中有34處記載孔子論禮。他從理論上說明禮的重要性,立身治國都非有禮不可。
可見,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為規範就是禮。一方麵是說:見什麽人行什麽禮;另一方麵是說,自己是什麽人,就行什麽禮。這樣一來,禮數紛紜複雜,難怪秦國人寧可接受“把人訓成狗的”法治。
可見,禮,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和差別性。所以古人指出禮的特征為“別異”(《荀子•樂論》)或“辨異”(《禮記•樂記》)。春秋、戰國和漢代論禮的人,一致強調禮的作用在於“維持建立在等級製度和親屬關係上的社會差異”,這就是禮的涵義和本質: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以綱紀維係君子的絕對權威。
那麽,“禮”究竟有多厲害呢?
我們看些案例就知道了,《禮記•王製》曰: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政,殺;
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
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而非澤,以疑眾,殺;
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
此四誅者,不以聽。
所謂“不以聽”,既不必經過正常的由下而上的訴訟程序,殺。 公元前496年,以仁義道德君子自稱的魯國大司寇孔子代行宰相之權,“殺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史記•孔子世家》。問: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人有惡者五: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而非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
這是中華曆史上有案可查的第一例因思想犯罪性質的大案。哢嚓,少正卯因思想言論,被殺,人頭落地。
到公元前119年,大農令顏異因幣製改革問題,對武帝提了一些意見。武帝懷恨在心,令張湯關照顏異,張湯奉旨,調查得知:顏異曾與客人交談,客人說起朝延政令多有不便,顏異“微反唇”。“微反唇”既一言不發,嘴唇動了動。張湯據此上奏,說顏異身九卿,見政令不便不向朝延反映,而私下“腹誹”,心中誹謗。於是,哢嚓,顏異一言不發,僅因“微反唇”這種類似本能的表現,表達了思想,人頭就落地了。這兩個“四誅”例子足以說明儒家的“禮”多麽殘酷,比法家的“嚴刑峻法”有過之而無不及。
儒家還給“禮”這個君權統治架構設計了一係列細則,用細則滲透臣民生活的方方麵麵。“剛、毅、木、訥近仁。”,仁德的五項標準,即:“恭、寬、信、敏、惠”。通過 孝、慈、恭、順、敬、和、仁、義等,束縛人們的思想,限製人們的行為,把人們變為統治階級的忠實奴仆,以達到維護封建等級製度的目的。也就是說:臣民遵守了這些細則,就遵守了三綱五常,就是克己複“禮”了。
而高高在上的統治者,通過臣民遵守“忠、孝、忍、隱、諱”,犧牲個人本能的幸福追求,就實現了“一家製萬家”帝王之術。
行文至此,我們再消遣一下
你養過豬麽?你看過養豬麽?你想養豬麽?
如果你了解了儒家文化,還不會養豬,發不到財,真的很愚笨!
哈哈,請看:
你就是養豬賣肉的屠夫
1、“禮”就是“豬欄”,把各種豬分門別類
2、“仁”就是讓豬自己遵守規矩,自己出去找食。
3、“德”就是讓豬自己建豬欄,自己去找食,自己進屠宰場,自己割肉。
4、“義”就是守“禮”的豬們,會主動殺掉不守禮的豬。
可見,儒學大師們,深淫此道,但沒有建豬欄的地,都是守禮的,連孔大司寇也不過如此。他一生,領著弟子到處遊說,指望著能有一塊建豬欄的地,實現養豬發財的夢想,但帝王們都不認可,終不得誌,“惶惶如喪家之犬”。
我們還要看到: 儒家認識到的“天理”,並不是“人的天賦本能必須獲得自由才可以幸福”,而是“天生的父權”引申的宗法製度,通過國君對天地對祖上的祭祀,類比想象出的“君權神授”,達到“天子統治”全權目的。所以,他們並沒有把本能的需求視為“個人的天賦權利”。而是用各種禮法殘害人的本能需求,所以,儒家走向了自由的反麵,沒有絲毫捍衛自由的民主觀念。
以上,我們分別介紹了“法家”,“儒家”的文化。
現在,我們看看這兩種文化綜合後的“外儒內法”是什麽樣的。
在董仲舒的操辦下,“存天理滅人欲”就成了漢朝的政治綱領。於是倫理的法製化,將一切專製禮教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觸犯禮教,得到的不再是道德的評判,而是法製的製裁。 從某種意義上講,專製宗法社會的結構形態,正是“外儒內法”統治術的必然產物。專製殘酷的律條,都披上了一層“外儒”的仁德外衣,使一切法律都找到了倫理依托。
翻開曆朝曆代的律書,可以發現,開頭都冠冕堂皇地戴著一頂仁德的倫理樣式的帽子。這樣做的結果,一方麵,可以為統治者的包庇縱容犯罪留下後路,又為律條向每個社會細胞延伸提供了方便之門。隻要是統治者不願懲罰的人,皇帝或者地方官吏都可以輕鬆地寬恕“宥”之,給予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這麽做,不僅不會有“枉法”的責任,反而顯示出統治者的寬厚仁慈,體恤下情,使法律漏洞冠冕堂皇。
當出現統治者恨之入骨,或排除異己時,便可以羅織“欺君犯上”罪名,堂而皇之的大開殺戒。所以統治者又可以將某個家族成員的罪刑放大為整個家族的罪刑。以族內未能很好地執行禮教,以致出此敗類為名,堂而皇之的滅其九族。於是連座等酷刑都可堂而皇之地成為統治工具。“滿門抄斬”就是以此為依據得以執行起來的。
與此同時,這種儒法結合的統治方式,還可以延伸到封建宗法社會的每個細胞組織之中,特別是集權統治的後期,國家將法製“下放”到宗族,族長有權采取法律的手段懲罰族人,而法律這時保護的不是族人的利益,而是宗族製度的穩定,及社會的穩定。隻要族長認為有錯,就可以到宗祠裏對族人實施懲處。統治者之所以支持這樣做,還在於族人的不滿,最多對抗族長,不會對抗皇權。所以私設公堂在專製社會之所以不是犯罪,原因正在於儒法結合所提供的合理性。
還應該看到,“外儒內法”後,儒生完全放棄了口頭上的“安貧樂道”,也走上法家“利出一孔”的跑官之路,與“耕戰”農民相同的是:終其一生,忙碌在統治者為其準備好的“八股文”裏,“不敢越雷池一步”成為沒有思想,隻能背書的動物。要麽,學習禮教傳承禮教,做一頭貢獻自身的豬;要麽,考得功名,進入體製,做一條統治者的狗奴。
至此,“外儒內法”的魅力完全展現出來了。
大家也該明白:被這套政治架構逼反了的農民,為什麽拋頭顱灑熱血坐上了江山後,依然用這套政治架構。 哈哈,豬狗是現成的嘛。
然而,必須告訴大家是:“禮製”是自上而下的壓製,是人治的權謀係統,是隻認親疏遠近,沒有“公法”,沒有“正義”的辨證係統。無論多大的官員,向上看,都是青麵獠牙的主子的主子的主子。向下看,都是夾著尾巴的狗奴的狗奴的狗奴。這是一套沒有回流的單向係統,底層的憤怒民情被層層阻斷,甚至統治末年,高層情願裝聾作啞,因為,重整“綱紀”,會遭到體製內的強烈抵製,盤根錯節的利益幫派使整個係統“禮崩樂壞”,已經無力回天。
曆史也反複的證明,這套係統的官員,自上而下的貪欲和上層為了挾製下層,有意放縱下層內鬥的權術,勢必造成官員道德低下。
還應該看到,儒生們在這套係統中,隻能被稱為狗奴,已經失去了孔子、孟子創造知識的膽量和環境。並隨著一次次的改朝換代,不斷地給自己增加絞索來求得生存,也使得各個朝代越來越黑暗,越死越快。到了滿清,儒生們連狗都不如了,他們為了升官,大肆屠殺同胞竟然在家書裏津津樂道,狗奴之欣欣然,躍然紙上。
所以說,儒文化流傳的土地,沒有自愈自救的功能,隻能越來越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