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夜路吹口哨。在佛教裏叫做“戲論”。
如果沒有分類,人們就不清楚自己在說什麽。分類
- 分類1:人生就兩個問題:1. 生死問題,會死嗎?2. 生活問題,活得怎麽樣?
- 分類2:我們日常無非麵臨三個東西:BEING-DOING-HAVING。
如果不把存在(主觀、Subject、being) 和外物(Object, having)分開一下,哲學家會自以為自己在談存在Being,到最後談的不過是外物-Having。
- 一個例子,人們問,存在的最後是什麽?答:是死亡。這就把Being, 和Having搞混了。
- 雖然這個論證還要遠一點,但先給出個結論。所謂的死亡不過是身體的朽敗。而身體,隻是“我的”(Having), 不是“我”(Being). 所以,當人們說存在的結果都是死亡,是說Having變了,Being就不存在了。說著說著,就從Being,變成了Having.
- (當然,問題沒這麽簡單,因為有些人我對立的學說,也有天人合一的學說),但基本上,按日常經驗可以分成兩部分:Being vs Having. (佛教叫做:我vs我所)
- 會死嗎?就是BEING的問題,是否認識自己---(宗教);
- 活得怎麽樣,是HAVING的問題,擁有什麽資源,決定生活的感受---(科學)。
研究存在,必須是為了解決生死問題,這個(永生)問題也是所有宗教的核心問題。
- 如果脫離這個問題而去研究“存在”,就沒啥好研究的了。相當於是把存在問題取消了,隻剩下了物質現象(Having)的問題,生死問題取消了,隻剩下生活問題了。
- Being 變成 Exist,“存在”問題就變成我的錢是否還存在於錢罐裏,家裏小雞下的蛋是否在存在在雞窩裏?這樣的物質問題了。
- 或者,我在死之前,又思維了幾次,多想了幾個笑話,幽默,然後覺得人生很有價值,“縱做鬼也幸福”了。這樣研究存在的問題,其實就是“遊戲之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