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家庭計劃”實施的動因、過程和結果
清政府1895年甲午戰爭戰敗割讓台灣。日人接管台灣時,全島人口約300萬。
台灣人口普查從日治時期開始實行。首次於1905年,之後於1915年再度進行,此後至1940年止,每5年普查一次,於日治時期共計7次。前兩次稱為臨時台灣戶口調查,後五次則稱國勢調查。 其結果如下圖:
抗戰勝利後,1945年10月底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台灣。此時的台灣人加上遷至台灣的日本人,共約600萬。接管台灣後,當局遣返了至少49萬日本人(包括琉球人)。台灣人口略為減少。但1949年國民黨在內戰中敗北,政府遷台過程至少121萬大陸人遷入台灣,加上戰後約達十年的嬰兒潮,台灣人口激增。此後原則上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分別於1956、1966、1980、1990、2000、2010年實行,至目前共計6次。1956稱“戶口普查”,此後稱“戶口及住宅普查”。其具體資料如下表:
台灣麵積隻有3.6萬平方公裏,人口極其稠密(從1949到2019年,台灣人口密度始終都是大陸的4.3-4.5倍)。何況高聳的中央山脈山地就占全島麵積三分之二以上,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峰有62座,基本上不適合人類居住。加之地震、台風頻繁,人口暴增造成糧食、住房、社會服務和就業等等方麵的壓力比大陸嚴重得多。下麵是我們在中央山脈遠眺的照片:
1956年9月16日台灣的第一次普查,總人口已達到922萬5426人,呈現快速增長趨勢,人口自然增長率長期保持在 36‰ 左右,並在 1951 年達到了 38.4‰ 的曆史最高值。但此時國民黨政權還一直堅持“反攻大陸”基本國策,強調民眾必須“增產(壯丁)報國”,反對節製人口。此時台灣地區的農村經濟在和平土改成功後正在迅速增長,社會剛剛開始向工業化轉型。 全島人口總數也從 1945 年的 600 萬迅速增加到 1951 年的 800 多萬,並在 1958 年突 破 1000 萬。迅速膨脹的人口給台灣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壓力。島內部分有識之士( 如台灣大學教授陳正祥)開始在媒體上發文主張節製生育、控製人口。島內 “中國農村複興委員會”(“農複會”)主任委員的蔣夢麟發表《讓我們 麵對日益迫切的台灣人口問題》一文,高調呼籲推行家庭計劃及節製生育的必要性,激起各界熱烈討論。“農複會”也向社會發行《幸福家庭》小冊子, 提倡生育安全期方法,推行“家庭計劃”。一方麵與美國合作開展人口研究工作,研究婦女生育率、嬰兒死亡率等問題,為節製生育做理論準備; 另一方麵,於 1954 年成立民間團體“中國家庭計劃協會”(FPAC),在“農複會” 的支持下,率先在部分鄉村地區作小規模節育宣傳。
在內外壓力之下 ,尤其是1962年“反攻大陸”武裝入侵嚐試慘敗後 ,台灣政府終於端正了認識,采納了以建設可靠的中華複興基地為主要目標的戰略。從1964年開始當局開始全麵推行“家庭計劃”工作,專門成立“台灣省衛生處家庭衛生委員會”,負責策劃、推動並執行“家庭計劃”。第二年,台行政院首次將“家庭計劃”列入“台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至此,台灣“家庭計劃”從民間呼籲正式成為政府行為,開始在島內全麵實施。
“家庭計劃”也就是大陸所謂的“計劃生育”。雖然在不同的時期,台灣的“家庭計劃”有過許多的修改和變化,但總體上,它包括了如下兩大內容:
一、深入農村和城市基層社區,向生育孩子多且經濟條件差的家庭宣傳現代醫學知識,進行避孕指導,提供安全、方便且經濟的避孕藥物和工具,希望他們能接受並經常使用,限製甚至停止生育。 深入基層宣傳“家庭計劃”的人員主要是“台灣省衛生處家庭衛生委員會” 雇傭培訓的“家庭衛生工作員”,其中絕大多數由護士、助產士擔任。這種宣傳必須遵守兩個前提:1、夫妻雙方都自願同意;2、不影響性生活和婚姻關係。宣傳先以 30 歲以上、已生育 3 個子女且其中至少 1 人為男孩的 婦女作為主要對象,以宣傳孕前衛生為名義,上門家訪傳授節育觀念和知識、 推廣避孕工具,後期再逐步推廣至青年夫婦和適齡未婚男女青年。“家庭計劃”的宣傳手段還包括給新婚夫婦發放《新婚家庭手冊》、設立節育知識谘詢電話專線、針對工人及在校學生等團體組織開展團體教育等多種 形式,並特別針對不同人群特點製定相應宣傳策略,如針對農村不識字的女性, 根據她們下午兩點到四點愛聽戲曲廣播的特點,購買廣播時段進行宣傳。
二、致力於改變民眾的生育觀念。占台灣人口絕大多數的閩、粵移民的傳統觀念和我的家鄉潮州人大體相同,就是“多子多福”和“重男輕女”。台灣的“家庭計劃”的宣傳恰恰就是針對這一點,重點是:1、改變“多子多福”的觀念,倡導“適齡結婚,適量生育”,提倡“兩個孩子恰恰好”,每個家庭最多不超過三個孩子,宣傳“子女少、幸福多”;2、改變性別觀念,特別是重男輕女的觀念,倡導男女平等;3、培養民眾生育要有間隔的觀念,最具代表性的是67年提出“五個三”口號:婚後三年才生育、間隔三年再生育、最多不超過三個孩子、三十三歲後不要再生。這樣對婦女和嬰兒的健康以及對家庭經濟情況都有好處。由於當局的這些措施都強調 "自願 , 不帶強製性" , 尊重民眾的基本權利 , 所以在推行過程中並不引起社會的反感和抵製。
台灣的“家庭計劃”最大的特點是:絕不依靠行政力量去粗暴實施,既沒有行政強製的“一胎政策”或“二胎政策”,更不容許出現強製人流的慘劇,絕對不容許戮嬰事件發生。在推行家庭計劃工作時,台灣當局一直強調民眾是否選擇節育,想生幾個孩子,完全取決於其自身意願。政府的人口政策隻能以宣傳教育的手段進行,不能通過強製力量和暴力去落實,這是“家庭計劃”的基本原則。
1969年4月台灣公布的“人口政策綱領”中再次重申:“國民得依其自由意願,實施家庭計劃。”在實際執行中,台灣則完全不同,“家庭計劃”的執行並非交給專門的“計生官員”,也不是當地最高行政長官的責任,而是衛生部門的職能之一,由其下屬的家庭計劃委員會負責。這是海峽兩岸最根本的不同。大陸推廣計劃生育政策主要是靠行政力量進行管控,同時將生育同個人前途、職位、戶口、福利甚至基本生活資料的獲得捆綁起來,逼人民就範。在大陸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是計生辦的官員,而且將計劃生育效果同當地最高行政官員的政績(仕途)相掛鉤,即所謂“一票否決製”。這就導致了當地黨政頭頭強硬推行計劃生育政策,否則其烏紗帽就沒了。也因此,各地官員絞盡腦汁祭出種種極端手段來“完成任務”,包括抓孕婦及其丈夫、公婆強行流產、結紮、引產、甚至戮嬰等等殘忍手段。下麵的照片和官方媒體報道來自大陸網絡:
度娘說:這條
劃藍線的口號還是我們雲南省楚雄州的首創。不過那時我們已經出國了,沒機會見到它的落實。
1983 年, 台灣當局修正了“人口政策綱領”, 公布“加強推行人口政策方案”。修正案中以多種措施直接抬升了夫婦生育多胎的經濟成本,促使個體進一步調整生育行為。如對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不給予生育補助和保險;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者自行負擔生育醫療費用等。這是官方以經濟手段輔助“家庭計劃”實行的唯一 一次行政措施。不過這時台灣的人口節製已經將近達到目的了。在桃園當產科醫生的表妹告訴我:80年代第三胎已非常少見。我的四個表弟妹,隻有老大生了兩胎。隨著社會形態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及就業參與率的提高、養育子女成本的上漲、節育技術的擴散,加上人口政策的實施,台灣生育率快速下降,家庭計劃獲得高度的成功。 從 1984 年開始,台灣總和生育率降到2.16,在人口替代率之下(一般而言,一對夫婦平均生育稍多於兩個孩子就能基本保證人群實現替代延續)。考慮到生育率過低將導致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台當局認為不應再強調緩和人口增長,而應促進人口合理成長。1989 年, 台灣家庭計劃的口號由“兩個孩子恰恰好,一個不嫌少”轉變為“兩個孩子恰恰好, 一個嫌太少”。台“衛生署”在製定 1991~1994 年的新家庭計劃時, 把“施行避孕 , 計劃生育 , 優生保健”的方針調整為“建立和諧家庭, 認識家庭生活周期, 計劃生育及優生保健”。家庭計劃的工作重點開始發生轉移,控製人口降到第二位。
僅從 1964 到 1972 年 , 粗出生率便由 34.5 ‰ 下降至 24.2 ‰ ,八年間下降了千分之十幾 , 這是極為罕見的。更重要的是,台灣地區總和生育率的快速下降並沒有產生嚴重的出生性別比失衡,這是殊為難得的,堪稱一場靜悄悄的生育革命。相比而言,大陸所實施的極端嚴厲計劃生育政策,一方麵確實促進了生育率的快速下降,但另一方麵出現了嚴重的出生嬰兒性別比失衡問題,將對未來產生一係列深遠的影響。 台灣“家庭計劃”成效顯著,在國際上深受好評。1987 年、1992 及 1997 年美國人口危機委員會(後改為國際人口行動委員會)連續三次將台灣“家庭計 劃”實施績效評為全世界 95 個發展中國家的第一名。在 1970 年代,許多發展中 國家還紛紛派遣人員赴台觀摩學習,甚至在島內成立國際訓練中心,將台灣“家庭計劃”的相關經驗向全世界推廣。
作為一位醫務工作者 , 我還想指出一點常常被大家忽視的:大陸在計劃生育中最常用的強製避孕方式是結紮(男方或女方),和人工流產(避孕藥和避孕套是要受者合作才能進行的),這兩種手段確實對人體造成傷害,而且會破壞夫妻性生活的和諧滿足 (尤其是男性結紮),還會給成年人帶來嚴重的精神傷害 (農村尤甚 )。台灣在選取避孕手段時非常慎重,因為家庭計劃的推行是一種政府行為,其覆蓋率和公信力決定了其所推行的避孕技術影響巨大。為了研究合理的避孕方式,台灣醫學機構進行了各種各樣的實驗。最後的研究成果表明美國紐約人口局提供的子腔內避孕器- 樂普 Lippes loop(也叫子宮彎,為一種多曲不透X光塑料條,一端連著一根細而短的尼龍絲)是最適合的避孕方法。至1970年,台灣節育婦女55%使用樂普避孕。全台灣累計使用樂普超過60萬條。對一些體質不適應樂普的婦女,則推薦口服避孕藥。
另外我想說的是:台灣 ”家庭計劃“成功的主要基礎是那一段時期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其帶來的群體價值觀的改變。1960-1980年代,是台灣工業化成功轉型、經濟起飛的年代。到1984年,台灣城市人口已占總人口的77.6 % ;而且在鄉村勞動人口中,其收入的將近一半也來自於第二和第三產業。女性受教育程度、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大為提高,其追求經濟獨立、男女平等和高質素生活的意願和不依賴"養兒防老"思想的確立已非常普遍。老一輩已經不能、也不願幹涉子女的生育計劃。中產階級的快節奏生活、房價及教育成本高昂、現代價值觀意識深入人心,諸多因素使得人們主動或被動地減少生育下一代。今天的中國大陸同樣地走上這條道路,這是改革開放的又一成就,是社會的巨大進步。潛移默化、水滴石穿才是真正改變社會的力量。激情燃燒、百戰百勝隻不過是等待戳穿的笑話。
台灣家庭計劃的結果也有其弊病和隱憂。一方麵在較短的時間內有效控製了人口增長的勢頭,促使生育率迅速下降,推動台灣人口增長類型快速由“高出生低死 亡”模式向“低出生低死亡”模式轉變。但台灣總和生育率下降至更替水平( 2.16)後繼續下探,過去十年間一直在 1 左右徘徊(意味著一對夫婦平均隻生一個孩子), 處於超低生育水平,即便采取各種鼓勵生育的政策但依然難見起色。這導致台灣地區人口結構日趨失衡,老齡化現象日趨嚴重,甚至未來幾年內就將出現人口負增長。這使研究者逐漸開始反思“家庭計劃”政策是否對人口問題的複雜性及人口政策的前瞻性考慮不足。人口問題的複雜性首先就在於人口的增長規律極為特殊,包括積累性、周期性和慣性等特征。人口長期處於低生育狀態具有極強的慣性,容易 陷入低生育水平陷阱。另一方麵,人口問題的複雜性,還在於其廣泛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因此製定人口政策,必須考慮方方麵麵的綜合因素,必須權衡長期短期的利弊得失。因此,島內有人批評台灣正是一直陶醉在“家庭計劃”政策的成功當中,形成控製、減少人口的習慣性思維,對人口結構變動趨勢認識不夠深刻,對人口再生產的長期性和複雜性重視不夠,人口政策調控前瞻性不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大陸的總體生育生平雖然相比台灣地區還高出一截,但已長期低於更替水平,是否會陷入低生育水平甚至是超低 生育水平陷阱還不得而知。在重視控製人口數量的同時,注重人口結構的平衡, 重視人口問題的長期性、複雜性,認識到人口調控政策的局限性,及時、適度調 整人口政策是極為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