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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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天:為使命而被造

(2014-11-11 12:57:56) 下一個
(摘自《標杆人生——目的導向的人生》)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
表明神最關心的事和對於神來說也是最重要的事,
那就是祂所造的人得拯救,祂迷失的兒女被尋回。
所以,基督徒的大使命就是竭力傳揚福音、領人歸主。

神要我們在教會有事奉,在世上有使命。
事奉是服事信徒;使命是服事未信主的人,
把他們領到主的麵前來,使其能夠向神認罪悔改,可以因信稱義,成為新造的人。

我們的使命是主耶穌在地上使命的延續。
對此,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
2819-20節有明確的教導。
這個大使命,是主耶穌給所有基督徒的命令,我們必須無條件地順服。
這也意味著我們有責任帶領我們周圍所有未信主的人歸向主。

我們的使命包括了兩個特權:與神同工並代表祂。
主耶穌保證了我們的救恩,讓我們成為神家裏的一員,
並賜聖靈給我們,委派我們傳揚福音並作祂在地上的代表。這是何等榮耀的事情!

我們必須牢記,每個人都需要耶穌。
不管人們看起來多麽幸福、滿足、成功、快樂,
但若沒有耶穌在其生命中,他們就毫無指望,且邁向永遠與神隔絕的地獄。
所以,我們所做的幫助人的事情中,沒有任何一件事比幫助人與神建立正確的、
永恒的關係更重要的了。
也可以說,我們領人歸主,是我們所能給予這個人的最大的恩惠。

對於基督徒來說,領人歸主是最重要的事情。
如果我們不惜付上任何代價,委身於神所賦予我們的大使命,
我們就能夠經曆到神的大能和非凡的賜福。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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