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標杆人生——目的導向的人生》)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 表明神最關心的事和對於神來說也是最重要的事, 那就是祂所造的人得拯救,祂迷失的兒女被尋回。 所以,基督徒的大使命就是竭力傳揚福音、領人歸主。
神要我們在教會有事奉,在世上有使命。 事奉是服事信徒;使命是服事未信主的人, 把他們領到主的麵前來,使其能夠向神認罪悔改,可以因信稱義,成為新造的人。
我們的使命是主耶穌在地上使命的延續。 對此,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28章19-20節有明確的教導。 這個大使命,是主耶穌給所有基督徒的命令,我們必須無條件地順服。 這也意味著我們有責任帶領我們周圍所有未信主的人歸向主。
我們的使命包括了兩個特權:與神同工並代表祂。 主耶穌保證了我們的救恩,讓我們成為神家裏的一員, 並賜聖靈給我們,委派我們傳揚福音並作祂在地上的代表。這是何等榮耀的事情!
我們必須牢記,每個人都需要耶穌。 不管人們看起來多麽幸福、滿足、成功、快樂, 但若沒有耶穌在其生命中,他們就毫無指望,且邁向永遠與神隔絕的地獄。 所以,我們所做的幫助人的事情中,沒有任何一件事比幫助人與神建立正確的、 永恒的關係更重要的了。 也可以說,我們領人歸主,是我們所能給予這個人的最大的恩惠。
對於基督徒來說,領人歸主是最重要的事情。 如果我們不惜付上任何代價,委身於神所賦予我們的大使命, 我們就能夠經曆到神的大能和非凡的賜福。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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