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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今生和永恒

(2015-01-11 17:08:51) 下一個

論今生和永恒


對於“今生和永恒”的看法,取決於一個人的人生觀,也會影響到其價值觀。這是人類長期以來都在不斷探討的問題,也是每個人都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但是,人們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卻大不相同。

有些人認為,人類是由動物進化而來,一個人隻有今生,從其出生到死亡就是他的全部內容。而基督徒認為,人是神按照祂的形象創造的,但由於始祖犯罪的後果,需要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贖之功,而得到神的救恩,並且會在永恒中與神同在。此外,另外的一些人還會有其它的看法。

一、屬世界之人的今生和永恒

在當今的世界,有很多無視神的存在(更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這些人認為,宇宙萬有(包括人類)都是某種機緣巧合的產物,而不是來源於自有永有的獨一真神的創造。這樣的世界觀會影響他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尤其是他們對於人類起源的錯誤認識,對其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影響更大、更直接。

他們認為,根本沒有創造宇宙萬有的神,某種機緣巧合而有了宇宙、有了地球,另外的機緣巧合使得地球上產生了一個有生命、小到肉眼無法看到的單細胞,它是地球上生命的開始。這個單細胞被視為所有生命體的共同始祖,它是人的始祖,也是虎豹豺狼的始祖;它是蛇蠍莽兔的始祖,也是牛馬豬狗的始祖;它是雞鴨鷹雀的始祖,也是螞蟻蜘蛛的始祖……總之,他們認為,地上、水中和空中一切的活物,都是由這個單細胞進化而來的,而不是來源於神的創造。

這些相信進化論的人,他們不相信有一個在智慧和能力上都遠遠超越於人的神。所以,他們自以為行事為人不需要對神負責,往往就是以自我為中心,要把善事做在明處,以便為個人撈到某種好處。那些善於沽名釣譽的所謂“慈善家”的表演,就是能夠說明問題的例子。而他們又以為隻要把惡事做在暗處就萬事大吉,所以,很多在台麵上冠冕堂皇、大義淩然、正氣十足、居高臨下地為官、為師、為人的正人君子們,在暗地裏卻做了很多貪汙受賄、買官賣官、貪贓枉法、以強淩弱、損公肥私、損人利己、公報私仇、見利忘義、男盜女娼和偷雞摸狗等等的惡事。

這些人否認有一個超越於人的神,認為每個人隻有從出生到死亡的這段人生,所以,要把善事做在人的麵前,以便從人那裏得到榮耀;而把壞事做在背後,以為隻要能夠掩人耳目,能夠遮蓋得住,自己就仍然是好人、是楷模。而又是人生苦短,有權不使過期作廢,享樂的時光轉瞬即逝,所以他們就及時行樂,並且大多是“罪中之樂”。

這些人當然是與永恒無分。因為他們相信:人死如燈滅——如果一個人死了,那麽他就不再有任何的感知和作為,這個人就消失殆盡了。所以,他們以為,一個人隻要死了,那麽他生前的所作所為就不再對他產生任何影響。比如希特勒自殺而死,他就不需要為他的反人類罪承擔後果。盡管在這些人的潛意識中,有關於永恒的概念,其中的一些人還希望自己能夠名垂青史,但卻不能使其明白:人永遠都活在永恒中。更不能說服他們,當活在今世的時候,應該為將來在永恒中的光景多多做些準備。

總之,有太多的人相信,人和牛、馬、豬、狗等一樣,是機緣巧合而來,是隨機進化而成。在當今的世界走一遭,無論是誰,酸甜苦辣都嚐過,悲歡離合都有過,好事壞事都幹過,疾病衰老躲不過……死亡,為這個人畫上了大大的“句號”。而永恒,是其他活著的人、生生不息的事。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這樣“走一遭”,或長或短,或轟轟烈烈或默默無聞,意義何在呢?

二、人類是來自於神的創造

如前所述,很多不相信有神的人,他們以為人類是進化而來。那麽,就繞不開生命起源的問題,最終歸結到第一個單細胞。先不說這樣的一個單細胞,有沒有可能進化成多得數不勝數的各樣活物,首先要問的是:這個單細胞是從哪裏來的?“機緣巧合”有沒有可能產生這樣一個單細胞呢?所以,我們首先要探討一下細胞是什麽。
 
一般來說,一個單細胞是小到肉眼看不到,但它必須具備把養料化為能量、生長和繁殖的功能,所以其結構是十分複雜的。細胞的中心是細胞核,它就像是一個指揮機關,要指導細胞內的所有化學反應,還要儲存全部的基因。細胞核被一種稱為細胞質的液態凝膠所包裹,細胞質的外層包裹著細胞膜。在細胞核和細胞膜之間的細胞質中,就像工廠的一個個主產車間那樣,懸浮著一個個細胞器,包括線粒體(如同發電站,產生能量供細胞使用)、核糖體(進行蛋白質合成)、高爾基氏複合體(是蛋白質的加工、儲存、分揀和轉運的中心)等等。而細胞膜則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質,它不僅僅起包裹的作用,它還要負責識別、決定和把關哪些物質可以進出細胞。而由細胞核、細胞質和細胞膜所組成的細胞,其中又含有一些細胞器,整個的細胞通常卻是小得肉眼不可見。
如此結構複雜、機能完美巧妙的細胞,怎麽能夠靠風霜雨雪、電閃雷鳴等的自然力的機緣巧合而由無生命的物質而產生呢?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現今,人類依靠高超的科學技術,已經可以登上月球、可以把科研儀器送上火星,但是,即使是世界最頂尖的科學家,在世界上最好的實驗室中,卻不能利用無生命的物質來製造出這樣的一個單細胞,何況是靠在自然環境中的機緣巧合呢!

說到人類的起源,很多不相信神的創造的人,他們主張人是進化而來。他們說,是勞動創造了人。他們說,人類進化起源於類人猿,從靈長類經過漫長的進化過程一步一步發展而來;曾經是四肢行走,然後進化為直立行走;由原始人類進化到現代人類。這裏回避了的問題是:類人猿是從哪裏來的呢?按照進化論的原理,一直向前追問下去,就到了上述的那個單細胞。

我們姑且不再追問這個單細胞的來曆,退一步說,假設有了一個單細胞。讓我們再來看一看這個單細胞,有沒有可能進化到人。顯然,這遠遠不是從類人猿到人這麽簡單,而是要從單細胞到多細胞,還要從無到有地進化出大腦、眼睛、耳朵、口鼻……,還要進化出神經係統、血液循環係統、呼吸係統、內分泌係統、消化係統、泌尿和生殖係統……,還要從無到有地進化出喜怒哀樂、七情六欲和悟性良知……。再回頭想一想起初的那個單細胞,它會通過不斷進化而成為一個個活生生的人嗎?

另外,進化論也不能解釋人類“良知”和“本能”的來曆。如果人類真是進化而來,追根溯源,必然是從沒有良知和本能的某種生物而來。那麽,良知和本能是怎樣從無到有的呢?

人有“人性”(即良知),獸有“獸性”,如果人是由獸進化而來,那麽,人性也必然是由獸性進化而來。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在所謂“弱肉強食”的自然選擇麵前,“人性”所顯示的仁愛和憐憫等等,戰勝不了“獸性”所顯示的殘忍、凶暴等等。也就是說,為了在自然界生存下去,麵對競爭對手,越是殘忍、凶暴越會得勝,越是仁愛、憐憫越會失敗;即獸性比人性更具有競爭優勢。也許反過來才符合“弱肉強食”的規則——在自然界原本具有仁愛、憐憫本性的,必須變得殘忍、凶暴才更能夠在生存競爭中獲勝。我們不禁要問:人的“人性”是從哪裏來的?

人的本能也是不能夠靠進化而得的。嬰孩剛出母腹的時候,他(或她)什麽事都不懂,大人無法與其交流,但嬰孩知道自己需要奶水,也知道從何種途徑得到奶水,並且掌握了如何利用口腔的動作來把“蘊藏”在母乳中的奶汁吸上來。嬰孩的上述本領被稱作“本能”。毫無疑問,這種“本能”不是進化而來的,因為如果是進化而來的,那麽在還沒有進化的時候,嬰孩就都沒有這種本領,這就意味著他們誕生不久因為不知道需要奶水、也不會吸允母乳而餓死。這樣的話,也就沒有今日的人類社會了。我們不禁要問:嬰孩的“本能”是從哪裏來的?

另外,人的身體需要含有足量氧的血液不斷地循環,以維持生命。而保持人體血液循環的動力,來自於心髒的壓縮和舒張,血液中的氧依靠呼吸來提供。所以我們的心髒和呼吸係統必須不間斷地工作,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地工作。這也是一種本能,不需要學習和操練,而且是完全自動化,不需要有意識地去做,即使是人在睡眠狀態下也持續運轉。問題是,如果這一本能是進化出來的,那麽在沒有進化出這種本能的時候,是如何維持生命的呢?

另一方麵,世界上用鋼鐵製造的機器(例如水泵、風機等),尚需要定期維修和保養,而就大部分人而言,其心髒卻可以在沒有外界特別地維修和保養的情況下,能夠連續運轉六、七十年。顯然,這種高性能的心髒也不是由低性能的心髒進化而來,因為如果以前曾經是一顆性能不過關的心髒,那麽人的生命就無法維持,人類就不可能延續。那麽,我們仍然要問:是從哪裏弄到如此高性能的心髒的呢?

很顯然,達爾文的進化論回答不了上述問題。該進化論隻是一種假說而已,而不是已經由客觀事實證明了的科學。盡管有很多人十分喜歡“進化”的假說,他們力求找到化石證據的“缺環”,以證明進化論是站得住腳的;但是,化石證據卻仍然站在創造論這一邊。而在全人類擁有最多讀者的《聖經》中,卻有以上問題的答案。

三、基督徒如何看今生和永恒

毫無疑問,存在一個在智慧和能力上遠遠超越於人的神!祂是造物主,也是宇宙萬有的主宰。神是一個靈,由於祂遠遠超越於人,所以,在智慧和能力上都很有限的人,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夠直接感知神的存在;人需要在神的幫助下靠自己的信心而知道有神。而且由於人的有限性,也不能夠全然認識神,我們隻能夠在神要我們認識祂的範圍內來認識祂。

每個人都可以透過神所創造的大自然而意識到神的存在,就如同我們看到一個美麗的花園,那裏不僅有姹紫嫣紅的鮮花,而且還有廊道亭台,花草的布局也是井然有序,我們就知道必定是有人設計、建造和打理。此外,神使人類有一本聖經,使人可以通過閱讀聖經來認識祂。

聖經說,起初,神創造天地,也創造了人。神是自有永有的、是全知全能的、是無所不在的。神賦予祂所造的人以各種“本能”、聰明的頭腦、高性能的心髒、靈巧的四肢,還有“人性”。更為寶貴的是,神還給予有血有肉的人一個“靈魂”,使其不和獸一樣僅僅是“行屍走肉”,而是有靈的活人,所以人能夠在一定條件下、以某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與神溝通。人,因著一生一世都需要來完成神所賦予自己的使命、要榮耀神的聖名,而使自己的人生有了重大意義。同時,也盼望在永恒中與無比榮耀的神同在,盼望得祂的獎賞,而要在今生中預備自己,多做討神所喜悅的事。

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 1:20)。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 3:16—17)。

神打算使人能夠借助於聖經來認識祂、也認識祂的真道。整本聖經告訴了我們什麽呢?那就是“神是聖潔的、公義的、也是慈愛的”。因著祂的愛,而創造了宇宙萬有,創造了人。但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因悖逆神而犯罪之後,人和神之間就暫時隔絕了。但神因著祂的愛,祂不願意人和祂永遠隔絕,所以祂有一個對人的救贖計劃。

神是聖潔的,有罪的人不能夠來到神的跟前;神是公義的,不能把有罪的人視為無罪的;人是軟弱的,不能單靠自己來脫離罪的轄製。所以,神定意要人靠著祂的救贖而得救。所以,在舊約時代之初,神揀選了亞伯拉罕,使他的後裔以色列人成為祂的選民。神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藉摩西向他們頒布了律法,要他們遵行。但沒有人能夠全守律法,沒有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稱義。律法的功用在於叫人知罪。

所以,在日期滿足的時候,神差派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祂在世間33年,傳道、行神跡3年。祂是唯一沒有罪的人,但卻被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第三天複活,之後升天。祂在十字架上受死,就完成了神所命定的“贖罪祭”,使得凡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相信祂死後第三日複活,並承認祂是自己的救贖主的人,神就赦免其罪,並且接納為神的兒女,成為天國的子民,可以在耶穌基督裏承受天國的產業

主耶穌曾對門徒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翰福音 14:3)
“主耶穌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 3:21)

以上兩節經文很明確地指出:我們那個永遠的家是在天上;我們會有一個和主耶穌榮耀的身體相似的、不受空間限製的“靈體”。當我們活在人世間的時候,我們有一個看得見的身體,還有一個看不見的靈魂。我們作為一個人,其本質的東西(比如思想、性情、品性等)是在靈魂之內,而肉體隻是靈魂的載體(或稱為居所),所以,我們說到一個人人格高尚、人品好,或者說另一個人人格卑劣、人品壞,都是指其靈魂而言。

一個人的肉體,通常要經曆從出生、成長、衰老到死亡的過程;但其靈魂卻不是這樣,而是成長、成長、成長,不會經曆衰老和死亡。當作為一個人的靈魂的載體死亡的時候,其靈魂不僅不會死亡,而且靈魂中原有的一切都不會改變,隻是要找另外的“居所”。

對於那些自殺的人,他們隻是用自己的方法使自己的肌體無法繼續運轉下去,隻是“拆毀”了自己靈魂的“居所”,卻絲毫無法改變自己的靈魂。所以自殺是十分愚蠢的行為,親手“拆毀”了自己靈魂的“居所”,如果自己的靈魂沒有更好的去處,豈不是使自己的處境雪上加霜嗎?

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在今世一定要靠著聖靈的幫助來使自己靈命成長,要祈求主來潔淨自己、更新建造自己的品格和靈命,以求自己會有一個蒙神喜悅的靈魂。一個人,身軀再高大、相貌再俊美也會終有變成灰塵的一天;而人的靈魂則不然,不管是高尚的還是卑劣的,都會永遠不死,進入永恒。真心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靈魂要進入天堂,和神以及神家裏的人在一起,直到永永遠遠。其餘的靈魂去哪裏呢?因為他們不想依靠神,所以必須靠自己來為其靈魂尋找一個“居所”。但不幸的是,他們無法去天堂,因為那是神和屬神的人(其罪已經得神赦免的人)的家,其罪未得赦免之人是根本無法去的。那麽,他們去哪裏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除了天堂和地獄之外,沒有另外的“處所”。

此外,每一個基督徒都負有大使命,主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0:19—20)

所以,我們要傳福音,救靈魂,尋回那些失喪的人。這是做神的聖工,其果效神會過問;我們所有的做神的聖工的果效,都要在基督的日子、在基督的台前陳明,向神交賬,並據此而得獎賞。

主耶穌說:“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路加福音 6:22--23)
祂又說:“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什麽可報答你。到義人複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加福音 14:13--14)
主耶穌也說過:“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福音 16:27)

可見,因著我們在地上有主所喜悅的好行為,祂會在永恒中賞賜我們;而且祂的賞賜對於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因為具有永恒的意義。但聖經中並沒有很多經文來介紹聖徒在永恒中的細節,以及關於神的獎賞的細節,這是為什麽呢?

筆者認為,這是因為我們在永恒中的狀況,是仍舊在地上的人那有限的理性所無法明白的。這就如同一個剛剛出生3個月的嬰孩,你若逗他玩,他有回應,他會笑,但你若對他說,他將來要上學、要工作、要娶妻生子……他卻無法明白。這是由於他的局限性;同樣,聖徒在永恒中的狀況的細節,由於我們現時的局限性,我們也無法知道更多。

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麵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
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 11:6)

可見,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我們不但要相信神會賜給我們救恩,我們還要相信,因著我們今生在世上的好行為,神會在永恒中賞賜我們。


如果一個人隻有今生,無論是一個多麽美好的今生,那也不過隻是七、八十年的光景;而在永恒中的美好,那光景卻有無限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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