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標杆人生——目的導向的人生》)
我們的服事是神給予我們的第四個人生目的。
“行善”就是我們提供給世界的服事。每當我們服事人,其實是在服事神。
但我們被拯救不是因為我們的服事,我們被拯救乃是為了去服事。
在神的國度裏,我們有自己的位分、使命、角色和功能。
這些賦予了我們的生命極大的價值和意義。
我們一旦得救,神便定意為祂的目標來使用我們。
神在祂的教會有一個事工要給我們,在這世上有一個使命在等著我們。
我們蒙神祝福,為要使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
我們蒙召得救也包括了蒙召事奉,兩者是一回事。
不論我們從事何種職業,我們都已被呼召作全時間的基督徒事奉了。
基督徒在教會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而且每個角色都是重要的。
在神眼中,沒有微不足道的事奉,每個事奉都重要。同樣,在教會裏每一個事奉都重要。
不論是幕前的事工,還是幕後的事工,全部都很寶貴;事工的大小與重要性無關。
每一個事工都重要,因為我們相互配合才能發揮功效。
主耶穌說,靈命成熟本身不是最終的目的,靈命成熟是為了事工。
我們必須努力將所知、所信的行出來。我們所行的如何,總會有一天要站在基督的台前,
聽祂作出的評價。這也是我們向神交賬的時候。
事奉是通往一個真正有意義的人生的途徑。
我們若不服事,便隻是生存,因為活著就是為了服事。
神希望我們學習無私地愛人、服事人。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2:10)
(201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