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溫哥華篇
第十八章 開店軼事
100
加拿大的大商店對顧客的信任程度,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顧客可以帶任何類型的手提包或背包進入商店,完全無人監督。再比如,小小的一瓶藥其價格高達十幾元,一個衣服口袋能夠裝得下幾瓶;小小的紐扣電池加上包裝仍然很小,一個衣服口袋可以裝10個,也是完全無人監督。他們對顧客不心存戒備,可以肯定是因為絕大部分顧客是值得信任的,否則,如果這類體積小而價值高的商品一再被偷的話,他們很自然地就會心存戒備了。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在很容易就能夠做賊的條件之下,人們選擇了“不!”
但是,你如果認為在溫哥華沒有賊就錯了。在我們經營便利店的第一年的某一天,一個20多歲的陌生小夥子走進來,向我要一杯水喝。這不好拒絕,但外邊並沒有水龍頭,我必須進到裏邊才能接水。處於防範的心理,我拿了一瓶供出售的水給了他。一周多之後,這個小夥子又來了,並遇上了一個鎮屋單位的經理。經理當麵譴責小夥子去他所管理的停車場內偷汽車裏的東西,並告訴我說,這個人是一個賊,剛剛從監獄裏放出來。後來這小夥子偶爾會光臨一下,但我們嚴加防範,讓他無從下手。有幾次,他來買打火機,趁著更換不同顏色打火機的機會,把他的用過的打火機頂替一個新的,然後就說不買了。我們一旦知道了他的把戲,他就不會再得手了。還有一次,他偷了一個很大的三明治放在衣服裏,走路時一不小心掉了出來,他隻有把三明治送回去走人。後來,他改邪歸正了,來買東西時,不但不偷東西了,有時還很大方地不要我們應該找給他的零錢。
在溫哥華,小偷小摸確實很少,但卻沒有絕跡,而騙子也沒有絕跡。在我們開店的第二年,有一個人拿著10 分的硬幣來買香煙。我們雖然不願意接受硬幣,但也不好拒絕。但這個人還要用他的硬幣來換紙幣。在我的拒絕之下,他隻得買了香煙和彩票,然後 付給我4卷共計 $20元的10分硬幣。但是,當那個人走了之後,我打開一卷卷硬幣一看,每一卷中隻有第一個是10分的,其餘都是1分的硬幣,所以這4卷硬幣實際上隻有 $2.36 元。因為10分的和1分的這兩種硬幣大小和厚度是相同的,隻不過前者是銀色的,而後者是黃銅色。他把每一卷硬幣都包得緊緊的,而且後端用膠帶纏裹了。
其實,這種騙術實在是太簡單了,完全是由於毫無戒備之心,才使其得逞了。這本來也沒有什麽可奇怪的,經濟損失也不大,所以就作為一個笑談而過去了。奇怪的是,大約過了一年,這個人又來了,一模一樣的騙術,連一點兒改進都沒有。所以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去年來行騙的那個人,拿著一卷卷用10分的硬幣遮住的1分硬幣來買東西。我拿過一卷硬幣,準備用剪子打開來看。這時,他急了,衝我大聲喊:“ Excuse me! ”。我太太見他急了,對我說,你還給他算了。我也就把那一卷硬幣還給了他,然後他立即就走了。真不知道這個人是怎麽想的,難道會有人第二次上這樣的當嗎?或者是他竟然忘記了一年前曾經在這個商店行騙並順利得手的事。
在溫哥華也出現過偽鈔。不過,這裏的偽鈔不夠真實,如果稍稍留心辨別,就可以看出那些偽鈔其實都是假幣。怕就怕在喪失警惕性的情況下碰到偽鈔。除了比較老舊的紙鈔以外,現在使用的絕大部分紙鈔都帶有防偽的金屬帶,金屬帶上的楓葉圖案和數字等有很明顯的金黃色光澤,而假鈔的金屬帶上的圖案和數字卻沒有這樣的光澤。隻需看一眼,是真還是假就辨認清楚了。但問題在於,當我們從來都沒有遇到過假鈔的時候,就缺少這種常識,特別是缺少辨別的意識。也就是說,在收錢的時候,隻要往金屬帶上看一眼就可知真偽,但就是連這一眼也不看,所以總有一天會收到假幣。
但問題是,如果我們第一次收的假幣是麵值 $20 元的就好了,和麵值 $100 元的相比,少損失 $80 元。而我們第一次所收的卻是 $100 元的假幣,是我太太收的,如果換了是我趕上有人拿來 $100 元的假幣買東西,我也還是會收的,因為頭腦裏根本就沒有辨別真偽的意識。我太太知道是誰拿來的那假幣,他就住在這個公寓樓裏,我也知道這個人。但這又能怎麽樣呢?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這件事,隻有把這 $100 元的損失當作是交了學費。
過了兩天,這個人又來了,還是想用一張 $100 元的假幣付錢。我一看是假幣,拒絕接受,他還明知故問:“為什麽?”過了不久,我又收了一張 $20 元的假幣,是由於疏忽,在顧客多的時候,省略了往金屬帶上看的那一眼。之後的很長時間,每當收錢的時候,特別是遇到 $50 元和 $100元的大鈔的時候,都會很認真的辨別真偽,但卻沒有發現任何偽鈔。所以,客觀地說,在溫哥華出現的偽鈔並不多。
再後來,我收了一張 $20元的假美鈔,我太太則是拒收了一張$20元的假美鈔,很可能是同一個人所為。這10年來,美元貶值而加元升值,其幅度之大超乎人們的預料。2001年我們到達多倫多的時候,用美元換加元大約是1比1.6,而到我們開店的時候,有時顧客付美元我們曾經按1比1.2換算。而現在,兩者基本持平了,而硬幣則是不分彼此,幾乎是通用了。在這種背景下,有一位顧客要付美元,我不願接受,他說,我給你 $22元就算 $20元。對我們而言,這當然很合算,所以就收下了。我太太看到那張美元後說,這是假的。
對於美鈔,雖然不像加幣那樣很容易就可以辨別真偽,但我們有一種特殊的筆,在美鈔上劃一劃也可以辨別真偽。但關鍵是,我那種占了$2 元便宜的意識,遮蓋了我本來具有的要辨別真偽的意識。這是典型的為占小便宜而吃了大虧,好在這大虧並不算很大。人往往就是這樣,不是謀求公平合理,而是想要占便宜,這是罪性的體現。而有些騙子就是利用人們所具有的這種人性的弱點而設下騙局,使很多人上當受騙。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祈求神來潔淨我們、更新我們、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