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卡爾加裏篇
第九章 八月的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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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達卡城的這天是星期六,第二天就是主日。何弟兄此前在電話裏說,要帶我去一個教會,但在主日這天我卻聯係不上他。我想,我初來乍到的,今天就不去做禮拜了,好好休息一下,我們的主想必會原諒我的。但不久,我的房東張女士來問我:“吳先生,你要不要去教會做禮拜?現在我考試多,今天本來不打算去教會的,但不知為什麽,怎麽也睡不著了。我想,那就幹脆去教會吧。”後來我得知,張女士此時還沒有受洗歸主,但她卻有感動,以至於本來不打算去教會的,因為早晨不能夠再入睡,所以改變了主意。
就這樣,在我到達卡城的第一個主日,我去了卡城華人播道會國語堂做禮拜。去敬拜讚美神,去聆聽神的仆人傳講神的話語。這也使得我可以說,我在卡爾加裏的日子,所有的主日我都去教會做禮拜了,無一例外。作為一個被神揀選、得神憐憫、受神恩待、蒙神祝福的基督徒,每逢主日去做禮拜,實在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討神喜悅的事。
那天的講員是毛學隆,他當時還是一個神學院的學生,所講的是《約伯記》。到了第二個主日,我受到何弟兄的邀請,去了彩虹基督教會。這個教會的母堂是在省會城市埃德蒙頓,這算是一個分堂,其傳道人和絕大部分會眾都比較年輕,而且從中國大陸來的新移民很多。巧合的是,這天的講員也是毛學隆。其實,我去哪一個教會,完全沒有考慮誰是講員,我事先並不知道講員是誰。
事實上,教會是基督徒屬靈的家,我們需要有教會生活。在教會,會有牧師傳講神的話語,使我們可以明白真道;會有傳道人牧養會眾,使我們的靈命得以不斷提高;也會有弟兄姐妹之間彼此鼓勵、彼此造就和彼此相愛。所以,我需要找到一個教會作為我屬靈的家。但是,在卡爾加裏有近二十家華人教會,究竟我應該選擇哪一家呢?我不認為任意選一家就可以,而是認為必然有一家教會是神最希望我來選擇的。在這個問題上,我不斷禱告,尋求神的旨意。而在未選定特定的一家教會之前,我是在每個主日都會去一個從未去過的教會做禮拜。
就這樣,在我到達卡城的第三個主日,我去了華人宣道會。這次沒有人帶我去,也沒有人介紹我去,而是我從《真理報》上了解的情況,然後就去了。從教會的單張上我竟然看到了毛學隆的名字,他是這天的主席(即司會),顯然,他是這個教會的成員。至今我仍然不明白,在完全沒有任何安排和溝通的情況下,七月份我去了3個教會,前兩個都是毛學隆講道,而第三個竟然是他所在的教會,這到底是簡單的巧合呢,還是有其它尚未顯明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