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維持婚姻關係互相適應與溝通技巧很重要,但是,女性在婚戀過程中,首先要保持自尊,這關係到當事人在婚姻關係中的價值定位。
在許許多多婚姻危機個案中,發現了一些相似的問題,那就是女性在婚姻關係中喪失了應有的尊嚴,而在反複的傷害中以求其次。比如家庭暴力與感情背叛,女性為了保全麵子而以屈求生。兩者的婚姻狀態幾乎能夠給被傷害的女性一方帶來嚴重的憂鬱,即相當於慢性自殺。而當事人普遍認為這是在保護家庭的名譽或者孩子的利益而不得不為之。到頭來,既傷害了自己又傷害了孩子。
案例:A女士是高級知識分子,在第一次婚姻中,她飽受家庭暴力的侵害。但是為了孩子,她忍氣吞聲,使暴力持續10餘年。丈夫開始因為一些小事爭吵並對她大打出手,隨著暴力的不斷升級,每次衝突都要被丈夫罵個狗血噴頭,然後拳腳相加,打得她鼻青臉腫。更加無法忍受的是,丈夫施暴不分場合,有時候會把孩子嚇得直哆嗦。雖然A女士也有過掙紮,但是,害怕家庭的醜事被鄰居笑話,眼淚隻有往肚裏咽。就這樣她默默忍受著,偶然一次被她的好朋友發現,朋友忍無可忍,在朋友的幫助她找到了律師,經曆了許多曲折以後,在放棄了大部分財產的前提下,終於擺脫了魔鬼丈夫的控製。
本來,A女士可以與孩子過上平靜的日子,但是,她無法抗拒世俗觀念的壓力,與認識不久的男士再婚了。不幸的是,她的第二任丈夫也是一個施暴者。她說自己剛逃出狼窩,又跳入虎口。現在A女士看著畏畏縮縮的孩子,感受自己的痛苦與無奈。
如果說A 女士把違避暴力事件的行為是為了間接保護孩子的利益的話,倒不如說A女士放棄了尊嚴,被丈夫持續控製。因為,當母親失去自身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已經無力實施監護義務了。自尊的內涵就是承認生命存在的價值。如果自己的生命都被無情蹂躪,維護麵子與保護孩子便成一句空話。婚姻中的女性要有自尊。
(禦樹林楓:麵對失敗的婚姻,回顧和總結必不可少。抱持“我佩服那些在痛苦的婚姻中煎熬徘徊的女人,她們是了不起的,偉大的,我自歎不如。”的態度,哪裏談得上自尊?的確,尊重是相互的;但是,不尊重自己又如何能贏得別人的尊重? A女士在第一段婚姻中遭受的虐待(包括肢體虐待、經濟控製和感情虐待 )摧毀了她的尊嚴,可惜她沒有在婚姻的間歇中做出心理調整。在附和世俗的壓力同時,帶著不健康的心態進入了另一段婚姻,所以結果並不意外。)
案例:與A女士相反,B女士與男朋友同居了幾年,也有過幾次的墮胎,一次因為發生爭吵,男朋友動手打了她一個耳光。B女士立刻意識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二話沒說,離開了男朋友。盡管那位男朋友事後也下跪求饒,但B女士堅決不回頭。而以後做了那位男士的太太C女士,卻遭遇了頻繁的暴力虐待。
另外一種對於尊嚴的賤踏是婚戀關係中的感情背叛。。。。。。建議女性朋友在談戀愛階段,需要有充分的時間去了解認識對方,發現有不良的行為苗頭,應引起高度重視。這是自我保護的需要,也是維護個人尊嚴的前瞻性策略。
(感情背叛已經在《誰在推動配偶出軌》中作出介紹,不再贅述。關於家庭暴力對孩子的惡劣影響,請參閱先前文章。以上案例分析節選自〈婚姻中的女性要有自尊〉)
上個世紀初在中西方婚姻中的女性自尊水平普遍低下,然而在今天,國人默默地接受男性公民對於婚姻的男權地位,而對女人的苛求甚多,並且標以“中華傳統文化“來招搖;對於走出陰霾婚姻的女性冠以“離過婚的女人”等等不公,甚至有欺負“孤兒寡母”的現象。所以爭取社會和輿論的公正固然是好,但針對到個人,更多的是對自己和孩子負責,不對世俗閑語負責。但是,女人在任何婚姻狀態下要自尊自信,因為站起來要靠自己的雙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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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近來很是忙亂,所以很久沒有上博文。這篇文章雖然貼了,但是沒有時間照料,就免去評論了:我不過是陳述觀點,不打算說服誰。。。。接下來一段時間,文章怕是要上得稀疏些。庫房裏倒是還有貨,就是我這個店小二掉鏈子沒時間招呼各位親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