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真是在夏威夷出生證的。 這一段時間來,美國已有13個州通過、或者正在討論立法:總統參選人必須提供出生證。美國亞利桑納州議會由共和黨議員提出並通過了一個議案:要求欲參選美國總統的候選人,必須向亞利桑納州提供一種得到亞利桑納州認可的、在美國出生的證明。不少人認為,這是針對歐巴馬而來的。上一次總統大選,歐巴馬提供了夏威夷州的出生證明。但是,仍然有不少共和黨人認為,歐巴馬不是在美國出生,夏威夷州出生證明不算數。因此,不能競選總統。現在,由亞利桑納州議會通過這個議案,其目的不言自明。因為最初的議案過於露骨,連共和黨內都不好意思。於是,有聰明的人提修正案,加入了這麽一條:如果沒有亞利桑納州認可的出生證,也可用教堂實施割禮的證明書。通過的議案,後來被亞利桑納州的州長(亦是共和黨人)否決了。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參選人必須在美國出生,年滿35歲,在美國居住14年以上。不錯,必須要滿足上麵的三個條件的人才能競選美國總統。但是,提出這種要求候選人必須提供出生證的議案,何時提出,何時開始實行,就大有文章了。試問幾個問題: 1. 如果美國總統從來沒有過像歐巴馬這樣的黑人競選並當選,會有這種議案嗎? 2. 如果沒有美國白人人口比例不斷降低這麽一個趨勢,會有這種議案嗎? 3. 如果美國的經濟還是蒸蒸日上,就算黑人當選總統,有必要提這種議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