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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55)
哦,死了多少人才是重點吧。 就算地點差了三公裏是真...
根據美國“關心政治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報道:
2008年,在美國聯邦選舉(包括總統選舉和參、眾議員選舉)中,捐款數目小於200美元的人,占全部捐款人數的99.56%;捐款數目超過200美元的人,隻占全部捐款人數的0.44%。但是,這些0.44%捐款人所捐的錢,占美國2008年全部競選開銷的錢總數的83.4%! 99.56%和0.44%兩個比例,誰是民、誰是主?
有錢能使鬼推磨 — 這隻有在美國才能做得到!
您想要在美國行使您的民主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