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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為民做主:美國捐款人中0.44%的人,捐出了競選開銷83.4%的錢

(2011-07-10 15:00:36) 下一個

 


根據美國“關心政治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報道:


 


2008年,在美國聯邦選舉(包括總統選舉和參、眾議員選舉)中,捐款數目小於200美元的人,占全部捐款人數的99.56%;捐款數目超過200美元的人,隻占全部捐款人數的0.44%。但是,這些0.44%捐款人所捐的錢,占美國2008年全部競選開銷的錢總數的83.4% 99.56%0.44%兩個比例,誰是民、誰是主?


 


有錢能使鬼推磨 這隻有在美國才能做得到!


 


您想要在美國行使您的民主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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