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72)
2013 (74)
2014 (70)
2015 (55)
2016 (64)
2018 (67)
2019 (63)
“文革小報”尋根再四篇。
“江蘇省徐州豐縣歡口鎮董家村”,這13個字將永遠留在“華文”的醜陋史中。按大祖的口語套路說:沒有任何大祖與他控製的宣傳工具能把此事漂白與掩埋。
此罪行,因為是對“鐵鏈女/八孩母”的犯罪,自然有“性犯罪”重要構成在其中。但是,這個罪的初始罪,一定有“綁架/非法拘禁”罪發生。
說到“綁架/非法拘禁”罪,又事涉“董家”,想起“文革小報”中的一個範例,也發生在江蘇,但是具體地點在徐州往東南大約200多公裏的江蘇鹽城縣的“葛武公社董夥大隊”。上“小報”:
取自1967年底,江蘇鹽城“殺派總指揮部”出的“殺派報”。
其中的“濱海”與“響水縣陳港”是鹽城附近的兩個地名。此“文”中說的的是非恩怨不是重點,“誰對誰錯”這裏不考量,但是,董家耕這個人被非法扣押(綁架/非法拘禁罪)是事實。
董家耕,是鹽城葛武公社董夥這個地方的人,“董夥”的人員組成見下:
出處同上。可以看出,“董夥”這個地方是個經典“董姓地”,大多是“董家人”。
這就和此刻“鐵鏈女/八孩媽”事件的一個“指向”相反,那個罪行,對“鐵鏈女/八孩媽”犯下的反人類罪,不是“董姓罪”。而事實上,在那個1967年的深秋,在江蘇離徐州200多公裏遠的地方,“董姓”聚集地的一位董姓人士,恰是“綁架/非法拘禁”罪的被犯罪人。
事情到這兒,原本是“文革曆史”中的“小事一樁”,“綁架/非法拘禁”在文革中太普遍了,40多天,文革3780天的百分之一強而已,甚至沒必要單起一篇。
但是…..
曆史調查是本老漢的愛好。董家耕董先生,一查,了不得。
董先生1961年高中畢業,成績好夠上北大(保送北大哲學係),可他“為國家為農業為家鄉”而棄學回家務農,是“知青下(回)鄉”的最早模範,成了一位當時的名人。文革前因受太祖賞識而曾被邀出席太祖的生日家宴,宴會上被恩準坐太祖身邊,事後得太祖禦賜蘋果。
紅透江蘇。
可是,文革起,重新發牌。董先生有陷入“劉少奇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路線”的嫌疑。就在如上的1967年深秋被“綁架/非法拘禁”後半年多,董被以“辦學習班”的方式再次被非法拘禁,甚至被拘的地點家人都不知道。再往後,1971年董被以“516分子”的罪名被再再此“拘禁”(依然是非法的,缺5短1少6。世上從沒有過所謂的“516分子”,董豈能有罪?),一拘就是3年!
董先生的八字可能不很好。“516分子”雖倒黴,但被周同誌恩來從“516分子”中撈出來更倒黴。文革後期,董被“解放”,獲重用。得,文革“結束”後再再再以“四人幫”的“可能聯係”被非法拘禁(當然是非法,沒被發現任何“可能聯係”),此次稍短些,才14個月。
從1967年至1977年,10年間,董先生被非法拘禁4次,前兩次是“外圍官方”,後兩次是“非法官方”,加在一起將近5年。
這些非法拘禁,都是姓董的被犯罪。所以,綁架/非法拘禁,不單是董家董姓的問題。是個人的人身自由的權利不被保障的問題;是社會沒進入21世紀的問題;是每一位“公民”都是皇權的“行貨”的問題(“行貨”,王小波語);是“厲害國”隻有“權力”才唯一厲害的問題。
“鐵鏈女/八孩媽”的存在,是中華文明之恥。其中的根源,很長,很廣,很係統。這個問題,靠大祖與他控製的係統是不可能被解決的。
後注:遙祝董家耕先生晚年幸福。
後注2:附上兩個有關董先生故事的網文鏈接----
1961年,董家耕放棄上北大選擇回鄉種地,現在怎麽樣了?_幾毛錢_國家_因為 - 全網搜 (sunnews.cc)
後注3:四次對董先生施暴的“綁架分子”與“非法拘禁分子”是否被發現、追責、法辦,本老漢無從查找。但是,用美國話說,Take a wild guess,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