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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敵人”的劉曉波先生去世一周年了。直到他死,他對“社會”的“欠債”仍沒還清,在服他11年刑期的第九年。
劉曉波的“罪行”名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具體“罪行”?他認為咱國“憲法”可以修改,而且他可以起始這個潛在的修改,於是寫出了《零八憲章》,並找其他咱國公民參與他這個修改咱國“憲法”的“公民行為”。
“想”,“寫出”,“邀約”其他人企圖修改“憲法”,劉曉波被“判罪”前的行為。
企圖“修憲”,於是收獲“顛覆國家”罪,被判11年徒刑。
這問題就來了,“企圖修憲”是犯罪,那真把“憲法”給修改了犯不犯罪?
不犯。
2018年3月11日,咱國的“人民代表大會”最新一次把“憲法”給修改了,其中包括取消咱國“政府主席”任期限製的顛覆性“修改”。從3月11日至此刻(2018年7月15日),沒人因為那個“修憲”被咱國法律係統找麻煩。顯然,“修改憲法”本身並不是“犯罪行為”。
在這個最新一次“修憲”前,2018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這個“提交”的行為,和劉曉波先生於2008年找人在他的《零八憲章》上簽名有一些同質性,不過比劉曉波做的更“成功”些。截止至此刻,也沒人因為這個“提交”行為被咱國法律係統找麻煩。
同一個“修憲”,劉曉波有想法有行為但是沒有“提交”成,沒有造成對“憲法”任何的實質“修改”,是“犯罪”,被“判刑”11年; 而“提交”成功,並完成實質“修憲”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行為不犯法。
劉曉波的“罪”是不是很清楚了?
在咱國,“憲法”的變動,除非你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你隻要有想法並且有最初始的行為,就是“罪”。
劉曉波的“罪”。
盡管他“沒有敵人”,可是“敵人裏有他”。
謹以此文紀念劉曉波先生去世一周年。
“你要曉得紅眼睛阿義是去盤盤底細的,他卻和他攀談了。他說:這大清的天下是我們大家的。你想:這是人話麽?紅眼睛原知道他家裏隻有一個老娘,可是沒有料到他竟會這麽
“義哥是一手好拳棒,這兩下,一定夠他受用了。”壁角的駝背忽然高興起來。
“他這賤骨頭打不怕,還要說可憐可憐哩。”
花白胡子的人說,“打了這種東西,有什麽可憐呢?”
康大叔顯出看他不上的樣子,冷笑著說,“你沒有聽清我的話;看他神氣,是說阿義可憐哩!”
聽著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滯;話也停頓了。小栓已經吃完飯,吃得滿頭流汗,頭上都冒出蒸氣來。
“阿義可憐——瘋話,簡直是發了瘋了。”花白胡子恍然大悟似的說。
“發了瘋了。”二十多歲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說。
馬丁路德金犯法也是清清楚楚的事實。他寫的文章,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解釋他為什麽必須犯法,建議您去讀一讀。
便是生平盡抹光,
北歐空椅鏡中央。
史家惜墨如椽筆,
寫到先生有一章。
dolphin9999us 發表評論於 2018-07-15 23:19:22
劉曉波號稱沒有敵人。汪精衛也說他沒有敵人。汪精衛也說中國太落後了,所以要成為先進的資本主義日本的殖民地。劉與汪太相似了。要是有美國人說要再做英國殖民地300年,他會被打死的。
請問美國人死在南北戰爭的和海外戰爭的孰多?。。。
你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這麽關心美國人,你肯定不是中國人。在談論對中國人的時候,你扯美國是腦子有毛病呢還是想春秋筆法轉移話題?
如今我們移民西方,難道不是實踐劉先生的主張,自願被殖民,世世代代,不做中國人,這是一種幸福。
回複'dolphin9999us':請問中國人死在中共手裏和日本人手裏的、孰多?
請問美國人死在南北戰爭的和海外戰爭的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