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國民間人士,70歲的高瑜女士,日前因為“泄密罪”被判刑7年。此事該屬“二百年目睹之怪現象”裏最怪的之一。
高“泄”的“密”,與斯諾登根本不同。斯大俠是把政府讓他“管理”的東西“監守自盜”給“順”回家了。高是草民老太太一名,沒有“被信任”予任何機密。所“泄”之“密”,是別人把個“秘密”沒保護好,交給了高女士。此事說高犯泄密罪,就如同水滸傳中林衝被誆進了白虎堂之後,林衝無事,魯智深倒被官府以擅闖軍機重地被抓一樣滑稽。
再說這個“密”,就是咱黨中央號召全國同胞別說“七件事兒”的一個通知,通知的目的就是讓全國同胞知道並訴諸行動,不是啥某某家族到底貪了多少錢的真“密”。高女士的行為其實有給咱黨作義工的成分。
這7件不能說的事兒是什麽呢?普世價值不要講;新聞自由不要講;公民社會不要講;公民權利不要講;中國共產黨的曆史錯誤不要講;權貴資產階級不要講;司法獨立不要講。
陰差陽錯,高女士把不是她的“秘密”,義務替咱黨向同胞們發送,被判刑7年。網上有評論說判7年是因為“七件事兒”,一件一年。原來刑期是這樣算出來的!?
本老漢喜愛囫圇數學,受此啟發,也算了些其它案件的刑期“單位值”。
著名的安徽官員,發科-倪,倪大人。被判刑17年。正式說法是倪大人吃錢1900萬元,所以是每吃約110萬元判一年。
100萬元一年該是個基準線。有的人稍倒黴些,比如江蘇的季建業季大人,正式說法是吃錢1132萬,被判15年,大約每吃錢75萬被判一年。
鐵道部的劉誌軍劉大人就走運些。劉在60歲時被判無期徒刑。劉在獄中,也就能活到80歲,那個無期等同20年徒刑。劉大人正式吃錢6460萬,每吃300萬元多判一年。
如此算法,能源局的劉鐵男劉大人更幸運,他也是60歲被判無期,正式吃錢1.5億,按獄中活20年算,每吃750萬元判一年。
錢之外呢?王立軍王警長,違規在美國領館裏待了33個小時,被判15年,每2.2小時判一年。
咱黨對非政府官員就更“高標準、嚴要求”些。
劉曉波劉大俠,因為一個“零八憲章”被判刑11年。“零八憲章”大約4千字,每364個字判一年。再進一步換算,劉大俠每寫一個字判一天。
為民眾“維權”的律師許誌永許大俠,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判4年。許大俠雖沒擾亂啥“秩序”,不過確實“聚眾”來著,最多一次聚了100人之眾,所以是每聚25人判一年。
回到高女士。高女士是幫著咱黨“七不講”的,都被判7年。那麽,公開講那7件事是不是也該判刑?比如這個老畢事件?
老畢事件中,老畢明顯在開涮太祖爺。一經捅出來,社會開始反思太祖的“曆史錯誤”。高女士讓社會不講“曆史錯誤”都能一件事兒判一年,這個老畢事件是明顯在讓社會“講”。老畢事件,老畢是酒後學唱,推向社會的不是他。畢就是個“密”。讓社會反思的操手是那位視頻上傳者。
依高女士的個案,這位“上傳者”該判徒刑一年才對。
最後再囫圇數學六個字:柴靜、高瑜、男兒。
傳人兄,回毛時代不可能。不過情況緊急時官方把互聯網全關了或至少與國際通鉤並非不可能。
習大上台後中國網路幾次大規模異常,不僅是官方在加強管製,而且可能是演練如何封鎖,並評估民間反製措施及影響。
政府全麵掌控網路及通信,而且堅決反對網路及電信基礎產業獨立於政府全麵管控,一個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其成為散播真相與反政府動員的媒體。
中共自命掌握宇宙真理,什麼是真理自己說了算,佔據道德高地,行事比皇帝更無忌憚。
這是為什麼政教合一製可怕。
中共是一神教的3.0版:政教合一,自命掌握絕對真理,因此應當有絕對權威。思想上排他。
高瑜案等於一神教下的宗教審判。
中共"依法治國"是依一神教下的法,法是貫徹絕對真理的工具,與尊重、保障個人無關。
換算一下就可以比較精確地量化了---按天朝一切皆以金錢衡量的新常態,這些都可以明碼實價、童叟不欺:
1)各大人年刑期價格中值:(110+750)/2 = 430萬
2)劉大俠年刑期字數:364 => 每字 = 1.18萬
3)許大俠年刑期人數: 25 => 每人 = 17.2萬
4)高女俠年刑期事數: 1 => 講普世價值 = 430萬,講新聞自由 = 430萬,講公民社會 = 430萬,講公民權力 = 430萬,講中共曆史錯誤 = 430萬,講權貴資產階級 = 430萬,講司法獨立 = 430 萬,……
咱黨搞出這麽多豬一樣的隊友也是有苦說不出。
謝謝園姐的補充,中國夢大概到了夢醒時分了。
喜歡阿留兄弟的七一歌,同時感到悲哀。
問好!
最近風聲一直緊,我頭皮發麻,好不容易摸著石頭往前磨蹭的一小步,好像要凸嚕回去的節奏。
高瑜的律師莫少平說,“這是一場不公正的判決,法庭根本就沒有任何證據來高瑜泄密。”何況高瑜並沒有泄露任何國家機密,那不過就是一份中國共產黨的文件,闡述共產黨對輿論和意識形態的控製綱領,是一黨之見,與國家無關,更不是啥機密,人人皆知中共管製言論與輿論並痛恨任何人提倡言論思想自由。拿法律說事兒,不過是中共慣用的鎮壓手段,誰信“依法治國”誰糊塗。==============================不信就撕毀律師韶證書,去拿槍造反或去做生意或打工去也。
一講一年罪,七旬七載刑。如持七一票,皆可化無形。
您開口閉口一字不提中國的法律,依照醬缸國子民的意識去捕風捉影,依照編寫窩裏鬥和朝廷內鬥故事的思維, 自問自答,自編自導自演,自述自道,感覺頗為良好? 不累不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