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傳人

祖國在唱紅歌。祖國山河一片紅。 文革在延續,因為有文革的傳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們民族的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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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憲法的一次“顯靈”(多圖)

(2014-05-13 18:30:44) 下一個

 

“文革小報”尋根第14篇。

文革時,憲法不是笑話,是“外星”話,絕少有人提起。偶爾被提一下,因為如此“外星”,會讓聽者瞬間碉堡,然後很快恢複到整過容的階級鬥爭臉。

誰提過憲法?最有名的是劉少奇劉大人。傳說中一次劉大人被紅衛兵小將們批鬥修理的不善,氣不過,說出了“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破壞憲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嚴厲製裁的!”

憲法當然沒對劉大人顯靈,劉大人後來的下場都是曆史了。

同一部憲法,文革中也有過“顯靈”記錄。看小報:









挺長。嘮叨半天,引老漢注目的是文靜女士在她的家被侵犯時說出了“侵犯人權,違反憲法”的抗議。結果文女士在文革此輪折衝中沒被進一步傷到。

同一個憲法,保不住劉大人但能保護文女士,機關在哪兒?

雖然有“憲法”,咱那兒還有一個比憲法還厲害的東西,就是“權貴”。

在此先插個憲法可以有效的故事。

憲法是幹什麽的?

除了規範一個國家的基本架構與運行機製之外,憲法與其下的具體法律保護一個國家的每一個公民,在其處於“弱勢”的那一刻被國家機器保護。

故事是美國的,1992年的Rodney King (國王)事件。就是這位小夥:



故事是這樣的。國王小夥子在洛杉磯街上酒駕,被警察發現,於是警察驅車追趕並試圖逮捕他。警察為了不讓國王小夥開車傷到行人,在企圖逮捕他那一刻,是在保護行人這些“弱勢”。

國王停車後,警察在逮捕他的過程中,因國王拒捕,開始對他動粗,而且是過度動粗,警棒飛舞,國王成了沙包。此刻,國王成為弱勢,法律該保護他。過程被現場打醬油的旁觀者錄了像,結果四名在場的警察被洛杉磯地方檢察院起訴,罪名是過度傷害。此刻,法律在試圖保護國王這位弱勢。法庭審判結果,判四名警察無罪,造成洛杉磯局部大暴亂。

法律該保護國王這個弱勢沒保護成,但是法律有補救功能,地方法之外,聯邦政府有權對侵犯他人“公民權”的行為提起聯邦控告。結果聯邦法院判四名警察中的兩名有罪,侵犯了國王小夥的公民權。此兩警察很快被發監執行。同案的另兩位警察被再次宣判無罪。

這兩位被判無罪的警察,此時成為弱勢。雖然輿論認定他們有罪,但在地方刑事與聯邦公民權法院兩次宣判無罪之後,無論輿論與政府怎樣想再懲罰他們,法律已經保障他們不可再被追殺了,全案告終。

故事從頭到尾,法律保護了“行人”、“國王”、再次“國王”與“警察”四個“弱勢”。這就是憲法與法律該起的作用,用國家機器保護“弱勢”。這個“弱者”,對事不對人。其中“國王”與兩位最終無罪的警察都演過“弱勢”與“侵犯者”的雙重角色。

回到文革,憲法拋棄了劉大人但保護了文女士。沒被保護的劉大人,雖有“國家主席”的頭銜,但已不是文革前整人的那個“侵犯者”的角色,而是無依無靠的弱勢。文女士,是太祖得力幹將張春橋的妻子,權貴在她一邊。她不是不該被保護,而是該受“憲法”而不是權貴保護。

文革時誰是權貴?太祖爺的係統。“權貴”不是哪一個固定的人,是咱們“槍杆子裏麵出政權”,然後“出真理”的一套沒進化的“文明”係統。文革中,太祖爺代表權貴,被太祖折騰的都是弱勢。

再說一遍,“弱勢”與“權貴”不是具體的人,而是一個係統。

文革前的劉少奇靠整人過日子,劉代表權貴。憲法該保護被劉整的人。文革中憲法就該保護劉少奇這個弱勢。

文革中憲法應該保護文女士不受汙辱,但也該保護她的丈夫張春橋代表的權貴體係不能無法無天侮辱別人。

同樣道理,憲法此刻也該保護70歲的老太太高瑜女士不被惡意的牽到央視的電視機前被當眾修理。沒有憲法保護,誰都能頃刻成為弱勢。此時此刻, 咱國還是與憲法無關,憲法保護每一個弱勢公民的日子,離咱們還遠呢。

習大人大概不明白,沒有憲法保護,他的後代仍有可能在日後某一天再次遭受他爹曾遭受過的命運。

憲法,一個文明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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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6)
評論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kingfish2010' 的評論 : 大俠好。過幾天有空侃侃王的“成功”幾率,^_^。 常來坐。
kingfish2010 回複 悄悄話 問好!
慶豐帝沒讀過多少書吧,可王岐山學曆史的,李克強學法律的,也不給習總支點兒招。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京華人' 的評論 : 大俠好。不進步或是進步慢都情有可原,但是,把人壓上電視羞辱的邪惡事不可以。文革的“紅利”還沒吃完,又來新的,非常愚蠢。常來坐。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oach1960' 的評論 : 再謝教練大哥鼓勵。這個模式不錯,正好適合我的散懶習性,*_*。常來坐。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頤和園' 的評論 : 大俠好。其實習該多想一想薄家。兩代入獄,瓜瓜的前途都不明朗。文明搞到這一步,不好好思考,抓多少人也是瞎扯。常來坐。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Fieps' 的評論 : 大俠說的是,文靜的大字報就是在打壓異己。文革這種把野蠻放出去的做法,最後就是人滅人。另一個也恰到點子上,不過是希望多於信心。隻要還在碼字,就是還大膽希望著。有您在,希望就大些,^_^。問好。
京華人 回複 悄悄話 《河殤》裏有一句話:當一個國家的法律不能保護一個普通公民的時候,最終,它也保護不了共和國的主席。我想,習應該明白這個理,但是,以他個人之力,無法挑戰整個中共體係。畢竟,強人政治在中國已經結束了。
coach1960 回複 悄悄話 好文,想到什麽就繼續往下寫!
頤和園 回複 悄悄話 張春橋的妻子在文革中沒再挨整,不是因啥憲法顯靈,是因為張春橋一直屹立不倒,直到四人幫倒台。傳人兄此文給力,“沒有憲法的保護,誰都能頃刻成為弱者”。 習近平沒有曆史觀,不懂得他本人與家人會有成為弱者的一刻。
Fieps 回複 悄悄話 你收集的資料真全,看了以後,立即聯想起德國納粹時期那些舉報信。

皇權文化根深蒂固,國人需要崇拜和服從某人,自己不會做主,需要他人做主,不少人缺少獨立思維的能力,而且,現今從小學到大學的中國式教育仍然如此誤導,這是一種“落實在行動中,融化在血液中“的習性,很難改變,即使在網絡媒體發達的今天。不過,還是佩服你對未來充滿信心,這其實也是大家發自內心的希望。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UNNE' 的評論 : 毛的事兒,如下麵與沈成涵網友所述。他文明的層次,沒有超出帝王夢一步。至於習,會好些。畢竟在互聯網時代,信息的流通,思想的交流,係統的比較,保全皇權文化已經不可能。問好。常來坐。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沈成涵' 的評論 : 是,毛作的,就是如何成為曆史上最“成功”的皇帝。結果很糟,沒有留下任何可以延續的係統與文化,在文明層次上一點提高都沒有。“憤怒的青年”不是文化,是痙攣。常來坐。
文革傳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眼球很圓' 的評論 : 你可能不知道,為了第一部民權法,美國人折進去60萬人,法治是個逐漸成形的係統。King事件中法律一直在做法律該做的事。暴亂是種族的積怨所致,不是單純法律問題。而且,案子不是推翻了,而是另一個係統的另一個罪名。你的評論沒有任何邏輯。
SUNNE 回複 悄悄話 嗬嗬,中國人的問題是法律太粗糙,所以違法和執法的人都不算有錯。中國人到了法律嚴格的國家經常被有關機構抓包罰重金。毛是農村人後來常年在偏遠地區駐紮根本不懂什麽是城市,用農村那套東西折騰是必然的。整人短期看著有效但是不能長久。毛當年也是有一陣很風光,林彪死後也逐漸走下坡路。習近平這一代也不會有什麽大突破,因為他終歸是循著老毛這一套成長的。但願他有點改進。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老毛1958年8月24日在北戴河發表談話,說:“不能靠法律治多數人……我們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決議、開會,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來維持秩序。我們每次的決議都是法,開一個會也是一個法。”他還說:“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報》一個社論,全國執行,何必要什麽法律?”(轉引自張慜:《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的來龍去脈及其嚴重影響》,載於《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四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426~427頁。)
眼球很圓 回複 悄悄話 你這個rodney king的例子舉得太合適了,判決之後兩小時就開始了洛杉磯暴亂吧?你口中的“憲法保護”在這個例子裏導致了53人死亡,上千人受傷,10億美元財產損失。最後這個案子還是被推翻了,兩名警察定罪入獄,Rodney King得到了380萬元的賠償。

多讀點書再出來混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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