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ZT 北大賀衛方: 7.23 高鐵事故善後處理鐵道部違法 (賀衛方,北大派去新疆石河子大學“支教”)

(2011-07-28 15:25:56) 下一個

1989年國務院發布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特大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包括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麵的專長,以及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據此規定,7.23事故應由國務院組成調查組,成員中可有鐵道方麵專家,但不能由鐵道部主導調查。(目前,國務院已經成立獨立的調查組調查該事故)

-------------------------------------------------------------------------------------------------------------------------

中國眾學者憤起 呼籲解散鐵道部
 
 
溫州動車追撞特大事故已引起大陸內地民意沸騰,雖然總理溫家寶27日要求當局給人民群眾一個真誠負責任的交代,但中國民間學者卻紛紛發言,不但要求啟動憲法第71條規定,即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特別調查委員會,對事故進行調查聽證,甚至有聲音要求解散鐵道部。
公開提出這一建議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指出,現在每逢發生重大突發事故,就由與事故有聯係的部門或者其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和發布結論,公眾包括媒體基本沒有辦法去一線了解真相,這種模式非常不科學。他說:“讓犯錯的人去調查自己在哪裏犯錯了、犯的錯有多大並承擔糾錯的責任,這是不符合人性的。” 

1989年國務院發布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特大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包括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麵的專長,以及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據此規定,7.23事故應由國務院組成調查組,成員中可有鐵道方麵專家,但不能由鐵道部主導調查。(目前,國務院已經成立獨立的調查組調查該事故)

賀衛方提出,可由鐵道部主動促請全國人大緊急設立特委會,負責事故調查,“這是一種對公眾負責任的做法”。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諶洪果指出,此次事故發生後,除鐵道部自查外,公眾也借助網絡尤其是微博等公共平台展開民間調查,但由於調查力量的不平等和體製性阻礙,難以避免謠言和猜測,因此不具備權威性,國務院雖將成立調查組,但自上而下的傳統調查模式,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製度問題,而司法部門的介入則局限於事件定性後的法律追究。

大陸另一著名政治學者、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劉軍寧,27日更在微博上倡議撤銷鐵道部,並隨即獲得多名學者和網民支持。劉寧軍指出,鐵道部是個腐敗窩,隻為政績服務,不為民生服務。它是計劃經濟和全民軍事化的產物,早應被淘汰。劉寧軍以外國例子支持他的看法,他說,在國際上向中國提供先進鐵路技術的國家,沒一個設立鐵道部。

不少網民都支持他的看法,有帖子指出,鐵道部儼然是中國的國中之國,有自己的公安、檢察、法院係統、有自己企業,但卻無人監管;有網民說:“早在1998年實行大部製改革的時候,鐵道部本來就和當時被撤的電力工業部、煤炭部等部門一樣,在計劃撤銷之列,隻是後來由於種種原因沒撤成。隨後幾年,不斷有鐵道部可能被撤的消息傳來,但未見落實,現時該重新提上議程了。”

其中提出建議的學者之一賀衛方,是中國司法改革的標誌性人物,1995年起在北京大學執教。2009年3月賀衛方被北大派去新疆石河子大學“支教”,有評論指是因其敢言而被“流放”,賀衛方對此則表示,北大作出讓其支教的決定,是需要對某些機構“有交代”,但他卻將所謂的懲罰看做是“獎賞”。他還強調,並不擔心自己會像劉曉波一樣因言獲罪或是遭封殺,相信政府會珍惜我,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賀衛方,在中國變成了一道符號。在學界,他被視為司法改革堅定的鼓吹者;在實務界和輿論界,他被看作憲政、民主、法治思想的布道者;當然在另一些人眼中,他是一個“有些異端色彩”的多事者。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