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952)
天方葉按:本寓言中關於劉婷婷的故事全為杜撰。
天方葉按: 原題目為:劉婷婷,一個包裝過度的商業之花。
有讀者提了意見。為避免對我本意的誤解,我改為寓言,劉婷婷,不要迷姐,姐隻是個傳說
在商業運作方麵,我不得不配服劉婷婷的父母及其本人。我對她的蜻蜓點水似地觀察已有十來年了,因為我女兒和劉婷婷的年紀差不多。而且,就智力以及綜合素質而言,劉婷婷不見得比我女兒強。有一點可以證明,那就是N年前劉婷婷可能同時和我女兒申請過哈佛大學的商學院,劉婷婷沒有被錄取,我女兒卻通過了。
在這兒,我無意貶低劉婷婷,但是我又堅信,為了商業利益,劉婷婷炒作和包裝都過度了。
且不說她的父母為了賺錢,雇傭槍手妙筆生花,說是繼承和發展了某國際教育大師的育兒理論,鬼相信?反正我不信。
同理,劉婷婷現身非誠勿擾,用我的陰暗心理邏輯推導,她決不是為選她的白馬王子而來。
所以,我勸告相信劉婷婷是個純情少女的粉哥粉第們,不要太癡情了。劉婷婷在做戲呢。坑爹哪,選白馬王子個妹呀。不要迷姐,姐隻是個傳說,神馬都是浮雲。 哈!!
天方兄,讀你的留言,笑暈!
周末快樂啊!~~~
對不起。我應該與人為善。我部分接受你的看法,具體體現在文章的題目上。我是用一個真實的故事講一個道理。什麽道理?我把答案留給讀者。
謝謝你圍觀。我用我女兒說事兒,又關你什麽呢?我動了你的哪塊奶酪?我能壓人一頭?太恭維我了吧。
周末問候天方葉老師!